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基本信息

中文名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外文名
地    址 娄底市 内    设 办公室

娄底市国土资源娄星国土资源分局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是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娄星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受市局委托,承担行政辖区内以下职能:

1、负责辖区内村民个人建房的用地的管理,负责辖区内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其权利和义务与县市局一样。

2、受市局委托,负责娄星区乡(镇、办)临时用地的管理(由市局建设用地科负责指导规范),其权利和义务与县(市)局一样。

3、查处辖区内个人及乡镇企业违法用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代表市局下达处罚决定。

4、负责辖区内个人建房发证(只到市局盖章,发证工作及档案资料整理由分局负担);负责农村个人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5、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其权利和义务与县市局一样。

6、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包括由区计委代收的部分,市纪委代收的部分由市局征收办征收)。

7、负责辖区内乡镇国土资源所的管理(城区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的管理如有调整,另定)。

8、分局内设股室负责人及乡镇国土资源所的负责人由分局集体研究决定,报市局人事科备案。

9、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协助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2、根据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执行开发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出让年度计划;参与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开发区总体规划审核;监督检查开发区土地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

3、负责区内实施耕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开发办法,加强农地用途管制,搞好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4、贯彻实施地籍地政管理办法,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办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发放市局统一编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5、负责区内居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工作。负责国家集体建设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占用耕地的核准工作。

6、负责实施开发区内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料储备方案的审查;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开发区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

7、负责组织并管理区内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

8、承办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呈报及以市国土资源局名义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资源审查、呈报。

9、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

10、负责区内采矿登记发证(采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审批工作。

11、负责区内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矿山设计)方案要求,关闭矿山审批工作。

12、负责区内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年度检查,地质遗迹保护区内科研教学等活动审批工作。

13、负责区内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的治理方案及工程竣工验收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评审、统计、增量、存量、减量核准工作。

14、负责区内湖南省矿产品销售赁证、采矿权评估结果的核准工作。

15、负责区内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用土地)、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立项及验收审核工作。

16、负责区内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和临时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审核工作。

17、负责区内土地使用权续期、改变用途、收回审核工作。

18、承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娄底市征地拆迁事务处

负责娄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征地拆迁方案的制订,并协助市局搞好征地拆迁方案的实施;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调处因征用土地而引发的相关矛盾;按政策收取征地拆迁包干业务费。

娄底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中心受市国土资原局委托,负责全市农用地开垦的项目评估和咨询工作;组织协调耕地开垦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耕地异地开垦工作;协助做好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土地开垦整理中心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

娄底市土地矿产收购储备中心

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有关土地的收购、收回、储备及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收购、收回、储备规划、计划、方案;根据土地收购、收回、储备计划,统一收购、收回、储备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和成批次新征建设用地。负责管理、开发、经营由市政府控制的储备土地;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对收购储备土地资金进行运作;管理闲置土地,收取土地闲置费。

娄底市土地矿产登记发证中心

负责娄底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发证和娄底市矿产登记、发证等事务性工作,依法依规收取土地登记发证费。

娄底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负责全市土地交易信息的发布、咨询;负责娄星区范围内国有土地、矿产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的组织工作及娄底市矿业权招标、挂牌、拍卖工作;受市局委托负责有关土地、矿产交易手续的办理;按规定收取信息咨询费、中介服务费和拍卖佣金。

娄底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负责全市地质环境信息的发布和咨询工作;承担全市地质灾害评估、鉴定和指导防治工作。

娄底市地理信息中心

承担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负责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搭建与维护,数据库、数据中心建设;为市本级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地籍测绘,建设用地报件资料制作等服务。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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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合理利用和测绘事业。局内设职能科、室共17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建设用地科、地籍管理科、地产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科、地质环境科、地质勘查科、测绘管理科、人事教育科、二级机构13个(包括二个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刘志耀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 《娄底国土资源通讯》的编辑、文电、文印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网络建设管理、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计生、机关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全系统机关建设和办公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主要负责人:李建新

组织和协调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代表局机关参加诉讼活动,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财务科

主要负责人:邹文德

研究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负责各项拨给专项资金、国土资源规费资金和其他事业性收入的财务管理;对土地、矿产有关规费的征收、使用进行财务监督;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保护、地质勘查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预算审核;组织汇总、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对直属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指导全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四)规划科

主要负责人:罗泽辉

组织研究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测绘发展规划;拟定全市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研究全市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参与报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审核除各县城关镇以外的乡(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五)耕地保护科

主要负责人:吴海平

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资金拔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的申报检查验收;承办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围垦开发的立项、送审工作。

(六)建设用地科

主要负责人:方莉莉

负责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事宜,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资格审查审批;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的县(市)农用地转用审批;负责城乡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报批及临时用地、延期用地审批和管理;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七) 地籍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刘小英

负责全市地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组织土地使用证书年检;组织实施土地确权、抵押登记、发证、权属争议调处和权属管理,承办重大或跨县(市)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地类、权属、面积的确认,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

(八)地产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王国中

负责全市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的管理、监督工作以及土地交易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的具体工作;负责土地储备的管理,核准土地储备计划、方案;代政府起草收购土地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负责改变土地原批准用途、土地批租、出让土地的审批;负责编制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审查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等;负责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的初审;组织土地价格评估会审。负责土地评估结果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地产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工作;组织发布土地供应信息;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

(九)矿产开发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肖楚源

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办理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出租、招标、拍卖等权属变更的审批、报批及登记;依法划定矿区范围,调处采矿重大权属纠纷;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的年检年审;组织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的检查;参与调查处理涉及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协助征收矿产资源有关规费。

(十)矿产资源储量科

主要负责人:李易华

参与研究拟定全市矿产资源政策和矿产储量管理办法;组织建立健全本市矿产资源评审的专家系统;负责指导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零星分散矿产、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认定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审查工作;负责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

(十一)地质勘查科

主要负责人:李进忠

参与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初步审查地质勘查单位资格;指导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依法进行勘查登记和地质勘查项目立项;依法参与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协助组织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评估结果。

(十二)地质环境科

主要负责人:陈佳云

拟定和实施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全市境内区域、城市、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管理;负责天然矿泉水利用的监督管理;为重大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提供地质环境意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及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的调查、善后处理和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的监测及网络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辞价工作;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提出送审意见;承办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的审查;组织人为地质灾害纠纷的调处和责任界定。

(十三)测绘管理科(加挂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负责人:成国文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对报省审批的测绘单位等级资格和测绘人员测绘工作证进行初审;按国家规定审核市外组织、个人来娄测绘;负责全市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管理地图编制工作,拟定本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市地图;编制上报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则绘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和组织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测量的控制系统的建立和更新、使用;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的管理、分发、服务,按规定审核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组织实施全省测绘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负责全市测绘技术咨询和测绘业务技术培训;负责全市按国家测绘任务登记办理规定权限的测绘任务登记;负责全市重大测验绘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部测绘成果的审核认定。

(十四)人事教育科

主要负责人:周小明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各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离退休工作和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和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老龄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拟订实施全局人事教育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精神文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期队伍建设及岗位教育培训。

(十五)综合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唐春云

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优质窗口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政务中心与机关相关科室之间业务的运转、承办、交接。

(十六)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负责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七) 机关党委

主要负责人:肖乐群

负责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务、党群工作。负责中心组、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研讨等事项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十八) 纪检(监察)室

主要负责人:陈泽源

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全局机关、局属单位及各县市局人员选拔、人事任免工作的监督。负责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行风建设、日常考勤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对全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举报与核查。

(十九) 执法监察支队

主要负责人:谭军

受市局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对土地、地质矿产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承办对土地、地质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制止有关违法行为和采取强制措施;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协助法院对土地、地矿、测绘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协助司法机关对破坏耕地、低价出让土地、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出让和破坏矿产资源等案件的侦破工作。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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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娄底市国土局

省厅领导来娄调研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2013年7月8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专职副局长金勇章携工作组一行4人来娄调研数字娄底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及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有良,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志祥、娄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向艳全程陪同。调研活动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省市分管领导、项目承建单位、项目应用示范单位及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国土资源局总经济师柳咏良、总工程师熊勇分别汇报了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总结了经验,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数字娄底地理空间框架项目承建单位省工程勘察院测绘分院总工程师段文周、湖北金拓维公司总经理刘诗雄分别对数据生产具体进展情况、共享平台开发建设情况做了汇报。项目应用示范单位市公安局代表易煦辉、市规划局代表何旭茂参加了座谈并发言。

通过调研,省厅工作组充分肯定了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行业管理、基础测绘、数字城市建设、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分析探讨了当前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与要求,针对提出的问题提出了建议解决方案。

金勇章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打造好国土资源“一张图”,为建设新型城镇奠定信息化基础;要按照国家、省关于测绘地理信息职能建设的要求,加快市(州)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及机构改革,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挂牌工作;要加大数字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到基础性数据共建共享,协调政府各部门将相关基础信息数据收集到地理空间框架平台中来;要加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项目推广应用,拓展到国土资源系统外的多个领域,提高利用水平。

(一)拟定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 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三) 监督检查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 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

(五) 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 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订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 指导省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 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根据授权依法审批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编;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九) 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 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

(十一) 依法审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湘测绘的事项;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二) 管理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湖南省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省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十三) 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基础测绘专项资金以及省财政拨给的其他各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十四) 对县(市)国土资源管理实行行业指导;管理和领导局直属单位;管理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五) 承办省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分工

刘会和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局全局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

曾志祥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领导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信访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科、测绘管理科。联系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罗果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地产管理科、地质环境科、矿产资源储量科、娄星国土资源分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联系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

吴崇周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规划科、地籍管理科。联系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局联建办。

宗娟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监察室、耕地保护科、综合管理科。

罗忠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建设用地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执法监察支队。联系征地拆迁事务处、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熊勇总工程师。分管政策法规科。联系地理信息中心。

柳咏良总经济师。分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局联建办、综合统计工作。

李贻升工会主席。分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协管机关党委工作。联系培训中心。

调研员、副调研员不具体分管或联系某项工作,遇有重大中心工作由局长适时安排。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介绍

刘会和 男,汉族,湖南新化人,1955年1月出生,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入党,本科学历,土地管理经济师,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个人经历:1978年9月-1979年4月,湖南农学院邵阳分院任教;1979年5月-1986年12月,娄底地区农业局工作;1987年1月-1988年1月,娄底市国土管理局工作;1988年2月-1993年1月,任娄底地区国土管理局用地管理科副科长;1993年2月-1995年4月,任娄底地区国土管理局建设用地科科长;1995年4月-2000年12月,任娄底市国土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年1月-2003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3年11月-2006年5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地质矿产处处长;2006年6月-2008年8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8年9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志祥 男,汉族,湖南邵东人,1959年9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领导局全面工作。

个人经历:1982年8月-1984年11月,湖南煤勘二队任技术员;1984年12月-1992年11月,任湖南煤勘二队二分队副分队长,副队长;1992年12月-1995年10月,任娄底市地质矿产局服务部经理、矿管科科长(副处级);1995年11月-2003年10月,任娄底市地质矿产局、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2003年11月-2006年5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6年6月-2008年6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地质矿产处处长;2008年7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地质矿产处处长。

罗果勇 男,汉族,湖南新化人,1956年3月出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经历:1974年12月-1980年9月,广西河池军分区教导队任战士、文书、副指导员;1980年10月-1982年12月,任广西公安厅民警处参谋,1983年1月-1994年4月,任武警广西总队第三支队参谋、干事、组织股副股长、股长、政治处主任、副政治委员;1994年5月-1998年8月,任武警防城港市支队政治委员;1998年9月-2002年12月,任娄底市地质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3年1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崇周 男,汉族,湖南新化人,1967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经历:1990年7月-1992年5月,任娄底地区农科所干部(其中:1991年1月-1991年12月,在新化县崇山乡社教);1992年6月-1993年12月,任娄底地区国土局人事科秘书;1994年1月-1998年2月,任娄底地区国土管理局地价评估所副所长;1998年3月-2005年1月,任娄底地区国土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主任;2005年2月-2006年6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6年7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宗娟娟 女,汉族,江苏宜兴人,1967年11月出生,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经历:1987年1月-1997年12月,在原娄底地区、娄底市国土局工作;1998年1月-2004年10月,任原娄底市国土管理局、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任副主任科员;2004年11月-2007年11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长;2007年12月-2009年2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9年3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忠平 男,汉族,湖南新化人,1959年8月出生,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入党,大学文化,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经历:1978年2月-1987年3月,任陆军第41军军直防化连任战士、通信员,陆军第41集团军司令部机要处任连职参谋,坦克旅司令部任机要科代科长;1987年4月-1990年11月,任步兵第121师364团司令部任机要股长;1990年12月-1993年8月,任41集团军司令部机要处副营职、正营职参谋;1993年9月-1996年9月,任步兵第121师司令部机要科长;1996年10月-2004年10月,转业娄底市国土局、国土资源局任地产科科长;2004年11月-2005年7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2005年8月-2008年12月,任娄底市征地拆迁事务处主任;2009年1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爱群 男,汉族,湖南邵东人,1964年12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入党,大学文化,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

个人经历:1983年10月-1985年9月,大连87036部队服役;1985年10月-1987年9月,武汉市空军雷达学院学习;1987年10月-1995年3月,任大连87036部队干部;1995年4月-1997年9月,任娄底地区国土局科员;1997年10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法规监察科副科长;2004年11月-2007年11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2007年12月-2010年7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2010年8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谭 军 男,汉族,湖南涟源人,1970年12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个人经历:1994年7月-1998年7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办事员、科员;1998年8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副主任科员;2004年11月-2009年3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2009年4月-2010年8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主任;2010年9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熊 勇 男,汉族,湖南湘乡人,1962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个人经历:1987年7月-1992年12月,涟邵矿务局斗笠崇山峻岭煤矿从事技术管理工作;1993年1月-2000年10月,在娄底市地矿局工作,先后任双峰县青树坪镇副镇长(挂职)、法制科副科长、管理科副科长等职;2000年11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2004年11月-2005年7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科长;2005年8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柳咏良 男,汉族,湖南邵阳人,1962年9月出生,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入党,大专文化,总经济师。

个人经历:1981年12月-1988年12月,在省地矿局418队工作;1989年1月-1992年11月,娄底市地质矿产局财务科工作;1992年12月-1994年5月,任原地区矿管局财务征管科副科长;1994年6月-2001年10月,任原地区矿管局财务征管科科长;2001年10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长;2004年11月- 2007年11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科科长;2007年12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总经济师。

李贻升 男,汉族,湖南涟源人,1956年9月出生,1974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个人经历:1972年2月-1979年7月,涟源市古楼中学任教;1979年8月-1981年7月,新化师范学习;1981年8月-1985年7月,涟源太和中学任教;1985年8月-1987年7月,娄底师专学习;1987年8月-1990年11月,涟源三中任教,(期间师大进修);1990年12月-1998年2月,任原县级娄底市国土局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8年3月-2003年2月,任原娄底市国土管理局地产办副主任;2003年3月-2004年10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分局局长;2004年11月-2009年3月,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地产科长;2009年4月-2009年5月,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工会主持工作;2009年6月起任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文献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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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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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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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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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谢欣

办公地址:娄底市经济开发区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受市局委托,承担行政辖区内以下职能:

1、负责辖区内村民个人建房的用地的管理,负责辖区内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其权利和义务与县市局一样。

2、受市局委托,负责娄星区乡(镇、办)临时用地的管理(由市局建设用地科负责指导规范),其权利和义务与县(市)局一样。

3、查处辖区内个人及乡镇企业违法用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代表市局下达处罚决定。

4、负责辖区内个人建房发证(只到市局盖章,发证工作及档案资料整理由分局负担);负责农村个人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

5、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其权利和义务与县市局一样。

6、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包括由区计委代收的部分,市纪委代收的部分由市局征收办征收)。

7、负责辖区内乡镇国土资源所的管理(城区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的管理如有调整,另定)。

8、分局内设股室负责人及乡镇国土资源所的负责人由分局集体研究决定,报市局人事科备案.

9、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内设七个股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分局的重要文件的起 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来文来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 新闻宣传、信访、纪检监察、人事、教育、保密、接待、计生、综治维稳、工青妇、机关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刘爱莲

(2)建设用地股

负责辖区个人建房用地审(报)批及临时用地、延期用地审(报)批和管理;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协调搞好辖区内征地拆迁事务。

负责人:李红元

(3)地籍管理股

组织实施辖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组织实施辖区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权属争议调处和权属管理;负责辖区建设用地地类、权属、面积的确认,承担辖区农村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

负责人:陈永军

(4)规划股

负责制定、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国土资源;协助市局对辖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跟踪管理;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和方案;承办辖区内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负责人:肖 明

(5)法规监察股

依法对辖区内的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开采实行监督检查,根据市局授权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国土资源使用行为,维护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权威。

负责人:吴梓述

(6)矿产资源管理股

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储量、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搞好地质矿产资源日常管理;根据市局授权,承办辖区矿业权审查报批、有偿取得和登记发证工作。

负责人:陈定明

(7)财务股

负责财务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财务制度的拟定、完善和实施,负责分局机关、工会、环监站、国土资源所的财务会计工作,严格按刚性标准收取土地、矿产有关规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负责人:周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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