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条例是1982年由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规。它包括总则、国营矿山、社队矿山、责任和处罚及附则共5章、75条,规定了矿山安全的技术管理标准和相应的责任制度。
它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机构、工业卫生机构和矿山救护队,开展矿山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科学研究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以及矿山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 2100433B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国家法规,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由国务院于2003年11月24日...
关于公路工程用的塔吊,要看是否属于市政工程。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规定:“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 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特制定本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 上班者罚款 50元/人次,不扣帽带 3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 倍罚款。 2、 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 200元 /次。 3、 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 任自负,并罚款 1000-2000元。 4、 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 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 100元 /次。 6、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 200元罚款。 7、 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 1000 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
- 1 -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 (2016年 11月 1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 议通过 2016年 12月 1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班)、普通中小学、中 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工作,适用 本条例。 学校安全属于公共安全, 主要包括学校及其周边和学校组织 校外活动中的学生、 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 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 管理、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
教育培训:
矿山安全、采矿、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矿山安全员资格认证。
工作经验:
有2年以上的矿山安全工作经验,熟悉矿山安全技术知识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及矿山安全规程等;身体素质较好,能吃苦耐劳,能长时间坚持在矿山工作;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判断能力、指挥控制能力以及现场处置能力。
目录
前言
绪论
一、矿山灾害与矿山安全基本概念
二、环境科学与矿山环境保护
三、矿山安全监督及矿山环境保护是矿政工作的重要内容
矿山是开采矿石或生产矿物原料的场所,矿山开采属于高危险性行业,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矿山应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同时矿长即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因素有滑坡、坍塌、爆破、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职业危害、车辆伤害、电伤害等,矿山要针对各项危害因素,制定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且成立有相应的事故应急机制,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及时处理,减少人身、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