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国有土地范围内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 申办主体 | 企业、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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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临高县政务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 | 0898-28275509 | 服务部门 | 临高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
办理结果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投诉电话 | 0898-36287600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操作 |
1 |
登记申请书 |
无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无 |
3 |
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同 |
无 |
4 |
转移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
无 |
5 |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无 |
6 |
其他必要材料 |
无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修正) |
依据名称→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 |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5、申请登记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6、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你好,1、受理编号:由登记部门填写。由各区县分编。各区县登记部门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区县简称;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受理的,单独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市。...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甲将房屋出售给丙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已经发生效力,受到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转移主要基于两类法...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 (二)当地房管所受理、初审后...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 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 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 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 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 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
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转移土地使用权是否也转移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
2: 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原件)
3: 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原件)
4: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原件 签字并盖章)
5: 登记申请书 (原件 签字并盖章)
6: 其他必要材料 (原件)
序号 |
材料名称 |
操作 |
1 |
登记申请书 |
无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无 |
3 |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无 |
4 |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无 |
5 |
其他必要材料 |
无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修正) |
依据名称→ |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