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 外文名 | Kunm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financial 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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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昆明市 | 职 责 |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任:杨文志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控制数19名。其中,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3名(副县级),中层领导职数6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引导和鼓励在昆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二)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昆明市人民政府同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的联系沟通工作,配合依法履行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
(三)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四)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市属金融类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荐和考核相关人员;组织指导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五)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建设。
(六)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和考核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工作。
(七)推进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统筹、协调直接融资工作,制定扶持、推动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有关政策;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八)协调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管理、规范和协调等工作。
(九)推进全市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研究建立政府金融管理部门金融信息系统,开展相关金融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果楼上的电话号码找不到,你打这个电话7833038(城东办事处综治办的电话),他们会告诉你的。各个社区(网上都有联系电话)都有他们的电话。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保定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划是:(1)保定市辖3市,分别是市、安国市、高碑店市。(2)15县,分别是易县、涞源县、定兴县、顺平县、唐县、望都县、涞水县、高阳县、安新县、雄县、容城县、曲阳县、阜平县、博野县...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综合处
(二)政策法规处
(三)金融一处
(四)金融二处
(五)金融三处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市委编办备案。
机关党的工作,按《党章》规定执行。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宣政办〔 2003〕52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建委《贯彻落实<安徽 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建委《关于贯彻落实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 法>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 事关城市发展, 事关群众的 切身利益,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 153号令规定,依法行政, 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切实保障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利 益。使我市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一个规范、 稳定、安全的良 好环境,促进城市建设与发展。 二 OO 三年七月八日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 意 见 (市建设委员会 二 OO 三年七月) 省人民政府第 153 号令《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已于 2003年 7月 1 日正式施行, 为认真 贯彻实施《办法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益政办发〔 2018〕16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决策和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 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建立决策科学、 投向合理、 运作 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 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 平,规范重大项目决策程序,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 2016〕33 号)精 神,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本级重大项 YYCR-2018-01014 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政办发〔 2015〕58号)和《湖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 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 2016〕85 号)文件,结合 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第 22 次常务会议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等工作机构适用本规则。
第七十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备注】:2015年11月9日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昆政发〔2015〕48号)同时废止。 2100433B
【发布单位】82305
【发布文号】昆政复[1983]51号
【发布日期】1983-06-09
【生效日期】1983-06-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昆明市房屋估价标准的批复
(1983年6月9日昆政复〔1983〕51号)
公文处理
第五十条 各县(市)区各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昆明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退回报文单位。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未经批准不得越级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除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秘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市人民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拟提请市委有关会议审议或提请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发文的文件稿,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职责且牵头起草部门为市人民政府部门的,应依照市委有关规定,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履行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第五十一条 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或联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后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五十二条 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提出明确办理意见。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事项,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应主动加强协调,取得一致意见或提出倾向性建议。市政府副秘书长要加强审核把关,并协助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公文及办理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呈批,并根据需要由市人民政府领导转请市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核批,重大事项报市长审批。
第五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公文应当签署明确的意见、姓名和时间。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须明确签署意见。
第五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发布的命令、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由市长签署。
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一般事项由分管副市长根据职责权限签发;涉及重大发展规划、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等重要事项的,经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签发。向上级报送的上行性公文,按程序报市长或市长委托的副市长签发。
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由秘书长签发;涉及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的,须呈报市长、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审签。
第五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精简文件简报。加强发文统筹,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文件篇幅。每个部门原则上只向市人民政府报送1种简报。没有实质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