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建筑商之孙子兵法Ⅲ | 作 者 | 林镥海、曹红光、郦煜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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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2018年11月 |
定 价 | 98 元 | 开 本 | 16 开 |
装 帧 | 平装 | ISBN | 9787519728540 |
林镥海:全国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运管中心主任。
曹红光,浙江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运管中心副主任。
郦煜超:盈科全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运管中心秘书长。
专题一招标投标
一、“黑白合同”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二、“黑白合同”理论的发展历程
三、“黑白合同”效力的认定
结语
专题二实际施工人制度
一、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制度设立背景、目的及主要争议
二、《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26条第2款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
变化
三、争议问题分析及裁判规则梳理
结语
专题三工程造价结算与鉴定
一、工程造价鉴定
二、造价鉴定的内容
三、诉前单方委托咨询意见的定性
四、举证责任的分配
五、造价鉴定范围
六、鉴定材料
七、鉴定范围和鉴定依据
八、二审程序中的司法鉴定的启动
结语
专题四工期与索赔
一、工期
二、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
三、工期索赔
四、工期延误中的举证责任
五、为承包人提供涉及工期索赔的非诉讼服务的相关成功案例
结语
专题五建设工程质量和质量司法鉴定
一、建设工程质量概述及标准
二、工程竣工前的质量问题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的质量问题
四、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五、律师为建筑商提供工程质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结语
专题六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
一、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合同无效的处理规定
二、我国大陆现行法中合同无效的通常后果及处理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
结语
专题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基本理论
二、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
三、优先受偿的范围
四、优先受偿权的客体——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
五、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
六、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
七、优先受偿权的保护期间
八、优先受偿权放弃的效力
九、优先受偿权与其他权利的顺位
附录一《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完善建议
附录二法律法规、指导意见2100433B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操作指南:建筑商之孙子兵法Ⅲ》系由盈科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全国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运管中心主任林镥海律师和曹红光律师、郦煜超律师担任主编的专业图书。图书有四大亮点:
亮点之一:本书是将国外法律、理论、判例和国内法律、理论、案例相结合,把《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与“违约者不得益”等法学理论全部融合在一起,创立了盈科招标投标理论。同时,用盈科招标投标理论破解和解读《司法解释二》中关于招标投标理论的条文(第1、9、10、11条)。
亮点之二:本书也是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从事建设工程诉讼实务中撰写代理词的重要参考(不论原被告),所有的困惑都能在书中找到答案。另外,本书对建设工程实务中争议较大、且《司法解释二》没有完全解决的争议问题,也指出了方向。
亮点之三:本书的撰稿者一直以来密切关注着司法解释二的起草动态,并深入探究了每一稿的修订变化及其背后的法理、实务原因,结合盈科所所有建设工程领域律师的实务经验对《司法解释二》的完善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
亮点之四:本书是系列丛书,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操作指南》(建筑商之孙子兵法一)、《建筑工程法律实务――建筑企业的风险防范与效益创造》(建筑商之孙子兵法二)构成三部孙子兵法。其中第*部与第三部的论述重点在于建设工程诉讼业务,第二部的论述重点在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非诉讼业务。
类型信息项目类型:普通住宅 建筑类型:多层 高层 小高层 位置信息 行政区域:龙岗区 项目位置:龙岗区 龙岗中心城五联朱古石社区连心路(清林径森林公园主入口) 交通位置:龙岗中心城五联朱古石...
1、七度区是6层 六度区大概可以做到7层;2、天然大理石:天然大理石是石灰岩经过地壳内高温高压作用形成的变质岩,属于中硬石材,主要由方解石和白云石组成。其主要成分以碳酸钙为主,占50%以上。除少数的如...
1、开发商是建设单位,建筑商是施工单位; 2、房地产开发属于第三产业,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 3、开发商是建筑产品的投资者,建筑商是建筑产品的建造者;...
《孙子兵法》是我国论述兵法的璀璨国宝。这部产生于公元前五世纪的兵书、竟能跨越国界和时代的界限,受到军界、政界、经济界、体育界等各方面人士的重视。日本人从《孙子兵法》中得到不少关于商业竞争的启示,受益非浅。这就督促我们:如何从我国悠久的文化遗产中发掘出适合现代文明的东西,使之重新服务于“孙子”的故乡。 一提《兵法》,有人认为行军打仗之事与工商农牧毫不相干。但从本质上讲,《兵法》也是管理科学,在现代经济管理科学中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和借鉴意义。例如价值工程是一门现代管理科学,它是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必要功能,为提高产品的价值而着重于功能研究的有组织活动,它与兵法就有很多相通之处。首先,两者达到的目的一样,都想击败对手,取得胜利,从而强大自己。其次,在谋略上一样,两者都利用各种千变
10年前,当孙振一受命创办汪清县农垦工程公司的时候,面临的是没有一分资金、一件设备、一名职工的处境,他向亲友借来3万元,走上了艰苦创业之路。他决心要靠质量、信誉和廉洁经营赢得客户,积累财富,发展壮大企业。 孙振一从来不搞“一锤子买卖”,他经常教育大家,靠欺骗、偷工减料、不保证工程质量,不仅给国家造成损失,还必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今天我们糊弄了人家,明天就没有饭吃。有一次,一个砖厂找他推销红砖。看过厂方样品订了100万块砖,对方提出每块砖给他提成1分钱,100万块就是1万元。老孙说:“成,我们公司规定回扣交公,降低企业成本。”但等到用砖时一看,实际质量达不到要求,他二话没说,退掉不用了。砖厂厂长央求说:“孙经理,也不是盖你家房子,那么认真干啥?就是用了,墙面一
前言
第一章 建筑商之四大法宝
第一节 建筑商之第一大法宝:以送审价为准
[释义]
一 前提条件
二 约定期限的理解
三 不予答复的理解
四 逾期不结算的后果
[法理分析]
一 惩罚说
二 违约说
三 默示说
四 诉讼时效说
五 除斥期间说
六 作者观点
[背景与理由]
一 建设领域中工程造价以建筑商送审造价为准的历史发展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审价期限必须有明确约定
三 送审资料应当齐全
四 送审资料必须有发包人的签收
五 签收单上要能够反映出总造价,或在签收簿上写明总造价
六 审价期限届满后,建筑商应立即向发包人发出工程造价以送审价为准的函件
[提示要点]
[建议]
第二节 建筑商之第二大法宝: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
[释义]
一 适用范围
二 前提条件
三 前质性条件
[法理分析]
一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
二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形成原因及表现形式
三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司法实践及相关法律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理解]
一 《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立法宗旨
二 适用的范围
三 适用的前提条件
四 适用的实质性条件
五 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范围
六 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
七 招投标形成的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法变更
[最高立法机关对黑白合同的态度]
[实务操作]
[提示要点]
[建议]
第三节 建筑商之第三大法宝:计价方法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为准
……
第二章 合同效力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权
第四章 质量问题
第五章 工程期限问题
第六章 工程结算
第七章 程序问题
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理解和实践指导
附录2100433B
书评
权威解读: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之全新读本,结合作者12年从事建筑领域法律实务的经验,全面诠释如何适用司法解释。
四大法宝:详解建筑企业维权之四大法宝,使建筑商得以深入理解建设工程法律全貌,迅速掌握建筑法的操作精髓。
实务操作:解析建筑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提出具体业务操作中防范市场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典型案例:选择建筑业务中实际出现的典型案例,分析、点评建筑商在案件中的得失原由、成败启示,据此提出业务操作中的对策建议 。
建筑商与开发商的关系
建筑商只要房屋建好了就有利润可以赚,房屋的设计和销售不属于建筑商范围,开发商按照合同支付给建筑商钱.
房子属开发商的,建筑商是施工单位。房地产公司指开发企业,建筑商是建筑公司。他们的资质是不同的,性质不一样。
商品房的开发必须由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来完成。但同一主体可以成立若干个子公司,分别涉及到开发、建筑、设计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