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标准体系研究 | 成果登记号 | 2006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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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完成单位 |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 项目类别 | 科研项目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标准体系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构成及预算成本费用构成体系,为进一步研究制定项目工程预算标准提供基础框架,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管理步入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提供研究基础。 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十五章,附件七个。各章内容提要如下:第一章介绍了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现状和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部门预算、财政专项预算管理的概况,明确了课题研究的范围、重点、原则、思路与方法。第二章至第十三章阐述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相关的基本概念,在基础理论研究、国内外矿山环境治理有关案例的分析研究与实地调研经验总结基础上,概括出十一大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及相关手段,并分别进行了概述。第十四章阐述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成本费用构成体系相关的基本概念、预算编制依据、成本费用构成与计价基础。研究认为:(1)国家财政专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投资运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但作为部门的国家财政专项投资预算管理必须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专项预算标准亟待研究建立;(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及手段划分十一大类,分别是:山体破损与地形地貌破坏治理、矿山土地污染场区治理、矿山滑坡治理、矿区塌陷治理、矿区岩溶治理、危损尾矿坝治理、危损矸石坝治理、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治理、矿山泥石流灾害治理、石煤自然灾害治理、矿区土地复垦;(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成本费用体现全成本,由工程施工费、单独计提费、不可预见费三大部分组成。第十五章对策与建议:提出了建立统一规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标准体系,研究并出台统一、规范、科学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标准,加强预算管理制度与规范的研究,重视和加大研究的投入力度的对策与建议。附件内容包括:(1)部首批验收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案例分析;(2)国内37个典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案例分析目录;(3)调研报告;(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5)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6)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矿山工程部分)的通知;(7)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通知。 2100433B
成果登记号 |
20060163 |
项目名称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标准体系研究 |
第一完成单位 |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
主要完成人 |
郑敏、王永生、周进生、贺冰清、谭文兵、钱丽苏、张家义、夏英煌、王志刚、韩杰、王均模、许书平、李虹、黄洁、董建美 |
研究起始日期 |
2004-12-01 |
研究终止日期 |
2006-01-01 |
主题词 |
矿山环境;治理项目;预算标准体系 |
任务来源 |
部门计划; |
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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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出,目前只有2010试用版
随着国家对环境的问题的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越来越多,作为新兴工程项目类型,该类项目的实施只能借鉴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建设程序进行,与地质工程的特点符合性较差,导致承担单位与勘查、设计、监理及审计等部门因采用不同标准形成冲突,故亟须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或地质灾害治理本专业的标准建设程序体系,以便更好的规范矿山地质环境项目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合理有序实施。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标准体系研究,对于完善国土资源部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实现项目预算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意义重大。文章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标准体系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原则及依据、内容及重点、思路及方法进行了探讨。
本书共分五篇,二十章和五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绪论、国内外工业化建筑产业链与标准规范体系、工业化建筑标准体系构建理论与方法、典型工业化建筑标准体系研究和工业化建筑标准体系运维保障机制等。
项目预算各个职业都会有项目预算。
项目的计划和预算(Program Planning and Budgeting,缩写为PPB)简称项目预算,是一种主要应用于政府部门的将规划一计划—预算结合在起的系统控制方法。为了消除制定规划和制定预算分别进行的这种传统方式的弊端,项目预算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寻求最有效地调配资源,以实现目标的系统方法。它通过对各种可能的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选取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成本—效益分析是对不同方案实现目标的效果与其所需要的成本进行综合的对比分析,然后根据一定的标准来选取最佳方案。由于这种方法强调的是目标和实现目标的规划,以及按规划的项目或方案拨款而不是按职能部门上年的预算基数增加或减少一定的比例,所以它克服了各种预算(包括企业预算)中所共有的缺点,摆脱了过分地受会计期时间框框的限制。
项目预算主要适用于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但对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也同样适用。
应用项目预算法中存在的问题:
通常,项目预算法在那些基本上是以项目为其实现目标的部门,例如国防部、水利部、电力部、煤炭部等,有可能发挥比较好的作用。但对大多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而言,要推行项目预算法还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一)这些部门通常缺少明确的、具体的目标。显然,谁也不可能为模糊不清的目标制定规划、计划和预算。
(二)现行的会计制度也与实行项目预算的要求不相适应。美国国防的做法是对传统的预算科目进行了改造,使之与计划的分类取得一致,从可以用一个系统来完成对计划和预算的财政检查。但对大多数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来说,这样做的困难很大。一种解决的办法是建立两套帐目:一是按项目进行核算的帐目;一套是按现行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帐目,然后这两套帐目之间建立一种转换关系。
(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中的预算人员习惯于传统的做法。他们不放弃年度预算的惯例和程序而改变为较长期的项目预算。
(四)缺乏一整套进行费用效果分析的目标体系和方法体系,也是影响项目预算法推行的一个主要障碍。
所有这一切可能使人们觉得任务艰巨。事实当然也是如此。但是在有管理这样主要和困难的领域里既然出现了一个很有意义的预算手段,就不当束之高阁,弃之不用。作为发展健全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预算工作的战略性开端,花点力气试行项目预算法是值得的。至少,能够认识到应当将划一计划—预算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