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林口县建设局 | 外文名 | The Construction Department of Linkou Coun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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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林口县 | 工 作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 |
特 征 | 负责联系全县建筑行业 |
机构职责
方针及措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具体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城市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建项目资金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负责项目内容
(三)负责道路、桥涵、园林绿化、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三供两治”即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及灯饰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设施建设审批;负责燃气站点项目的审批;负责全县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维修;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义务共建工作;编制道路修复资金支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和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城区及所辖村镇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及使用管理。
(五)负责对全县房产交易、租赁、中介、典当、抵押、互换、评估、测绘等相关行业的规范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房屋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及房地产估价专业资格审核。
(六)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设合同、建筑经济、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以及相关中介组织资质的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察;管理房屋建筑室外的装饰装修;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组织全县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七)制定全县建筑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和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抗震设计的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负责全县建筑经济管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及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实施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
(九)负责全县住宅建设,编制房屋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工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
(十)制定全县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标准;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十一)负责联系全县建筑行业各协会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
林口县天泰馥香谷均价23628元/㎡ 容积率:2.00,配套;幼儿园:海大幼儿园中小学:育英学校、青岛二中大学:海大浮山院区、青岛大学商场:海滨超市、学苑商场、真诚超市医院:青...
建设局属县直单位,人事财政都归县政府管理。市建设局是市政府管理。 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主要职...
安远县建设局 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是我县的城市建设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局在 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的悉心指导下,以开 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东江源 头、客家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山水园林旅游城市目标, 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城市建设步 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年来,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8088万元(同比增长 24.1%),完成村镇整治建设投资1063.1万 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2 亿元(同比增长10.5%),建筑总面 积达 42.6万㎡,新增城市道路面积6.5万㎡,改扩建城市道路面 积 0.37万㎡,新增排水管道9公里,改建排水管道1.69公里, 新增供水能力 0.5 吨/日,新增公园绿地面积 8.5 公顷,城区园 林绿化面积达260公顷,绿化覆盖面积达310公顷,绿化覆盖率 达 35.2
茌平县建设局“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 活动总结 年初至今,茌平县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 方针,按照“杜绝重特大事故,保证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的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深化年”活动,认真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狠 抓安全措施落实,全县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运行态 势,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年初至今,开展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第 二、第三、第四次集中行动及经常性不定期巡查,重点对危险性较 大的分布分项工程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治理,共检查工地 392次,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 372 份,责令停工通知书 45 份,查出各类安 全隐患 1953条,通过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2、节假日、恶劣天气、特定
刘晓军
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信息、目标、档案、保密、会务、安全保卫、后勤服务、计划生育、综合协调、督办检查;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劳资工作、联络接待、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对机关和局属单位进行资产管理、内部财务审计和全县使用城建资金建设项目的审核。
2.城乡建设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建设、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住宅建设;指导管理市政工程测量、城市雕塑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的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农民住房建设。
3.建筑工程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筑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指导全县建筑业体制改革工作,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负责各类开发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工程构件加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管理;负责境外施工队伍进入我县施工的资质管理,制定建筑业质量管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规范管理全县建筑市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规和拖欠工程款行为;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工程合同的审查、批准、履行等情况及工程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资源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全县建筑行业各协会工作。
1.县燃气供热服务中心
做好全县小区联网、并网工作,对全县扩建、新建的供热楼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同时结合规划、环保对各新建的热源进行综合评估、审批。
按照城镇总体规划与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负责各供热单位锅炉联网、并网的协调工作。
负责管辖区域内的锅炉、外网设备的正常运转及维修工作。
抓好本区域内“热能”供应、“热费”收缴、设备维修、故障排除等全方位管理。
2.县建筑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方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
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有关的单位的安全资金的使用和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有关的单位的安全资金的使用和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和安全使用的审批。
负责施工单位的特种工种上岗证和安全培训证的检查和报批培训。
负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验收和安全使用的审批,颁发准用证。
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安全资质的审查、审批和批报工作,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法规,技术标准,制定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及地方性标准。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规划及管理,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
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配件厂的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
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购配件厂对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执行,并监督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和正常运转。
负责验核和评定工程质量和构建质量等级,负责对竣工工程质量等级的认证与验收工作,并向省市推荐优质工程。
负责监督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回访和保修。
参与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查处,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技术仲裁与鉴定。
负责本县工程中所采用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的质量和技术鉴定。
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
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利用、认定、生产和推广工作;
禁止在行政区域内使用粘土实心砖,限制粘土实心砖的生产工作;
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广、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3.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的房地产法规,拟定我县房地产管理和住宅建设行政法规,统一研究制定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拆迁安置管理、旧房改造等项措施,为政府宏观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4.县城市建设指导中心
负责规划区域内的市政设施新建工程,组织施工,质量把关,做好开工前的设计、预算、定位放线工作,在工程结束后搞好决策验收工作。
5.县住房保障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级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政策;
制定年度棚改计划,及中长期棚改规划,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和申请棚改项目立项。
负责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性资金的申请、申报和管理工作。
负责棚改项目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棚改项目的优惠政策拟定项目实施。
负责全县公租房保障工作有关政策、文件、方案的制定、监管和组织实施;
公租房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批及动态管理。
公租房项目资金的申请、使用和发放;
制定公租房建设计划,负责公租房房源的筹集和分配。
负责公租房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公租房保障家庭档案管理工作。
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及房屋维修管理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6.县房屋征收实施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 规范性文件;
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并组织论证;
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做好补偿安置工作;
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
对被征收房屋组织实施拆除工作;
负责房屋征收信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对已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但尚未完成拆迁的项目,负责按照原有规定继续组织实施拆迁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