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建筑业农民工入场安全知识必读 | 作 者 |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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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10位[7112096944]13位[9787112096947] | 定 价 | ¥2.00元 |
出版社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2007-1-1 |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也是一个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施工现场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为了帮助您了解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做到既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同时还能不被他人伤害,特编写这本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小册子。
本手册第一部分介绍了您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的规定;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施工现场各工序中存在的主要危险;第三部分为我国法律法规中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的摘录,方便您了解和阅读;最后,将施工现场常见的警示标志牌和紧急情况下会用到的电话号码收集起来,编辑到这本手册里。另外,在本书每页的下端,我们还收集了部分有关安全生产的格言警句,希望能对保障您的安全有所帮助。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掌握的安全基本知识
(一)您的权利义务
(二)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三)如何做一个文明工人
二、施工现场注意事项
(一)土方作业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二)主体结构施工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1)钢筋作业主要有哪些危险?
(2)模板施工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3)混凝土作业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4)脚手架作业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5)机械设备使用时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三)装修作业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四)材料码放区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五)生活区主要存在哪些危险
三、相关法律法规摘录
四、常见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应急电话
(一)常见的警示标志牌
(二)必须记住的应急电话2100433B
本书为建筑业农民工入场安全知识普及读本,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农民工的权利义务和进入现场必须掌握的安全基本知识;第二部分重点介绍施工现场各工序中存在的主要危险;第三部分为相关法律法规摘录;第四部分为施工现场常见的警示标志牌和应急电话。本书内容实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是建筑业农民工入场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的好助手。
2.1 1、收集国内外安全培训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1)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2)国内外先进的安全培训经验及培训系统开发经验; (3)相关的安全培训研究探讨论文; (4)安全培训以及安全管理...
一、消防防火类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
含在规费之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建筑工程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对其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施工安全已经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农民工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从目前来看,由于农民工没有受到正规的培训,安全意识薄弱,给建筑施工安全带来了一大隐患,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非常重要,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对策,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水平.本文主要对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的现状与对策进行分析.
文章分析了常见的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论述了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探讨了农民工安全生产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应为职工(包括项目上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这是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总工会近日联合印发的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的。
方案规定,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均应按要求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从事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参照该方案执行。
2015年1月1日后开工的建设项目应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14年12月31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2015年年底应有60%的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年底,在建项目要达到 80%;2017年年底,所有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地农民工参保方式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额按工程总造价的0.1%计,在工地遇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均可享受赔偿。未办理工伤保险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据介绍,方案实施后,将惠及全省逾百万建筑业农民工。
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应为职工(包括项目上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这是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总工会近日联合印发的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的。
方案规定,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均应按要求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从事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参照该方案执行。
2015年1月1日后开工的建设项目应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14年12月31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2015年年底应有60%的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年底,在建项目要达到80%;2017年年底,所有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地农民工参保方式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额按工程总造价的0.1%计,在工地遇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均可享受赔偿。未办理工伤保险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据介绍,方案实施后,将惠及全省逾百万建筑业农民工。
武汉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淼磊同志于2013年就曾针对“把农民工的居住纳入城市廉租房”问题进行深度思考,其观点发到微博后,引起同事、同行以及农民工的热烈响应。随后,《工人日报》总编室的《情况参考》第2390期(2013年5月7日)以《呼吁城市公共廉租房面向建筑业农民工》为题,专题抄送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宣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参阅。现予以转载,算是抛砖引玉,供同仁们参考思索。
近年来,建筑工地临时搭建活动板房供农民工居住已成普遍现象,但记者近期采访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和建筑企业管理人员时发现,他们的共同呼吁是:为了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尊严,以及环保、节约和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应研究制订政策取缔住人活动板房,并代之以城市廉租房。
据了解,在“先生产后生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历史背景下,建筑工地的临时住房曾历经地窝子、牛毛毡房、彩条布房、石棉瓦房、干打垒等等,基本上属于当时社会最简陋的居住条件。进入新世纪,活动板房大量使用,与过去相比,条件已大为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时代的农民工对安全、健康、生活品质等的要求越来越高,简易活动板房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弊病显现。
对此多有研究的中建三局西北公司党委书记李淼磊认为,简易活动板房主要有5个弊病:一是不安全。活动板房所用材料是两张铁皮(铝板)夹泡沫板,不保温,不阻燃(阻燃材料成本高且有化学污染),因此冬季取暖或工人私自改善伙食很容易引发火灾,全国建筑工地临建群死群伤事件多属此类。二是环境差。建筑工地临建都是因陋就简搭建,一般都位于场地边缘或垃圾场,地面能硬化、绿化的很少见。三是不人性。几人甚至十多入一间,冬冷夏热,拥挤不堪,空气差,不配套,上厕所不方便,没有私人空间,有的夫妻探亲拉个帘子了事。四是不节约。建了拆,拆了建,材料周转一两次就成废品。五是生活功能不具备。工地活动板房一般都远离城市生活区、休闲区,在里面住,除了睡觉还是睡觉,工人宁可待在办公室,也不愿意待在宿舍。
记者发现,建筑工地农民工以4 O岁以上为主体。他们认为,简易活动板房这样的居住条件,也是新一代农村青年不愿意优先选择建筑工的原因之一。李淼磊分析说:“现在,建筑行业农民工的收入已高过大学生,工资结算等都不是问题,但新一代青年更看中体面、尊严,要求生活丰富多彩,拒绝为多挣钱而牺牲生活,这都是工地活动板房所不能提供的。”
全国人大代表、农民工刘丽有句概括农民工的话:农民的身份,干工人的活,过流浪者的生活,这种无固定收入、无固定住所的日子真的非常不容易。这句话在常年住建筑工地活动板房、并跟随工程搬来搬去的农民工中有着极大反响、共鸣。
每年使用农民工近30万人的中建三局,正尝试通过配卫生间、空调、家具等,将临建的活动板房标准升级。但他们深感靠企业一己之力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盖房子的人是最该住房的,恰恰他们没房住。”李淼磊说:“中央提出‘住有所居’,现在城镇的人住房有多种保障,农村城镇化也在解决农民住房,就剩进城农民工特别是建筑农民工的住房之难没有破题;我们的建设水平、建筑产品领先世界,可建筑工人的居住和国外没法比。”
李淼磊建议,通过制订政策逐步取消建筑工地住人活动板房,而仅用作办公;把农民工的居住纳入城市廉租房,使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拥有自己的生活、尊严。李淼磊把这个话题发到了微博上,引起同事、同行以及农民工的热烈响应。
“至于成本是会增加一点,但可以通过政府补贴一部分、取消活动板房节约一部分、企业承担一部分解决,从整个社会看,总成本可能不增反降。”李淼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