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 所属部门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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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昆明市五华区 |
办公室、党群办、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地质与矿产管理科、国土空间与城乡规划科、建筑工程规划处、详细规划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形象规划科、林政资源管理科。 2100433B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规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按权限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评价结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按权限承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资料收集。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并开展节约集约利用;按权限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土地储备、交易工作,培育规范土地市场。配合上级部门制定基准地价,管理地价评估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流转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制定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按权限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制定全区范围内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各行业专项规划涉及国土空间的统筹协调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总体和专项类城市设计,指导和审查重点地区(区段)的城市设计,统筹指导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权限核发城乡建设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批后监管和规划核实等;按权限负责城乡建设规划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负责辖区内管线数据的采集、入库、更新和管理。
(八)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对相关街道办事处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的统一管理。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测绘服务、测绘成果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辖区内测绘基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区级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按权限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十五)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义务植树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承担林地使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的审核、报批及划定,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认定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林木运输、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生态修复工作,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十八)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保护、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配制、经营利用。
(十九)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重大改革的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林业产业调查统计,指导监督林业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推动自然资源、规划和林草领域科技发展。执行自然资源、规划和林草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配合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规划和林草信息化建设。
(二十三)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负责对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监查管理,依法查处全区违反土地管理、测绘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林草管理的行为。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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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叫曾安搬家的不错,车虽然旧了点,小伙子们人不错的,服务也不错的
中国的自然资源现状 中国自然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特征是资源总量丰 富但人均少,资源利用率低且浪费严重。 中国以占世界 9%的耕地、 6%的水资源、 4%的森林, 1.8%的 石油、 0.7%的天然气、不足 9%的铁矿石、不足 5%的铜矿、和不 足2%的铝土矿,养活着占世界 22%的人口;大多数矿产资源人 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中国占有的煤、油、天然 气人均资源只及世界人均水平的 55%、11%和4%。中国最大的比 较优势是人口众多,最大的劣势是资源不足。 由于长期沿用以追求增长速度、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 放型发展模式,在由贫穷落后逐渐走向繁荣富强的同时,自然 资源的消耗也在大幅度上升,致使非再生资源呈绝对减少趋 势,可再生资源也显出明显的衰弱态势。 一、客观上,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中国资源短缺状况日益 突出。 1. 土地资源 自然界形成的土地,
随着社会发展自然资源变得越来越少,并且存在各种发展矛盾,制约着生态环境建设,出现环境污染、资源不足、灾害频发,以及生态多样性减少等问题。要摒弃掠夺式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资源发展矛盾。本文主要从自然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意义,所面临的矛盾问题,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行分析。
1、地下水资源与开采管理的职责分工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的统一管理,昆明市水务局配合做好地下水的管理工作。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督管理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2、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利用及领域专项规划的职责分工
市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对编制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负责。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组织衔接各专项规划负责。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影响通航安全河道采砂的查处,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昆明市水务局牵头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建设职责分工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编制。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设管理。
5、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统一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6、主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职责划分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和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规划行政许可及批后监管、规划核实。
7、自然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责分工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按照“放管服”要求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预初审和报批,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执行落实各项用途管制和技术规范标准。
8、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负责指导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107名。设局长1名(兼任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总督查)、副局长6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副总督查、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专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副总督查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7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加挂审计科牌子)。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决定、决议提出贯彻实施的建议,起草党务工作文件,承担党委的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党委所属各支部建设以及党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局干部职工队伍教育计划并会同教育培训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组织、宣传、统战、维稳、督办、保密、计生、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全局(含离退休人员、协管人员)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劳务派遣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局政务、文秘、信息、信访、督办、档案、宣传、接待、保卫、固定资产、政务公开、文件收发、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报批和文印工作;负责全局工作经费的管理和日常经费收支核算,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按照计划划拨资金,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局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承办控购计划的申报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协管人员的工资发放,公积金、医疗互助金、社保、医保等各种经费的缴纳;负责做好罚没票据的发放、管理及罚没款的收缴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后勤管理和车辆装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管理,以及做好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数据汇总。
(二)政策法规审批科。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研究,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课题的调查研究,编写调查报告;负责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负责组织执法重大事项决策和行政相对人提请的听证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回复、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上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办理与管理、执法文书的管理、法律顾问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执法培训,负责城市管理队伍的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并总结行政执法经验,指导具体执法业务的开展;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汇编、备案,以及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对外重要文案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接件、出证等工作。
(三)市容市政管理科。负责国家文明城市的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设施的养护维护和市容秩序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辖区城市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运行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市容环境、景观亮化、道桥管护等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安全生产监管、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并组织竣工验收;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制定户外广告、标志、名牌、招牌的管理标准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占用城市空间设置户外广告专用设施和城市空间、辖区道路两侧、广场、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及车船等交通工具发布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临街建筑物进行门面装修、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门头字号、店字招牌、标牌、橱窗、张挂张贴和城市形象宣传牌、公共招贴栏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亭棚、便民服务点、临时活动、共享单车的管理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考核“门前三包”工作;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行政审批;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行政审批,征收、管理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负责构(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粉刷的监督管理,以及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景观亮化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城市市容秩序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受理违反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行为的投诉、举报。
(四)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发展研究;负责指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制订全区环卫设施建设、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环卫设施拆迁的审核,参与新建改造生活小区环卫配套设施的规划论证与竣工验收,并负责环卫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安全生产监管、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并组织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统筹实施五华区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制定环卫工作标准,督促环卫作业标准贯彻实施;负责指导特种垃圾和各种生活垃圾的专项管理和无害化处理;负责指导城市垃圾等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工作,监督管理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工作;负责辖区垃圾处置场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指导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负责网格化相关工作;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的行政审批,负责从事城市生活性垃圾(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负责市容保洁责任书的签订。
(五)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编制五华区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做好五华区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园林绿化各项创建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五华区各类建设任务,制定全区绿化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监督考核;负责园林绿化基建项目的计划编制、报批等工作,参与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和工程规划审查,并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安全生产监管、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并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对园林绿化专业单位、园林绿化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组织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的验收评比;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园林绿化业务培训工作,配合财务部门编制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建设资金计划,管理并监督资金使用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园林绿化管护经费的使用;负责对全区绿地系统和树种普查、调查、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城市绿化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及种苗检疫工作,督导、指导做好全区绿化养护工作,并负责局所属公园(翠湖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公园重大节日的气氛营造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街道办事处的绿化建设和绿化管护工作;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新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新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峻工复核审批;指导监督全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提出质量评比意见和建议;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公园的行业管理,并拟订公园的发展计划,参与审查全区公园新、改、扩建设计方案,并指导、监督全区公园的建设,负责局所属公园(翠湖公园)的建设;负责全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统计。
(六)建筑废弃物管理科。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区建筑垃圾处置进行统一计划、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督管理;依程序对建筑垃圾处置实施行政许可,对渣土运输企业进入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实施核准(条件认定);指导、监督全区建筑垃圾运输施工工地建立防污设施体系,稽查各施工工地的防污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净车出场;按照相关工作标准和目标任务对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过程、道路清洁度以及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检查;负责全区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及时消除突发性污染;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行为的监督;负责建筑垃圾的行政审批和弃土消纳场的联审联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