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陆川县温泉中路65号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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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政府工作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科级 [1] |
隶属机构 | 陆川县人民政府 | 现任领导 | 覃升波(局长) [2] |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覃升波
(一)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
(二)承担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陆川县情的住房规范性文件;组织和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相关住房制度改革试点。
(三)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相关责任。组织起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技术规程;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依法实施住房及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工程消防、工程防震等各项行政审批。
(四)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行业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行业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的行业发展规划;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补偿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研究拟订全县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含管道燃气)、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镇建设,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八)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地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承担推进全县城镇建筑节能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责任;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承担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
(十一)承担震害预防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实施;负责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组织战时城市防空袭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承担人防救援、宣传培训、经费资产管理、科技运用推广等工作;完成陆川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一)综合股(政策法规办、计划财务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拟订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安保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及网络安全、新闻宣传等工作;草拟有关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编写城乡建设志、年鉴、大事记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专业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双拥、精神文明、妇女工作;指导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管理事项;负责因公出访报批;负责下属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及执业资格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激励奖励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组织起草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及民事应诉(仲裁)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考试及证件的申领工作;负责本局行政管理委托、授权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指导;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研究制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分析研究住房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承担城镇化建设政策相关研究工作。
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劳资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负责劳资统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申报、缴纳、统计等相关工作;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行业收费;监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行政检查;负责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履行住房及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程、消防、震害预防等相关方面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审查、审批以及登记备案等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权力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行攻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证窗口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统一管理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房地产企业和相关企业的资质资格审核及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审批事项;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审批工作。
(二)房地产管理股(陆川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陆川县城镇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陆川县物业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县住房保障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做好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及我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资金申请和安排的有关事项;指导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好资金补贴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直单位及在陆川城区范围内的中直、区直、市直单位的房改工作,负责个人政策性住房档案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县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有关房地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初审;指导和管理国有土地房屋收补偿工作,负责房屋收公告的审核;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工作;负责做好全县房地产开发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房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
负责县本级审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全县房屋楼盘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新建商品房销售的监督管理,包含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新建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系统、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新建商品房预测绘成果审核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危房安全鉴定以及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现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物业管理企业信用评分及“红黑”名单管理;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归集和监管;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指导全县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信访纠纷处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和指导物业小区创建全国、自泊区、市和县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等创优考评工作;监督指导开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等。
(三)建筑市场监管股(消防管理办公室)。对建筑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全县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指导;负责自建的房屋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负责对建筑制品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对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档案收集移交工作;负责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建设行业的有关技术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建设科技战略,技术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行业科技发展与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政革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建设行业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立项、申报、鉴定、验收工作;负责行业学术竞赛以及技术成果的评选上报工作;参与工程建设技术监督和计量认证工作;负责本系统学术社团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牵头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并监督其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震灾预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示范认定工作。
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震害防御工作;负责起草防震减灾的震害防御规范性文件、规章,并组织实施;参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与组织实施;负责草拟震害防御有关配套文件;参与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建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档案;负责对消防图纸审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中执行国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督查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负责审查消防工程有关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和产品生产单位的消防资质情况;负责熟练掌握消防验收检测仪器的使用功能,保管好仪器设备;负责了解全县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情况,并对其落实消防技术规范情况进行抽查;负责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防设计审查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在规定期限内填发《消防验收意见书》;负责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组织指导有关单位业务培训;负责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核查处理;指导开展建设工程消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
(四)城乡建设股(城建办、燃气办、村镇办、危改办)。承担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负责本单位主管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建没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负责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项目库及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燃气安全、质量的行政检查;协调市政公用设施新建设、改扩建项目的管理;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规划核验;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的行政检查,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设施维护的行政检查;负责对公用事业企业进行资质、资格审查;负责城市建设的统计分析工作。
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县乡镇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房设计图集编制,指导各镇实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风貌提升工作;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指导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设工作;指导各镇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筑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和村镇建筑工匠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五)人民防空股。负责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战时组织城市防空袭工作;组织指导和督查人民空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维护管理;承担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利用地方和军队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空情信息的接收,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组织人民防空力量参加防灾救灾和应急支援;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防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
负责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的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重点人防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方案,组织起草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政策和规划,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平战功能转换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工作;组织制定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应急救授预案,组织实施开展平战结合工程的有关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承担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点:陆川县温泉中路65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陆川县温泉中路65号。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温泉镇中兴村
陆川县中福五金有限公司
陆川县中福五金有限公司于2011年01月24日成立 ,陆川县中福五金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经营、销售、集科研的综合性企业,主要生产:工业用铁锅、民用锅、电磁炉配套专用锅、高级外搪瓷锅、不粘锅、真不锈铁锅、珐琅锅等中福 系列品牌。
制造销售:铁锅、搪瓷锅、铸件;销售:生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