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基本信息

中文名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年    份 2011年
省    份 辽宁 性    质 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1年,我省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以下简称《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加强“两个保障”,抓住“两个契机”,采取“三项措施”,努力实现了“三个促进”。

(一)围绕“一条主线”,深入贯彻《条例》和《意见》。《条例》颁布和《意见》下发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打造服务型、法治型和责任型国税机关,进一步增强全省国税系统的公信力、执行力、亲和力和透明度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意见》精神,熟悉掌握相关内容,分别指定和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通过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组织参加辽宁省政务公开办组织的“5·15”政务公开日等多项活动,营造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意见》的良好氛围,呈现出“进展有序、开局良好、高效便捷、服务纳税人”的可喜特点。目前,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逐步提升,在加强基础性工作,认真回复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获取国税机关政府信息的渠道不断得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效能的展现越来越明显。

(二)加强“两个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局始终注重加强“两个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年初,根据省局机关人员调整情况,起草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职责》的签报,重新明确了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成员,并组织新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条例》和《意见》有关精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细化相关部门的职责。通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主抓、有机构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2011年,在不断完善我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又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和保密审查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梳理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具体工作流程。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过错责任追究,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一致,依据《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先后制定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试行)》,逐步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更加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住“两个契机”,主动拓宽公开渠道。为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2011年,紧紧抓住了“两个契机”:一是紧紧抓住省局互联网站改版契机。去年以来,我局对外部网站进行整体改版,利用网站整体改版的时机,也对政务公开信息板块进行了调整、完善和补充,整合充实各栏目功能。及时更新了领导专栏,增加领导讲话和领导活动专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且增设信息索引号,更加方便纳税人对国税相关信息查询。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内容进行分类,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强化监督的各种方式,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还实现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的功能,有利于纳税人在网上申请所需各类信息。二是紧紧抓住全省国税系统推行新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契机。新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上设立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选项,在全系统推进新的系统后,我局专门下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专栏维护管理的通知》(辽国税办发〔2011〕24号),要求各级各部门产生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必须按照公开选项类别进行选项,并按其类别区分进行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强化全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增大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

(四)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信息公开。2011年,我局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年初对全系统各单位《年报》主动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检查,确保全系统在3月31日前,14个市局、100个县区局全部落实到位,均通过网站、政务信息专栏和社会媒体等不同渠道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在上报国务院秘书局的报告中,对我局的这项工作给予了表扬。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报考核。3月11日,我局针对全系统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下发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辽国税函〔2011〕43号),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通报,总结了成绩,查找了问题,并对改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纳入到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有效的推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简报》刊发了该做法。三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5月12日,总局办公厅组织8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在辽宁召开,我局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做法,并受到总局的肯定,经验材料在《辽宁国税》杂志第7期刊发。6月份,省局还专门安排人员到鞍山、阜新等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授课。

(五)发挥公开作用,努力实现“三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作用就是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全省国税系统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上,主要体现“三个促进”:一是促进省局工作部署落实。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主动公开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选人用人进人方案、重大决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等,在决策前都需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采纳意见情况,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促进了省局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落实。二是促进税收权力公开透明。通过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级国税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向纳税人公开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国税工作人员的权限职责,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国税机关和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三是促进税收征纳关系和谐。由于加大对行政权力的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控,认真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高效回复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的涉税问题,较好地促进了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涵盖领导信息、全局概况、政策法规、计划规划、税收收入、人事信息等10大类,48项具体工作。

2011年,全系统通过各级网站和其他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累计4556条,其中税收法规文件类信息1594条,机构职能类信息683条,行政决策类信息22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84条,纳税服务类信息1367条。

省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558条,其中税收法规文件类信息176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8条,行政决策类信息2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26条,纳税服务类信息101条。通过各种形式解答网友纳税咨询问题1213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主要载体。年初以来,我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省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社会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的作用,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省局门户网站。省局对门户网站进行整体改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辽宁省国税局政府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2011年,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1510183人次,同比增长400%,有效发挥了网站服务功能。

新闻发布会。2011年4月1日,在省政务公开办新闻发布厅,省国、地税局联合发布2010年度全省纳税百强企业情况,并进行了纳税百强分析;12月22日,省国、地税局又对我省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网上办税服务厅工作进行新闻发布,省内30余家主流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进行了报道。

社会新闻媒体。2011年,在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播放我省国税系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共向广大观众播放国税工作信息17条。通过《中国税务报》《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等报刊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我局相关信息500余条。

办税服务厅。在全系统524个办税服务厅中设立触摸屏查询系统、涉税公示公告栏、大屏幕显示器等设施,公开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执法权运行的规定、制度、办法和流程等,为广大纳税人进行提供查询服务,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纳税服务热线。通过及时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收知识,公开涉税事项。2011年共受理纳税人咨询142772人次,同比增长5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通过信函方式申请1条,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申请10条,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涉税信息、本级机关相关信息等,全部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形式和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二是公开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2年,为了进一步推进辽宁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宣传、深入学习。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意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多出成果。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使之与其他各项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四)延伸范围、逐步拓展。在抓好各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逐步向基层延伸,指导、督促县(区)级国税机关抓好随时生成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完善平台、便民高效。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特别是门户网站建设,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窗口、主阵地。针对基层实际,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电子屏幕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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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文献

天津国家税务局系统2018年度 天津国家税务局系统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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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8年度 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 根据 2018 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 刘畅等 200人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拟录用公务员,现予 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 2018年 5月 15 日 -5 月 21日 (5 个工作日 ) 监督电话: 022-24465673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 16 号 邮政编码: 30001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8 年 5 月 14日 附件: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8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序号 拟录用职 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学历 毕业 院校 工作经历 备注 1 科员(一) 3001100 刘畅 男 1282390 50314 硕士研 究生 山东师范 大学 / 应届毕 业生 2 01145 杨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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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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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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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政务公开的规划和指导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由厅长任组长,厅办公室、监察室、规计处、人事处、政法处、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确定厅办公室为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1年部门年度预算中,列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保障全厅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公开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在充分的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辽宁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限、内容、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水利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水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有力促进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去年与省委宣传部合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辽宁防汛抗旱应急宣传预案》,保障了重大防汛减灾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与新华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扩大了水利工作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影响程度。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信息公开途径,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水利政务信息覆盖网络,让群众方便、快捷、及时、准确地了解水利政务动态。

一是设立公务信息查阅场所。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屏,由厅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和维护,在第一时间发布水利要闻和工作动态。

二是进一步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门户网站---辽宁水利信息网上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决策规划、政策法规、招标投标栏目,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

三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的作用。在开设了水利公告、地方水事、媒体聚焦、水利百科、节水知识等常规栏目的基础上,并设立了接受群众意见建议的“厅长信箱”、“公开信箱”,又增设了“学习贯彻1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第一次水利普查”、“学习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等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去年水利厅网站发布政务信息5000余条,其中,机关简介栏目发布信息55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86条,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4000余条、图片2000余幅,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水利改革发展的了解和支持。我们着重将重大水事活动、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长专题会议纪要在第一时间通过辽宁水利信息网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先后在新华社、中国水利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媒体发表水利信息稿件(视频、图片)400多条(篇);利用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先后召开了禁止提取地下水、江河综合治理、防汛准备和水文条例4次新闻发布会;汛期协调省委宣传部和主要媒体,召开了4次防汛新闻通气会,引导和推动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在民心网的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去年共向民心网报送并发布了4000多篇信息,将重大水事活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重点报送,在加大公开透明力度的同时,增加了社会认知度。四是于世界水日在辽宁日报发面了《全省水资源公报》;把125项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了公开招标;将大江大河重要堤段、大型水库、重要病险水库、重点防洪城市和防御山洪泥石流责任人在媒体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五是强化咨询、申请的答复反馈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政策咨询等工作。去年,重点强化了“政务公开信箱”和“厅长公开信箱”的管理,落实了公开信箱处理及反馈相关要求,落实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厅办公室指派专人每天查阅两个信箱,对通过信箱反映出来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1月18日,我厅厅长信箱接到群众反映的铁岭市昌图县宝力镇房家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立即责成厅饮水中心赶赴昌图县开展调查,并与宝力镇、房家村干部和村民进行座谈,对饮水安全工程现场进行了勘察,分别于1月20日、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答复了反映人,于2月1日向昌图县水利局下达了处理意见,实现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处理结果反馈反映人的工作目标。反映人对于问题处理非常满意,在复信中表示“没想到我们反映的问题会得到如此的重视和快速解决,非常感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省水利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照规定予以大都;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方式方法仍有待完善,宣传途径还不够宽广。二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个别干部认为务虚工作搞多了会影响水利业务工作的开展,认为不如搞好业务工作得民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三是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进展和动态较多,省、市、县的信息量非常大,在取舍上有时难以全面顾及,门户网站未能完全在第一时间发布厅发有关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局领导工作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希伟同志任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和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修定了《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辽宁省物价局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加强全局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各部门、直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3、更新和完善价格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省政府调整后的省物价局最新工作职责,按照《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重新修订了《辽宁省物价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和《辽宁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辽宁物价信息网”的“办事指南”栏目对外公开发布。

4、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为广泛宣传价格政策法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11年5月8日,省市物价局在沈阳中街兴隆大家庭举行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十周年暨政务公开主题宣传活动。省物价局赵希伟局长亲自参加活动并讲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现场受理群众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举报投诉,公开了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活动开展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搭建宣传台,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宣传册、购物袋,深入基层举办价格维权知识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将物价政策和维权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提升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为价格法律法规的普及、百姓维权意识的提高、政务工作的公开化贡献了力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物价部门的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保密原则,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一是局机关及检查分局、认证中心等部门在主要办公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电子显示屏,公开主要职责权限、省级管理的价格和收费目录、价格工作纪律、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政务公开、服务社会的作用,全面升级改版了“辽宁物价信息网”,在网站上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用于发布国家相关价格政策法规、规范性价格文件、价格审批程序、民生价格和收费标准等政府公开信息。

三是认真受理群众通过民心网、价格举报热线反映和咨询的价格问题。2011年省本级共接到价格举报投诉与咨询872件,已办结859件,办结率达到98.5%,退还消费者53.10万元;共受理民心网直办件22件,全部办结,其中有18件参与评星,全部为五星,满意率、优秀率均为100%,综评分位居全省各部门前列。

四是有效利用民心网价格监督检查群众工作站这一宣传平台,及时传递动态价格工作信息。今年(2011年)以来,民心网分平台共发布价格工作信息270多篇,稿件信息涵盖了重要价格工作会议、专项检查行动、日常市场监管、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等多方面内容,部分稿件被民心网链接到首页,价格工作受关注度持续攀升,稿件点击率进一步提高。

五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与中国经济导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辽宁电台、辽沈晚报、华商晨报等各级新闻媒体建立了比较顺畅的联系和沟通渠道,今年(2011年)以来通过以上媒体对市场价格监管、平抑食用盐涨价风波、宣传价格监管工作动态,共发布新闻报道近50篇,部分报道内容还被人民网、东北新闻网等门户网站转载。各市也都加强了与当地新闻媒体的联系,对价格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提升了我省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树立了物价部门的威信。

2、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发布等工作。收集整理了2003年以来的省物价局出台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政策性文件,通过辽宁物价信息网对外发布,并同时报送省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截至2011年12月30日,我局向省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公开文件28件,通过“辽宁物价信息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性文件28件,其他方面的价格信息1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申请人需要我局主动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采取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2011年我局共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在规定时间答复了申请人,申请人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满意。

对于上述申请项目,我局均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2011年,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意见

为进一步拓展“辽宁物价信息网”功能,提高网络浏览速度,方便群众查阅各类价格信息,2012年我局将继续对网络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并通过“民生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公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价格,以及主要消费品市场零售价格,保障群众价格知情权。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3〕2号)要求,现将我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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