中文名 |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 办公地址 | 临泉县光明南路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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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临泉县人民政府 | 所属地区 | 临泉县 |
地址:临泉县光明南路253号
临泉县国土局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工作职责
一、
临泉县国土局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参与审核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工作。
五、承担保护全县耕地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并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共享和汇交的监督管理,提供社会咨询服务。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并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审批或审核对外合作区块;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监测、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十二、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核、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指导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人秘股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二、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三、承担国土资源信息资料公共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行政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财务股工作职责
一、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的工作,参与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有关管理工作;
二、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
三、承担国家、省、市和县财政安排有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等机关财务工作;
四、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法规监察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拟定;
二、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
四、负责对执行国家土地、矿产和测绘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
五、指导全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交易和执行资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七、拟订土地、矿产、测绘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八、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
九、负责信访工作。
地籍和测绘管理股工作职责
一、承担拟订地方性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规程、规范、标准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县土地调查、监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监督执行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方法,承担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五、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六、监管测绘单位资质;
七、指导保护测量标志;
八、管理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标识;
九、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土地利用股工作职责
一、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
二、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
三、拟订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
四、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
五、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地质矿产股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规程;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工作;承担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工作。
二、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勘查成果和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地质勘查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耕地保护股工作职责
一、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
二、承担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与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
三、统一管理城乡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工作,统一审核征收征用建设用地;
四、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规划股工作职责
一、编制实施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
二、依法指导和审核县级以下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
三、参与审核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
四、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五、拟订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六、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的综合研究,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对策建议;
七、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政策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承担综合统计工作。
三、局直属单位主要职责
行政监察室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行使监察职权,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一、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部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受理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承办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按照党组和纪检组要求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教育,研究、制定本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五、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土地整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踏勘、选址、评估、论证、审查,确定项目及申报工作。
二、负责项目实施中的业务指导、施工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三、负责项目成果组卷工作,做好项目申请上报、实施、验收通过的有关文件、图表、影像等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时配合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并协助好项目的自验收、初验,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五、负责项目实施中资金投入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监督,做好项目资金的预决算、成本核算。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职责
一、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用地需求,制订年度土地收储计划。
二、根据每年初确定的收储计划,对全县企事业单位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它增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
三、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订土地储备供应计划。
四、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适量储备土地,为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服务。
五、管理和运作由县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及无主土地(即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六、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在县土委会的指导和监管下,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配合、协调,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
七、在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和出让前的准备工作。
八、负责组织、办理、协调以招、拍、挂以及其他有偿方式供地的具体工作。
九、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报告运作情况。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二、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全县土地巡查,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四、受理土地行政复议案件;
五、监督检查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和土地监察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
六、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土地有关的案件及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测绘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测绘法》和配套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实施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政策及技术标准;
二、制订土地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管理本级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成果,协调专业测绘;
三、管理三、四等测量标志,监督采用统一坐标及高程系统,负责成果副本和专业测绘目录的接收、管理、编制、上报;
四、负责本行政辖区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工作的实施,积极配合地籍管理部门搞好土地登记地籍测绘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辖区供地图件的制作和审查工作;
六、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国土资源利用监测工作;
七、承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测绘管理工作;
八、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价所工作职责
一、落实各项土地管理政策,开展各类土地评估业务;
二、负责本所资质的年检和申报工作;
三、负责土地价格报告的出具及备案;
四、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测算各类用地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五、承担政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底价测算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等土地价格的测算;
六、评估制定城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并对城市土地价格变化趋势进行动态监测。
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编制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运行、维护、监控,承担信息综合服务;
三、负责县局网站的内容更新、管理审核和新闻发布工作;
四、负责县局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实行内、外网分组管理。
五、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培训、网络会议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硬软件管理及维护;
七 、负责政府论坛、部门信箱等网上信访回复。
八、负责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并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协助相关股室收发报件材料,进行远程传输和报批,办理相关业务等;
九、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涉密的图形数据等信息和一切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帐号、密码等保密信息、个人隐私等资料泄露出去。
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机房绝对安全。
十、搞好机房环境卫生,保持机房清洁、整齐,确保机房设备有良好的运行环境。
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整理、归档工作;
二、负责档案的微机输入、管理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查阅工作;
四、负责档案室内温度、湿度和档案利用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档案资料的防虫、防尘、防潮、防鼠、防火、防盗、防强光等技术保护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一)、国土资源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11、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管理工作。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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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县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总结 一、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1 、深入广泛宣传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 为使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利用一切宣传媒体 和宣传机会,深入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今年共出动宣传车 136 车次, 悬挂过街横幅 63 幅,张贴宣传标语 1400 张。 2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温总理在全国电 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国务院 28 号文件。自国务院 28 号文件下发后,我们组织全体干 部职工认真学习温总理的讲话和国务院 28号文件以及国土部出台的有关配套文件,将学 习和宣传与当前的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管理土地、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 开展第 14 个全国“土地日”和第 35 个世界“地球日”系列宣传活动。今年全国“土地 日”和世界“地球日”的宣传主题分别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和“善 待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临泉县环境保护局
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泉县财政局
临泉县教育局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临泉县水利局
临泉县医疗保障局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泉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泉县统计局
临泉县民政局
临泉县商务粮食局
临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
临泉县应急管理局
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泉县政府信访局
临泉县审计局
临泉县科学技术局
临泉县扶贫开发局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泉县交通运输局
临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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