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涉及辖区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草案;拟订本县公路、水路行业、城市客运业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止污染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六)负责实施全县县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监督和指导镇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七)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相关信息。
(八)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城市客运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客运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九)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十)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稽查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将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行业资质认证、行业调查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五)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
(六)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督办、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及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相关信息。
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的调整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落实离(退)休老干部相关政策。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交通系统年度财务计划;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公共客运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
承担涉及辖区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稽查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管理;负责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城市客运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县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发放计划的编制;审核镇道、村道年度建设、养护计划,对镇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65为民服务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监督和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六)安全监督科
拟订公路、水路、城乡客运安全生产政策、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业和城乡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领导职数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6名。可配备工勤人员2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职责分工
1.建立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按市编委济编发〔2005〕17号文件执行。
(二)所属事业单位调整
1.原济阳县交通局县乡公路管理站更名为济阳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站。
2.原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管理,其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根据《中共济阳县委、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阳发〔2010〕8号),设立济阳县水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济阳县水利局
根据《中共济阳县委、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阳发〔2010〕8号),设立济阳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济阳县国土局
济阳县供电公司济阳县位于济南市黄河北岸,距济南市中心30km。有220线、104线、038线通过新城区的国道、省道纵穿南北;现有黄河三桥通过新城区,由高速公路与济青高速和京福高速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