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建筑机械与设备装备通用技术条件 | 实施日期 | 1993-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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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993-06-25 | 标准号 | JG/T 5011.11-1992 |
制修订 | 制定 | 批准发布部门 | 建设部 |
备案信息
备案号:0020-19932100433B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记录及资料应齐全。其中,设备的精平和几何精度经检验合格;润滑、液压、冷却、水、气(汽)、电气(仪器)控制等附属装置均应按系统检验完毕,并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
不算,但是使用前需要到安监部门备案
这个是防火门之前的国家标准 已经废止 现在防火门的国家标准是GB12955-2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1 概况 2007 年版《重型机械标准》 (以下简称新《重标》 )第一卷第 3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共编入标准 二十六项。其中包括: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标准一项,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T5000.1 ~15-2007 及 JB/ZQ4722-2006 十六项,液压、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三项, 以及运输包装方面的标准六项。 与 1998 年版《重型机械标准》 (以下简称原《重标》 )第一卷第三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的项目相比,删除了一 项标准,增加了五项标准,该套标准包含从原材料、外购件、铸件、焊件、锻件、切削加工件、配管、 涂装、装配到产品包装全生产过程中各主要工序通用的,也是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是新《重标》的重 点部分。新、旧《重标》通用技术条件标准项目对照。见表 1。 表 1 序 号 新《重标》(共 26项) 原《重标》(共 22 项) 标准编号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1 概况 2007 年版《重型机械标准》 (以下简称新《重标》 )第一卷第 3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共编入标 准二十六项。其中包括: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标准一项,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T5000.1 ~ 15-2007 及 JB/ZQ4722-2006 十六项,液压、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三项,以及运输包装方面的标准 六项。与 1998 年版《重型机械标准》 (以下简称原《重标》 )第一卷第三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的项 目相比,删除了一项标准,增加了五项标准,该套标准包含从原材料、外购件、铸件、焊件、锻件、 切削加工件、配管、涂装、装配到产品包装全生产过程中各主要工序通用的,也是必须执行的技术 规范。是新《重标》的重点部分。新、旧《重标》通用技术条件标准项目对照。见表 1。 表 1 序 号 新《重标》(共 26 项) 原《重标》(共 22项) 标准编号
备案信息
备案号:0020-19932100433B
备案信息
备案号:0020-1993 2100433B
建筑机械装备程度亦称“建筑机械装备系数”或“建筑机械装备率”。在一定时期内 (通常为一年)施工单位每一生产劳动者平均拥有的建筑机械设备的数量。机械装备程度指标,按其用来表明机械设备总量的指标不同,一般有两种,即劳动技术装备率,也称劳动技术装备系数,是施工单位每一生产劳动者平均拥有的建筑机械设备的价值;劳动动力装备率,又称劳动动力装备系数,它是每一生产劳动者平均拥有的建筑机械设备的动力数。式中,“施工单位自有机械设备”,是指该单位有所有权并列入固定资产的、处于不同技术状况的各种生产用机械设备,包括其自用的和出租或出借给外单位使用的施工机械、附属辅助生产设备和运输设备等,但不包括非生产用设备以及从外单位租人和借入的生产用机械设备。
自有机械设备的价值可分别按原值和净值计算。鉴于机械设备在报废前,其价值通过折旧面不断减少,但它基本上仍可保持其原来的使用价值和生产能力,因此,用机械设备原值计算劳动技术装备率,比之用净值计算,可更确切地反映劳动者所平均拥有的机械设备的数量。自有机械设备的总动力数,包括机械设备本身的动力数,以及不属机械设备组成部分但为它们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 (如电动机等) 的动力数,但电焊机、变压器、锅炉等设备通常不计算动力数。机械设备的动力按设计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并统 一用马力数表示。施工单位的职工平均人数,包括全部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和计划外职工的平均人数,而且根据观察的目的不同,可以计算全部职工的技术装备率和动力装备率,也可仅计算全部工人或建筑安装工人的技术装备率和动力装备率。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