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客运交通、燃气热力、城市照明设施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定额和行业规范;负责县城渣土取运审批和渣土运输监管,管理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三)负责县城园林绿化、街道绿化以及公用绿地、花园、苗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内植物园、动物园多样性保护工作(包括珍稀和频临灭绝的动植物移地保护);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执行并组织验收和评定;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生产、销售和花卉经营等单位的资质考核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市路灯美化亮化管理。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及公用设施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负责县城雕塑的管理和维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审查报批;负责县城古树名木的保护区和迁移审批。
(五)负责编制县城车辆清洗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规范;审核县城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监督管理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受理对违反有关车辆清洗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
(六)负责县城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县城公共客运线路牌和城市出租车营运证的审批及发放,负责规范和监督县城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秩序。
(七)负责制定城区停车场、站、点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县城燃气势力管理,包括燃气安全管理、资质管理、燃气器具安装使用维修监督管理等,规范燃气势力市场。
(九)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县城范围内集中行使依法授予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查处违法行为,并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参与县城城区和建制镇规划区域内的建设规划管理及行政执法,参与查处未按规划、设计等要求非法建筑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县城公共客运交通和燃气热力的执法监察;参与县城规划方案的研究、制定以及建(构)筑物定点放线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包括道路桥涵设施、给排水设施、防洪设施、道路照明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燃气设施)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对城市环境噪声、污水排放、向城区河道倾倒垃圾、渣土等简单的、不须作技术鉴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县城内机动车辆静止侵占城市道路的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维护审批和占道经营商贩的行政处罚;负责城市道路的挖掘审批和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十)指导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科技推广应用以及重大技术的引进、创新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和组织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枪编制、退(离)休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城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全县城市建设维护税;制定城市管理执法经费预决算;负责征收和管理电力附加费,负责征收和管理排水设施使用费;依据界定的职能和政策法规,收缴城市道路占道费等城市管理规费;归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各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检查督促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十四)负责文明卫生城市创建中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对县城城管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城管执法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加挂政工室和法制股的牌子)
负责拟定全县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情况汇报、重要文件起草和工作总结。制定局有关规章和制度;负责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后勤、档案、信访和收发等日常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下属单位的目标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管理档案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和人事管理;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和干部职工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本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作以及局机关的离退人员的管理;负责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核;负责各类规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归口管理城市管理收费、罚款票据;负责做好局机关财务会计日清月结和财务收支月报、季报、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内审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局种类行政执法的法律文书,履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职责;负责对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实施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业务股(加挂县燃气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起草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承接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负责行业统计和技术开发工作;负责业务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协调局内外各单位的业务工作关系。
负责县城燃气热力包括燃气安全、资质、燃气器具安装使用维修的监督管理等。
(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股(加挂县城客运车辆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县城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县城公共客运线路牌和城市出租车营运证的审批及发放,负责规范和监督县城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秩序;负责编制县城车辆清洗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规范;审核县城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监督管理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受理对违反有关车辆清洗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负责制定城区停车场、站、点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额内。
县城市管理局机关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主任(股长)3名。人员原则上从县规划建设局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中调剂。
可以拨打12345服务找政府,他什么都管,你也可以问他
你好,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它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和贯彻、执行关于土地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主管全国土地的调查、统计、登记和发证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
城市管理局在副省级城市里面郑局长是副厅级 巡视员只是个闲职 没实权的 下面的济阳、章丘 县委书记 县长都是副厅
1、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制20名,下设二个执法中队(股级),其中正副中队长4名。
2、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定编制8名。
3、县路灯管理所: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定编制3名。
3、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定编制30名。
以上机构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等经费按原渠道从城市维护税中列支。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江永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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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江永县规划建设局
江永县水利局 ,是江永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