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散装水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述职责,区建设局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股、规划建设管理股、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股。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一)
(二)指导和管理村镇风景名胜区规划、开发区规划、村镇工程测绘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各类小区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参与对历史文化名城编制、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全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村镇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村镇公用设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和综合建设。
(四)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参与管理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园林工作;参与管理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参与管理区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指导管理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
(五)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勘察施工文件委托审查,发放施工许可证及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七)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指导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企事业单位资质初审、年检与管理。
(九)指导和参与管理本区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实施城镇住房改革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受委托参与管理本区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十)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工程行业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指导和管理本区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改革计划;参与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先进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三)组织实施建设系统各类人才培训规划;负责本区土建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本区土建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组织工作;负责本区建设行业的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从业和执行资格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局下属单位包括建工处、环卫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
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建设局设6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二)计划财务审...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曾向阳: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
主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全面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区建设局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股、规划建设管理股、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股。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以及建设监察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和管理村镇风景名胜区规划、开发区规划、村镇工程测绘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各类小区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参与对历史文化名城编制、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全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村镇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村镇公用设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和综合建设。
(四)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参与管理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园林工作;参与管理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参与管理区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指导管理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
(五)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勘察施工文件委托审查,发放施工许可证及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七)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指导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企事业单位资质初审、年检与管理。
(九)指导和参与管理本区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实施城镇住房改革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受委托参与管理本区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十)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工程行业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指导和管理本区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改革计划;参与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先进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三)组织实施建设系统各类人才培训规划;负责本区土建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本区土建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组织工作;负责本区建设行业的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从业和执行资格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