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及其构配件(或组合件)选定的标准尺寸单位,并作为尺寸协调中的增值单位,称为建筑模数单位。在建筑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其数值为100mm,符号为M,即1M=100mm,当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均以此为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整数值称为扩大模数。整数除基本模数的数值称为分模数。模数是一种度量单位,这个度量单位的数值扩展成一个系列就构成了模数系列。模数系列可由基本模数M的倍数得出。模数系列在建筑工业化生产中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借助于它才可能分割某些部件或半成品不剩零头,并把它们的尺寸准确地送进机器中去。模数可以作为建筑设计依据的度量,它决定每个建筑构件的精确尺寸,它决定体系中和建筑物本身内建筑构件的位置。模数在建筑设计上表现是模数化网格。网格的尺寸单位是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在建筑设计中,每个建筑构件都应与网格线建立一定的关系,一般常以建筑构件的中心线、偏中线或边线位于网格线上。建筑设计中的主要建筑构件如承重墙、柱、梁、门窗洞口都应符合模数化的要求,严格遵守模数协调规则,以利于建筑构配件的工业化生产和装配化施工。
1、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数值规定为100mm,表示符号为M,即1M等于100mm,整个建筑物或其中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均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2、扩大模数:指基本模数的整倍数。扩大模数的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扩大模数为3M、6M、12M、15M、30M、60M等6个,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mm、600mm、1200mm、1500mm、3000mm、6000mm。
2)竖向扩大模数的基数为3M、6M两个,其相应的尺寸为300mm、600mm。
3、分模数:指整数除基本模数的数值。分模数的基数为M/10、M/5、M/2等3个,其相应的尺寸为10mm、20mm、50mm。
4、模数数列:指由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为基础扩展成的一系列尺寸(模数数列的幅度及适用范围如下)。
1)水平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20)M。主要适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断面尺寸。
2)竖向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36)M。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构配件等尺寸。
3)水平扩大模数数列的幅度:3M为(3~75)M;6M为(6~96)M;12M为(12~120)M;15M为(15~120)M;30M为(30~360)M;60M为(60~360)M,必要时幅度不限。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尺寸。
4)竖向扩大模数数列的幅度不受限制。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门窗洞口尺寸。
5)分模数数列的幅度。M/10为(1/10~2)M,M/5为(1/5~4)M;M/2为(1/2~10)M。主要适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构配件断面尺寸。
建筑工业化指用现代工业的生产方式来建造房屋,它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建筑设计标准化、构件生产工厂化、施工机械化和管理科学化。 为保证建筑设计标准化和构件生产工厂化,建筑物及其各组成的尺寸必须统一协调,为此我国制定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作为建筑设计的依据。
GBJ建筑模数统一标准,
模数公式为:m=da/(z+2)。m是模数,da代表齿顶圆直径,z代表齿数。
回答;您量的含有抹灰厚度,实际砖模数您知道的,就是8皮砖0.5m,16皮砖1m 您量的砖墙厚度是490mm,因为有灰缝等因素所以成为500mm 外墙按外墙轴线计算长度,内墙按净长度计算,如...
第2.2.1条 水平基本模数应为1M。1M数列应按1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M至20M。
第2.2.2条 竖向基本模数应为1M。1M数列应按1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M至36M。
第2.2.3条 水平扩大模数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3M数列按3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3M至75M;
二、6M数列按6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6M至96M;
三、12M数列按12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2M至120M;
四、15M数列按15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5M至120M;
五、30M数列按30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30M至360M;
六、60M数列按60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60M至360M等,必要时幅度不限制。
第2.2.4条 竖向扩大模数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3M数列按300mm进级,幅度不限制;
二、6M数列按600mm进级,幅度不限制。
第2.2.5条 分模数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1/10M数列按1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10M至2M;
二、1/5M数列按2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5M至4M;
三、1/2M数列按5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2M至10M。
第三节 模数数列的适用范围
第2.3.1条 水平基本模数1M至20M的数列,应主要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等处。
第2.3.2条 竖向基本模数1M至36M的数列,应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等处。
第2.3.3条 水平扩大模数3M、6M、12M、15M、30M、60M的数列,应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等处。
第2.3.4条 竖向扩大模数3M数列,应主要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和门窗洞口等处。
第2.3.5条 分模数1/10M、1/5M、1/2M的数列,应主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构配件截面等处。
分模数不应用于确定模数化网格的距离,但根据设计需要分模数可用于确定模数化网格平移的距离。
为了保证建筑制品、构配件等有关尺寸的统一协调,《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规定了标志尺寸、构造尺寸、实际尺寸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1.标志尺寸:用以标注建筑物定位轴线间的距离(如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层高等)以及建筑构配件、建筑组合件、建筑制品、有关设备位置界限之间的尺寸。标志尺寸应符合模数数列的规定。
2.构造尺寸:是建筑构配件、建筑组合件、建筑制品等的设计尺寸,一般情况下标志尺寸减去缝隙为构造尺寸。缝隙尺寸应符合模数数列的规定。
3.实际尺寸:是建筑构配件、建筑组合件、建筑制品等生产制作后的实际尺寸。这一尺寸因生产误差造成与设计的构造尺寸有差值,这个差值应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
文章对中国古代以“筵席”作为建筑设计尺度中的基本计量单位从而确立了最早的模数制度进行了研究。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546)号文,由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共同修订的。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名称:《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译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3-10:00:00
基本内容介绍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章单层厂房
第一节跨度柱距和高度
第二节主要构件的定位及尺度
第三节结构统一化规定
第四章多层厂房
第一节跨度柱距和层高
第二节主要构件的定位及尺度
第三节结构统一化规定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标准用词说明
建筑模数协调的内容:
① 模数数列。在建筑设计中要求用有限的数列作为实际工作的参数,它是运用叠加原则和倍数原理在基本数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国《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中的模数数列表,包括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和分模数,各有适用范围。
② 模数化网格。由三向直角坐标组成的、三向均为模数尺寸的模数化空间网格,在水平和垂直面上的投影称为模数化网格。网格的单位尺度是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网格的三个方向或同一方向可以采用不同的扩大模数。网格的基本形式有基本模数化网格和扩大模数化网格两种。
③ 定位原则。在网格中每个构件都要按三个方向借助于边界定位平面和中线(或偏中线)定位平面来定位。所谓边界定位是指模数化网格线位于构件的边界面,而中线(或偏中线)定位是指模数化网格线位于构件中心线(或偏中心线)。
④ 公差和接缝。公差是两个允许限值之差,包括制作公差、安装公差、就位公差等。接缝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构件之间的缝隙。在设计和制造构件时,应考虑到接缝因素。
建筑协调内容应该符合的要求:
①应用模数数列调整装配整体式建筑与构配件(部品)的尺寸关系,优化建筑构配件(部品)的尺寸与种类。
②构配件(部品)组合时,能明确各配件(部品)的尺寸与位置,使设计、制造与安装等各个部品配合简单,满足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精细化、高效率和经济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