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绿道(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6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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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A座8层09N | 外文名 | Green Channel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口号 | 钱在你口袋的理财模式 |
以绝对收益为目标,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国际领先的管理服务,成为中国领先的、受人尊敬的、极具美誉度的量化程序投资管理公司。2100433B
2016年8月,创办绿道(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2014-10-11在辽宁省大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9号12层1203-5室。大连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
北京同达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2010-09-14在北京市西城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B座6层B606室。北京同达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远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2009-11-23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3号楼811室。上海远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保证股东利益, 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 科学化和民主化, 根据《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企业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 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 之上,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佳化。 第三条 投资管理是指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阳光) 对本部 及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投资行为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 资整个过程实施的管理。 第四条 投资管理遵循保护所有权, 放开经营权的基本方针, 并坚持管理和服务 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投资行为健康发展。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的产权代表责任制度,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形式,论 证、审议、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中国阳光设投
为了实现北京2008年举办历史上最出色的奥运会和建成人居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的目标,自本期起本刊推出北京房地产之窗专题,集中展现首都房地产建设成就及建设者时代风貌,并对政协委员和群众关心的房地产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
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绿道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本市绿道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2013-2017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道慢行道路、绿地景观、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本市绿道分为市级、区级和社区绿道三个层级。
第四条 市园林绿化局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拟定技术规程规范及管护办法。
区县园林绿化局为区县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绿道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做好绿道管护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
区县园林绿化局或者区县政府确定的其他绿道管理部门,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作为绿道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保护管理。
第五条 绿道慢行道路是在绿道用地范围内,满足市民休闲需求而建设的自行车骑行、步行及骑步行兼有的慢行道路;绿道连接线是为保证绿道连续而局部利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路段。
第六条 绿道管护参照公共绿地管理方式和标准规范,实行属地管理,免费向公众开放。
绿道自行车租赁、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内餐饮、商品销售等商业活动可实行市场化经营,鼓励引入社会经营。
绿道连接线、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以及其他自然和文化景观资源等管理方式不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七条 发改、规划、国土、交通、市政、公安、财政、水务、体育、旅游、药监等主管部门应当按市政府审定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职责,做好绿道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绿道管护
第八条 管理单位应建立绿道管理维护、安全巡查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第九条 慢行道路管护应做到道路路面平整,安全设施和道路标志、标线完整,维修及时。
第十条 本市绿道内只允许人行和自行车通行。有条件区域应安装硬质隔离措施,同时要设置机动车、电动车、人力三轮车等禁行警示标志牌及边界警示线。步行绿道还应设立禁止自行车通行的警示标识和标志。
市民在骑行绿道内应遵守指示标识,按照指示方向以规定速度骑行自行车。禁止在绿道内竞骑追逐,不得危及其他游客安全。
第十一条 绿道连接线设置应当加强安全引导,做好现状市政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现状衔接,并在绿道与绿道连接线衔接处设置标识牌,保持交通信息的连续性。
第十二条 绿道的绿地分为城市范围内和城市范围外绿地。分别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用于绿化的土地。两类绿地管护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绿地范围以内的绿道绿地管护应不低于《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中一级绿地的养护质量标准;
(二)城市绿地范围以外的绿道绿地管理按照《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京绿造发[2014]7号)执行。
第十三条 绿道给排水、牌示、护栏、园路、灯饰、路椅、果皮箱及体育健身器械等配套设施的管护应做到完整无损,整齐洁净,维护及时。
第十四条 管理单位应建立绿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设施,配备必要的专业保安人员巡查,建立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及应急救援机制,维护绿道秩序,制止各种侵占、损坏绿道、绿道用地和各类设施的行为。
第十五条 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绿道防火组织,配备消防和抢救器材,做到定期保养、更新,并按规定做好防风、防洪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第三章 绿道运营
第十六条 绿道驿站、游客中心应具备咨询服务功能,并适当设置提供必要食品、商品旅游购物点和自行车租赁服务。
第十七条 管理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经营主体负责。绿道商业活动须服从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并依法接受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 自行车租赁经营场所设施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自行车出租要明码标价,应对出租自行车进行安全检测,做到租前和收车后都有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九条 跨区县骑行道路的自行车租赁经营者之间应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出租自行车的对接保管、回程工作,为市民骑行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章 管护和土地流转资金
第二十条 绿道管护资金用于绿道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正常运营产生的植物衰弱死亡,道路及设施老化破损需支出的植物更新、设施维修资金,由区县园林绿化局向本区县财政局单独申请。
土地流转资金用于集体土地建设绿道的土地流转费用(不含地上物补偿)。
第二十一条 绿道管护费用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城市绿地范围内的市级绿道,其管护标准不低于城市一级绿地的管护标准,资金来源按城市绿地管护现有渠道解决;
(二)城市绿地范围之外的市级绿道,每年管护费用为6元/平方米,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三)区级和社区级绿道管护费用由所在区县统筹解决。
第二十二条 市级绿道建设涉及流转土地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土地流转补助。其中,在原流转土地上建设绿道的,流转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仍按原方式不变;新增流转土地建设绿道的,生态涵养发展区市级每年补助1000元/亩,其他地区市级每年补助1500元/亩。区县绿道、社区绿道土地流转补助由所在区县统筹解决。
第二十三条 申请绿道管护和土地流转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区县园林绿化局会同区财政局于每年9月提出下一年度申请,并附具有勘查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土地流转和绿道管护面积核准报告,经市园林绿化局汇总后,报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将市级补助资金拨付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按照财政管理要求及时拨付资金。
第二十四条 区县园林绿化局应根据本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做好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向管理单位支付管护及土地流转资金。管护及土地流转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市绿道养护和土地流转市级补助资金实行专项转移支付的预算管理方式,根据财政体制和项目资金管理的需要,也可采取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预算管理方式。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属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全市绿道管护、运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 区县园林绿化局应建立绿道管理巡查制度,按照本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逐项检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督促管护单位及时整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2100433B
东沙湖绿道示范线规划楚河汉街、九女墩、创意精品街、东湖宾馆、凌波戏水、枫都秋叶、雁桥月影、曲堤凌波、马鞍山等40处兴趣点,全长67.6公里。据规划,将构建“游客中心、服务区、一般服务点”的三级服务设施体系。
截至2015年该绿道楚河汉街段、二环线段、九女墩段、枫都山段 等路段已建成,东湖环湖绿道正处于规划阶段。
近期重点建设沙湖环湖绿道、郭郑湖环湖绿道,利用楚河绿道串接成网 ,并向东延伸接马鞍山森林公园绿道。
汉口江滩-张公堤绿从武汉港引出,沿汉口江滩北至堤角,近期沿张公堤向西延伸接汉江绿道,全长33.6公里 ,远期结合府河新堤建设新建府河汉北河绿道长13.2公里。
沿线兴趣点涉及滨江都市风光、休闲健身、生态风景、观光游览、高尔夫休闲主题公园等主要节点17个。
一级服务区(2个):汉北河、东方马城
二级服务区(5个):府河、后湖、海洋世界、竹叶海公园、舵落口
交通换乘:沿线可与轨道交通1、2、7号线、汉孝城轨及城市公交换乘,在服务区设自驾游及观光巴士停车点。
2012年,蔡甸开始在后官湖修建郊野绿道,带有郊野骑行专用自行车道和步道,绿道打通四湖岸线,总长将达到110公里 。它是武汉城市绿道体系中的郊野绿道。后官湖绿道依湖而建,道宽4米,由石板路、水上木质栈道交联而成。道路两旁,一面湖光山色,一面树木葱郁,鸟语花香。
近期利用月湖文化区较好的慢行交通条件,重点建设月湖环湖绿道、墨水湖环湖绿道 ,向北接汉江江滩绿道至江汉二桥,向南接知音湖绿道。
一级服务区(1个)——后官湖服务区
二级服务区(3个)——体育中心、三角湖、马鞍山
交通换乘:沿线可与轨道交通3、4、6、10及11号线、城市公交换乘,在服务区设有自驾游及观光巴士停车点。
十堰广电讯(记者 夏汉东)记者从北京路示范段景观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了解到,今天(13日)上午,景观综合改造工程的绿道建设正式动工。
上午9点,在北京北路一侧京华园前的空地上,轮式挖掘机开进来,钻头钻进,地板砖被挖起。
据了解,这段空地上原本是一家企业的停车场,根据我市对北京路示范段景观改造的要求,这里的原有的停车场必须让出,建设城市绿道。同时,根据绿道建设规划,示范段全长1500米两侧,将建设3000米的绿道。
北京路示范段景观综合改造工程技术负责人 徐晗:北京路综合景观改造的绿道, 首先,我们贯彻的是,绿道要保持全线贯通,遇到路口了以后,我们会形成小空间处理。
根据规划,这段道路的绿道建设和十堰大道的自行车漫步道走直线不同,这段绿道是走弧线,在弧线的周围将布设异形花池,栽植各种乔灌木,绿道蜿蜒在绿化带之中。
北京路示范段景观综合改造工程技术负责人 徐晗:让我们的绿道成为真正的绿道,就是拥有树荫,让广大的市民白天也能休闲、也能漫步,真正体现我们慢生活、健康出行的生活方式。
绿道建设将更好的还路于民,优化沿线的生态环境。另据了解,从5月28号景观综合改造工程正式实施以来,目前园林部门已经完成了30%的工程量。
作者:夏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