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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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术语和定义 |
1 |
4 分类与原料 |
2 |
5 要求 |
2 |
6 检验方法 |
3 |
7 检验规则 |
6 |
8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
8 |
参考资料: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实木复合地板由于木材的各向异性,极易受环境温湿度变化使地板产生翘曲变形或开裂,导致大量木材浪费。为改善此种状况,地板生产企业开发出一种新型结构的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其结构独特,由中间芯板(实木短料与两侧边条组成)、纵向单板和装饰单板组合而成,该结构制约了木材内应力,变形相对减小,克服了地板因湿胀干缩而产生开裂和瓦片状及扭曲变形的现象,尺寸稳定性高。此种地板结构的出现,较好解决了消费者对地板翘曲变形的担忧,可广泛应用于民用及公用空间的普通环境及地热环境。
该产品在市场中由于其应用效果显著,市场反响较好。尤其在地热环境应用地区,较现有地热地板比较有较大的优越性。但是截止2019年还未有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企业多以自定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由此造成的产品质量纠纷现象较多。这种地板产品标准的缺失对其应用产生了阻碍。因此,制定了行业标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LY/T 3232-2020)。
标准计划
根据林科发〔2017〕8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林业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 通知》,《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项目编号:2017-LY-115),为2017年林业国家(行业) 标准制定计划。行业标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LY/T 3232-2020)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起草阶段
2017年10月~2018年5月,制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计划,广泛收集和查阅相关标准与技术资料。先后调研了相关的企业,对企业生产的原材料的选择、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及检验方法等进行了详实的考查,并与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检验技术人员针对抽样方案及检验技术指标等内容做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多次召开行业专家、协作单位及生产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标准制定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标准框架结构。
2018年6月~2019年4月,于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河南商丘亚热带木业有限公司购买框架地板,并对其各项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并在哈尔滨市三立雅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板厂同步进行了框架地板加工工艺流程验证试验,在大量试验数据及反复讨论基础上,确定了理化性能指标,据此形成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9年5月~2019年10月,标准起草工作组专人负责,采用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框架实木复合地板生产企业、教学与科研、检测与管理等单位发送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反馈表,共发送征求意见函82份,回函单位25个,反馈意见72条,采纳意见42条,未采纳意见20条,部分采纳意见10条。
2019年8月26日~28日,在银川召开标准审查会议,对框架地板标准进行了审查,起草小组按照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标准送审稿。
2019年11月13日,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行业标准审查会。标准起草组就该标准制定工作过程、征求意见处理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参加该次审查会议有11人,与会专家对该标准编制说明进行了审查,对标准送审稿逐字、逐条进行了审查、推敲,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到会专家全票通过了标准送审稿。标准起草小组根据标准审查会议纪要专家对标准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了标准报批稿。
发布实施
2020年12月29日,行业标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LY/T 3232-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2021年6月1日,行业标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LY/T 3232-2020)实施。
行业标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LY/T 3232-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人造板及原木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厚邦木业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桂林市荔浦王仁忠板材厂、广东省江门市金盈木业、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森茂竹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槟榔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宏棣、毕克新、毛磊、赵思淼、李晨琦、白雪、周志芳、何金存、赵秀、贾潇然、黄海兵、张晶、池永亮、夏野、杨健、敬军、郭洪武、刘毅、佘学彬、郭祎鹏、金月华、王仁忠、王超、袁树荣、高水昌、刘海良、王斌。
行业标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LY/T 3232-2020)规定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材料、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该标准适用于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的厚度一般有三种,12mm,15mm,18mm,用的最多的是15mm的,这样板视觉上很接近实木地板,脚感也很好。12mm的从油漆,断层,工艺都要差一些,而18mm的就没有必要了。
目前国内合格的实木复合地板一般有两种:一是E0级的,也就是实木复合地板甲醛含量要小于0.5毫克/平米;二是E1级的,要求实木复合地板甲醛含量必须小于1.5毫克/平米。 目前市场上的木地板十大品...
是实木与复合地板的结合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15036.2-2018 实木地板—第2部分:检验方法 GB/T 17657-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
GB/T 18103-2013 实木复合地板 GB/T 18259-2018 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LY/T 1700-2018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
参考资料:
行业标准《框架式实木复合地板》(LY/T 3232-2020)的制定,有助于使该地板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对产品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和市场化,对严格规范和监管、指导生产、保护消费者权益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100433B
企业实木复合地板标准
1 实木复合地板供应及安装 技术要求 2 目 录 一、适用范围 ................................................................................................................................................. 3 二、依据 ......................................................................................................................................................... 3 三、材料及配件要求 .............................................
本发明涉及一种化学反应装置,尤其是一种具有增速装置和框架式搅拌器的搅拌罐。搅拌罐具有罐体、框架式搅拌器、框架式搅拌器驱动机构和底部搅拌叶轮,所述框架式搅拌器与框架式搅拌器驱动机构传动连接,所述框架式搅拌器和底部搅拌叶轮位于罐体内中央部位并均由罐体支承,其特征是罐体内设置有增速机构,所述框架式搅拌器与底部搅拌叶轮通过增速机构传动连接。该产品的底部搅拌叶轮传动结构进行了改进,在保证了底部搅拌叶轮高转速的前提下,有效地同时解决了密封问题和传动力问题且不增加搅拌罐体积,让搅拌罐制造成本更低、安装过程更简单、适应面更广。
申请专利号 | 200710049250.4 |
专利申请日 | 2007.06.06 |
名称 | 具有增速装置和框架式搅拌器的搅拌罐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6524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类别 | 作业;运输 |
颁证日 | |
优先权 | |
申请(专利权) | 胡孝荣 |
地址 | 610071四川省成都市百花东路4号11幢2单元5号 |
发明(设计)人 | 胡孝荣 |
国际申请 | |
国际公布 | |
进入国家日期 | |
专利代理机构 | 成都博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谢焕武 |
框架式楼房主要以混凝土地基混凝土柱子混凝土楼板作为受力支撑,各个受力部位都是有钢筋和砼(混凝土)相连,优点是稳固性强,空间设置灵活(如大空间)
砖混结构楼房也是用到混凝土,但竖向受力的是砖墙,连接性较混凝土结构差,但成本较低。2100433B
驳岸压顶以上由钢筋砼框架和中间砌砖墙组成的防汛墙称框架式防汛墙。1974年后已不采用,以前建的已在其后面加建钢筋砼墙板加固。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