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矿山土壤污染防治 | 外文名 |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soil pollution in min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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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 开采工程 | 领 域 | 能源 |
范 围 | 矿山 | 释 义 | 控制采矿作业对土壤环境污染 |
其种类有:
(1)重金属,如汞、镉、铜、锌、铬、铅、镍、砷和硒等。
(2)放射元素,如铀、钍、镭等。
(3)酸、盐碱类 。
(1)水体污染型。污染源土要有矿坑水和尾矿水,既可通过灌溉的形式直接进入土壤,也可通过矿山水仓、尾矿池、废水管渠的泄漏,经地下、地表水系进入土壤。特点是,沿河流或干渠呈树枝状或片状分布。它是土壤污染最主要发生类型。
(2)大气污染型。土壤污染物来自被污染的矿山大气。特点是,以大气污染源为中心呈椭圆状或条带状分布。长轴沿主风向伸延,污染面积和扩散距离,取决于污染物质的性质、排放量及形式。
(3)固体废物污染型。在上壤表面堆放或处理矿岩和尾矿时。通过大气扩散或降水淋滤。使周围地区的土壤受到污染。
(4)自然扩散型。在矿床或元素和化合物富集中心的周围,形成自然扩散晕,使附近土壤中某些元素的含量超出一般土壤的含量。
矿山土壤污染防治是指控制或减轻采矿作业对土壤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采矿作业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体后,通过土体对悬污染物质的物理机械吸收、阻留、胶体物理化学吸附、化学沉淀、生物吸收等过程,不断在上壤中累积,当达到一定数最的时候,便引起土壤成分、纺构、性质和功能的恶化,并开始在植物体内积累,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和发育。使作物产量和质量下降,最终影响人体健康 。
1、环境调查制度 2、环境监测制度 3、环境评估制度 4、环境修复制度
土壤是指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其厚度一般在2 m左右。土壤不但为植物生长提供机械支撑能力,并能为植物生长发育提供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等肥力要素。近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
土壤污染防治是防止土壤遭受污染和对已污染土壤进行改良、治理的活动。土壤保护应以预防为主。预防的重点应放在对各种污染源排放进行浓度和总量控制;对农业用水进行经常性监测、监督,使之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合...
(1)从开始污染到导致后果有一个很长的逐步积累过程,不易引起人们的重视。
(2)土壤一旦污染就很难降解,其中重金属污染足个不可逆过程。
(3)土壤污染后后果严重,这种污染通过食物链危害人和动物,严重时使人类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矿山土壤污染物中,重金属危害最突出。重金属不能为土壤微生物所分解.而且易为生物所富集自通过食物链,重金属的浓度在食物链的一些成员中可增加到有害的水平,最终可以在人体内蓄积到毒害的程度,是对人类潜在威胁很大的污染物。土壤中重金属污染,不仅取决于它的含量,而且取决其存在状态。重金属在土壤中存在形态不同,其迁移转化和对植物的毒害也不相同 。
(1)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和污染渠道。切实做好矿山水污染防治、矿山大气污染防治和矿山固体废物处理等工作,消除土壤污染源,严格控制矿业“三废”的排放,加强污灌区的监测和管理。
(2)生物防治。土壤污染物可通过生物降解或值物吸收而净化上壤,其中羊齿类铁角蕨属植物有较强吸收土壤重金属的能力,对镉的吸收率可达10%。连种多年,可降低于土壤含镉量1/2。
(3)施加抑制剂。轻度污染的土壤,施加抑制剂,可改变污染物质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方向,促使某些有毒物质的移动、淋洗或转化为难溶性物质而减少作物吸收。一般施用的抑制剂有石灰、碱性磷酸盐和石灰质物质。施用石灰,可提高土壤的pH值,使镉、铜、锌、汞等形成氢氧化物沉淀。
(4)覆盖客土或深翻。由于表层土壤对重金属的吸附和化学固定,使土壤中某终重金属的分布集中于土壤表层几厘米之内,故可采用深爵和覆盖客土的方法,将重金属污染层埋于土壤的深处,避免作物吸收。
(5)加强水浆管理。在水稻抽穗到乳熟期,无机成分大量向穗部转移,落于(放干稻田中的水)能显著提高稻米中镉的吸收,灌水则反之。但如有砷存在则发生矛盾 。2100433B
文章首先分析了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性质,结合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阐明了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方式、绩效导向和信息公开要求.分析了部分省份开展的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现状和获得2016年第一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情况,对比指出了在支持重点、支持方式上的不同特点.基于主要问题,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开展项目与资金规范管理的制度建设、明确不同对象的组织管理职责、重视咨询服务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组织和资金管理的建议,为相关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 1 — 长海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责任分工表 (各镇为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者,不在表中一一列出) 序号 类别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一、 1 开展土 壤 环境质 量 调查 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为重点,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8年底前, 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具体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对农产品质 量的影响。 2017 年底前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县国土 规划建设局、县农 林水务局、县发展 改革局等 2018 年底前 县环保局 县 国 土 规 划 建 设 局、县农林水务局 等 2020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并划分风险等级。 2020 年底前 县环保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 国土规划建设局等 一、 2 建设土 壤 环境质 量 监测网络 2018 年底前,完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国控、市控监测点位设置和土壤环境质 量监测网络建设,充分
《土壤污染防治知识问答》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
土壤污染防治提上日程
“土十条”出台可期。2015年地方两会中,土壤污染治理已经被多个省区市重视,并将土壤污染防治提上日程。至少有15个省区市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列入2015年的重点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般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福建省指出,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试点,集中整治重污染工矿企业和重点污染区域,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陕西省也提出实施土壤治理修复示范工程,积极防治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
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在2011年浙江省就启动了为期五年的“清洁土壤行动”计划,提出应于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的目标,要控制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基本消除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
《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2017年吕梁市发布方案。
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69号),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和山西省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实际情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吕梁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指标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1)在环保、农业、国土等部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铅蓄电池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依据国家和山西省统一部署,成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机构,制定详查工作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调查,掌握其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开展更新调查。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落实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现有监测站点和点位,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环保、农业、国土行业监测机构作用,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并建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补互联共享,客观、准确反映土壤环境质量及环境风险。按照国家和我市统一部署,配合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密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等
3.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3)将土壤环境监测纳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2018年底前,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具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县(市、区)具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强人员培训,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针对全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培训。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