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由原来的荔浦县土地管理局和荔浦县矿产资源管理处合并组建,主要负责荔浦县辖区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管理。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规划利用股、耕地保护股、地籍和测绘管理股、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管理股。派出机构有:荔城国土资源管理所、马岭国土资源管理所、双江国土资源管理所、花篢国土资源管理所、大塘国土资源管理所、茶城国土资源管理所、蒲芦国土资源管理多、修仁国土资源管理所、青山国土资源管理所、龙怀国土资源管理所、杜莫国土资源管理所、东昌国土资源管理所、新坪国土资源管理所。二层机构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地产公司、耕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技术服务管理站、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起草与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及测绘管理相配套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根据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矿产开发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组织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3、加强对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整理、开发、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4、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籍、矿政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负责土地登记发证;组织国土资源调查、地籍调查、负责国土资源统计和动态监测。
5、负责征用、征收土地的管理,制定土地征收征用方案和供地方案并实施;对土地征用后使用情况实行监管;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6、编制县基准地价及地价指数;对国土资源评估的机构实行监督,评测标准地价。
7、负责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8、负责土地市场管理;依法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管理。9、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业权出让和抵押;依法颁发采矿许可证。10、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含岩溶钟乳石);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和计划。
11、依法管理测绘行业。
12、依法征收管理国土资源费用。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文电的处理;负责档案、保密、保卫、接待、信访;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局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2、人事教育股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负责对二层机构干部人事管理;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宣传工作、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培训、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国土资源数据综合统计。
3、财务股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部门的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土资源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加强县局财务管理,指导二层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局行政经费预算和决算。
4、政策法规监察股
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起草配套性文件,依法组织开展对国土资源规划、资产使用权交易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及测绘行为的检查;指导乡(镇)国土资源监察网络建设;受理单位、个人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控告;受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具体事宜。
5、规划利用管理股
编制和监督实施国土资源规划;指导乡(镇)国土资源规划的编制;负责编制和管理国土资源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转让;负责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及征用收购、储备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预审;负责土地开发管理和土地利用统计;编制城区基准地价,评测标定地价;对土地评估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土地市场管理。
6、耕地保护股
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组织实施农用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新增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查、验收和统计及农村居民建房使用非农用地的审批。
7、地籍和测绘管理股
组织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地籍变更调查及统计;负责土地权属和土地定级的审核报批;负责土地登记发证,抵押登记和管理;负责测绘行业管理。
8、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
负责调处县职责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纠纷,负责国土资源确权调查报批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权属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9、矿产开发管理股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负责采矿权审查、登记、 发证、变更、注销工作;负责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租、抵押的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依照规定确认、考核矿山“三率”指标;负责组织矿山年度检查;对采矿权评估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探矿权申报材料初审、探矿权出让管理、探矿权年检及违法探矿行为的查处;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与统计;新建矿山储量登记;矿山储量检测与检查;储量核实备案;对探矿权评估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10、地质环境管理股
负责地质灾害的基础调查、编制防治规划、制定年度重灾点防治方案,编制汛期隐患点防治预案,汛期应急调查和重灾点治理;负责地质报告登记,负责地质遗迹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地热和矿泉水的管理。
11、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对本辖区土地、矿产管理,开展土地的调查、验证及统计工作;负责征收本辖区的土地收益金;负责本辖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查和报批工作;调查处理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开展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负责处理辖区内国土资源权属纠纷;开展地质灾害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来信来访。
1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各项制度;特别是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接受群众举报,查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13、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负责区、市下达的耕地开发整理计划,组织实施县耕地开发与整理工作;开展耕地开发整理的调研,建立县、乡级后备资源项目库及新增耕地储备库;协助县局搞好耕地开发与整理的立项、评估论证及开垦整理的检查和管理;协助县局管好用好耕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
14、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负责协助县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具体业务。协助县局办理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具体事务。提供土地使用权、矿业交易的信息服务和场地服务。负责土地储备和征收工作。负责抓好土地储备和征用征收工作;负责实施本县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
15、地产开发公司
负责按城镇规划编制建设用地开发方案,负责组织对国有土地的开发,负责用地的跟踪监督检查,协助县局依法办理征地的审批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出租、抵押等方面的工作。
16、土地管理技术服务站
负责土地征用、土地开发利用的测绘工作,协助县局建设用地上报材料的图件整理、制作及上报工作。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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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 勇:男,汉族,广西龙胜县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7年7月出生,1999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荔浦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教育、财务工作 。
叶家庆:男,汉族,广西荔浦县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71年11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荔浦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利用股、耕地保护股、征地管理办公室、土地管理技术站工作。
盘春光:男,汉族,广西荔浦县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64年4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荔浦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地籍和测绘管理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宣传股、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工会工作。
陆云彪:男,瑶族,广西荔浦县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65年11月出生,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荔浦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耕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乡镇所工作。
毛维华:男,汉族,广西荔浦县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67年5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荔浦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室、共青团、妇女会工作。
莫三才:男,汉族,广西荔浦县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66年1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荔浦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分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矿产管理股、地质环境管理股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县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总结 一、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1 、深入广泛宣传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 为使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利用一切宣传媒体 和宣传机会,深入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今年共出动宣传车 136 车次, 悬挂过街横幅 63 幅,张贴宣传标语 1400 张。 2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温总理在全国电 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国务院 28 号文件。自国务院 28 号文件下发后,我们组织全体干 部职工认真学习温总理的讲话和国务院 28号文件以及国土部出台的有关配套文件,将学 习和宣传与当前的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管理土地、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 开展第 14 个全国“土地日”和第 35 个世界“地球日”系列宣传活动。今年全国“土地 日”和世界“地球日”的宣传主题分别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和“善 待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全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2.指导全县城市规划、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全县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管理控制性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审定城镇居民建房及单位建设项目负责建设工程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监督、管理,发放“一书两证”。
3.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理建设工程的报建、报监、建设工程许可等手续。负责工程勘察、建筑安装、建设装修的行业管理。
4.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
6.指导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管网、国防光缆通信、供电管线埋设架设工作;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水利部门管理城镇防洪、排涝工作。
7.负责全县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建筑装修等建筑企业和勘察方案设计、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燃气、公交等行业的资质审查和报批。
8.制订全县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评审和新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
9.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行业职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行业各类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10.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建设规划。负责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的审查报批和年度审验;指导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综合开发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组织和指导全县的建设、改造工作。负责县内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工程质量。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茂县县委、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茂委〔2010〕39号),设立茂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古蔺县委、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古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委发〔2010〕14号),设立古蔺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