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所属地区 | 喀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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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喀什市人民政府 |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我市建设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建设事业进行行业管理。
(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乡规划、持续发展规划和城乡勘察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详细规划、风景名胜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
(三)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以及自治区地方标准和城市建设的相关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负责管理全市区建筑业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业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行业的管理;组织制定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和中长远规划;会同审定公用事业价格,监督检查公用事业服务工作。
(七)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八)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加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九)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建设行业的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住房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全市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改革基金。
(十三)承担物业公司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本规定由喀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喀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1、将原建设局委托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划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将原建设局承担的公交客运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局;
3、将原建设局承担的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安全质量、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的职责与原房产局承担的房地产行业、产权产籍、物业、住房保障等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根据上述职责,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局党政工作,组织协调局党委、局行政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局领导下达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受局领导委托牵头或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科室工作。
2、起草和整理本局重要文稿、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党委、行政会议安排、通知及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单位日常纪律和机关正常工作管理;负责办理人大、政协的各类提案、议案的答复等工作。
3、负责电子政务信息的收发,各类文件的打印、收发、登记、编号、分送,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机关日常的接待工作及机关车辆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财务;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的审计、统计、会计、出纳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建设项目资金及固定资产的审计、统计、会计、出纳工作。
6、负责全系统的稳定、信访、安全保卫及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建设现状图片、重大项目图片的收集,对外宣传及相关信息的公示。
8、负责全局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重大调研并拟订政策;承担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组织人事办公室
1、承担党务、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精神文明工作;
2负责全系统的计划生育和工、青、妇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3、负责机关效能、创新工作,开展“争先创优”等活动。
(三)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建筑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远规划,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业市场;
2、负责项目报建、施工许可、合同备案、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备案、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等审批手续的复审工作;定期组织建筑市场从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录入和企业不良行为的认定工作;协助领导处理突发性事件;
3、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工程师监理资质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和自治区标准定额和行业标准;
4、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信用信息服务,配合做好全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企业及从业人员业绩信用行为的记录和录入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担保、劳保统筹等工作,并负责工程合同和竣工报告的备案管理;
6、负责起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依法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7、负责全市建材信息的采集、发布;负责建筑行业国家定额、取费的执行及监督和指导工作。
(四)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组织建筑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建筑行业安全事故调查,查处各类违章违法案件,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2、负责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巡视检查,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日常督促等执法活动。
3、负责对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收集、整理、核实工程中有关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记录。
(五)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办公室
1、负责编制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和燃气等市政公用行业规划,负责对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
2、负责发放全市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的特许经营许可,制定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公用事业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市政公用事业运行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协调解决公用企事业单位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群众投诉受理和协调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冬季供热相关问题;
(六)住房改革与发展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地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法规政策;负责有关房改房、集资建房政策的草拟和解释工作;
2、负责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的审批工作;做好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清理和规范纠正集资建房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信息和全市职工住房补贴情况。
3、负责集资建房前期手续的办理、建设、申请人员资料审核、房款登记以及后期竣工集资建房的分配、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房产证、配合物业公司做好管理等工作。
4、拟订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物业公司的市场管理及行业管理;依法监管物业管理招投标;承担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指导和监督各级维修基金的管理;
(七)房产行业管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地区有关房地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房地产市场实施行业管理;
2、负责市区各类房屋产权的登记、变更和抵押管理工作,确认房屋权属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市区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房产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审批;负责组织和开展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办理房屋租赁证。
3、负责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备案和房产经纪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的资质进行管理。负责对市区房产市场进行监管;对房产经纪、房地产开发、房产估价、测绘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查处房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4、负责依法制定实施房产档案工作的任务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房产档案的收集、归纳、整理、组卷、保管和利用;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涉案房产的查封工作;提供房产档案的查询服务;
(八)住房保障办公室
1、参与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住房基金和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计划;拟订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标准;
2、负责监督市本级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拆除重建和改造以及住房公共配套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3、负责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分配、出售、出租、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对国家、自治区租赁补贴的发放与监督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喀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33名,其中:领导职数8名,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党政办公室、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喀什市水产渔政管理办公室、喀什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喀什市防病改水办公室、喀什市水利管理站、喀什市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管理站、喀什市水政监察大队、喀什市机场区水利管理站、喀什市吐曼河水利管理站。实有人数66人,其中财经供养2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5人。
该志愿团体的联络人是周红民,联络团体是喀什市义工联合会。
喀什市水利局为喀什市人民政府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地区的各项治水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治水方针,坚持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依法加强水行政管理,不断推进水利行业改革,为全市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和防洪安全保障。
2、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突出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节水灌溉、水土保持工作,制定全市中长期供需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协调处理各乡之间的水事纠纷。
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并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5、负责全市农村供水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水利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农村各乡村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6、对全市水产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水产业的科技推广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