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六盘水市水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水城区双水新区兴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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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察督办、安全保密、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住房保障股
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督促区直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与权属管理股
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开展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房产转让、抵押、租赁的行政管理工作;管理房产权属信息系统。
拆迁管理股
负责对区中心城区房屋拆迁人进行资质审查,审查拆迁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发布拆迁公告等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股
承担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承担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库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定行业体制改革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业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案;拟定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全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拟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处理工程计价争议;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监督城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自然遗产项目和自然文化双遗产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农村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建设工作。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的责任。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行业、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室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参与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选址工作。
十、编制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拆迁、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
十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地方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相关部门拟定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
十四、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拟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十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十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行业;拟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设施。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管理市城乡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关系:市城乡规划局拟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或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重要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宜,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后,由市城乡规划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市城乡规划局承担城乡规划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水务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区水务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乡(镇、街道)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小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协助做好污水处理、给排水、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
(三)按规定拟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布。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相关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地方性用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涉河建设项目行洪论证,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验收。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规划、审核工作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烟水配套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协调、仲裁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
(十一)开展水务科技。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区际河流有关事务。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法规、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公产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机关党建、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开展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水务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党群党风廉政、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承担全区水务系统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水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法制建设、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行政执法。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水务规范性文件。
水利建设发展中心
组织编制全区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全区水务行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区域内主要水域、流域或区域专项规划,协调水域、流域开发工作;拟定全区水利中长期供求计划,负责区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供水工程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意见;参与审查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水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水务水电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和施工图审查工作;承办水务综合和基建统计及系统填报工作。负责统筹指导水利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并完成水利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负责水务综合和基建统计并填报系统。负责全区水利工程招标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诚信企业名单建立。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及建中管理,为全区水利水电工程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水土保持站
依法保护和管理全区的水土保持设施,制定全区范围内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总体规划,按照权限审查和批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定期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及验收;对水土流失灾害造成的损毁进行善后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管理;调解和协助处理水土保持纠纷和水土流失危害纠纷。
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组织对水城区水利水电工程进行验收;负责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农业综合水价、小型水利体制、电气化等改革工作。负责水利设施公益性管护人员管理。
水利质量与安全管理站
负责水利工程建筑材料和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保管及发放;负责指导全区水旱灾害机具设施、物资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管理权限内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指导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开展大坝安全鉴定,拟定全区抗旱排涝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河湖监测服务中心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区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水资源监测、保护和节约的政策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范和标准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配置、保护等技术咨询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社会化服务工作。督导节约用水有关政策和技术质量标准、规程和规范。
河长制工作股
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区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协助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地方性用水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片区水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管辖乡镇(街道)水务服务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水利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水务局保障辖区内的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区域内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乡镇(街道)供水、节约用水和水利科技推广应用;承担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技术指导服务等;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访维稳;指导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村级水务服务等;承办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开营水电管理所
负责加开营水库及其电站管理工作;抓好水库蓄水、保证灌区灌溉;收取灌溉水费,协调发电和供水矛盾。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