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1、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2.3、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4、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同一级资质要求一样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同一级资质要求一样
3.三级企业不再要求已完工程的工程业绩;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建筑分很多种的,总包12项,专业36项,分包取消了。看你问的那一项资质的标准。
老资质标准中劳务资质分等级和类别,一共有木工、油漆、架线、砌筑、焊工、模板、脚手架等13个类别,而且有的类别还分一二级。新资质标准劳务资质将资质类别进行了合并,而且不分等级,也就是说新劳务资质不分类别...
有很大变化,老版建筑资质标准里,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分为13项,但是2015年1月执行的最新建筑资质标准里,施工劳务序列将不分类别和等级。最新施工劳务资质标准如下:企业资产(1)净资产200 万元以上。(...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100433B
房屋建筑三级资质申请应备材料 相应附件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资本在 800万以上)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企业近三年最高工程结算收人 2400万以上)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 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 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租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 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 9、企业安全许可证 (劳务分包企业、 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 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要提供上述 2、4、5、9
1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村镇供水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供水单位的管理,提高供水质量,保障饮 用水安全,充分发挥供水工程的效益,制 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制镇、集镇、村庄(居民社区)等集中式供水的供水单位资质认证和 相关管理。 1.0.3 村镇供水单位按实际日供水量可分为五类,见表 1.0.3 。 表 1.0.3 村镇供水单位分类表 单位类别 I II III IV V 实际日供水量 Q (m3/d) Q>10000 10000≥Q>5000 5000≥ Q >1000 1000≥ Q ≥200 Q<200 1.0.4 达到本标准规定的供水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等指标的村镇供水单位方可取得相 应的资质。 1.0.5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标准: 《氯气安全规程》 (GB119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