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江阴市房产管理局 | 地 区 | 江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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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政府机构 | 属 性 | 非盈利 |
(一)办公室(政工科)
1、研究拟订房产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性、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局发文的文稿审定工作;
2、组织和参与综合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3、加强信息工作,利用计算机加强房产信息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重要工作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
4、负责文件处理、交办任务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催办、督办工作;
5、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综合性会议安排,公务接待、文书档案、保密、绿化、献血、计划生育、固定资产、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和安全工作;
7、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局中层干部考察配备及日常管理工作和选拔后备干部工作;
8、指导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落实检查党内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9、承办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调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任免、考核评比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监督与指导全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工作;
10、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工定级及继续教育工作;
11、负责管理、指导干部档案工作和做好有关年报统计工作;
12、负责全局老干部工作、知识分子工作;
13、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向;
1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
15、负责全局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
16、负责职业教育和职工文化、岗位培训。
(二)住宅产业科
1、贯彻执行住宅产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
2、组织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调研,编制近期、中长期住房发展计划;
3、负责全市各类住房的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
5、负责对本市各类危险房屋的鉴定,检查、督促危险房屋责任人排险解危;
6、调处房屋损害纠纷,负责本市法院委托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鉴定工作;
7、负责全市重大社会活动建筑物应急安全检查工作;
8、负责全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9、负责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
10、编制住宅与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计划和推广计划,组织科技进步项目的立项报批、实施、成果鉴定和部品的住宅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11、负责组织试点智能小区,康居工程的建设。
(三)房产管理科
1、贯彻执行房产权属、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2、负责内、外销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内、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对预售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3、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
4、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和业务监督;
5、负责全市商品房、公房出售后维修基金的归集工作。
(四)物业管理科
1、贯彻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订本市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服务内容标准及行业规范;
2、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
3、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做好小区配套用房的接收、管理工作;
4、指导住宅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5、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小区服务等级的考核、评定
6、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
7、负责全市缴纳维修资金各类房屋的修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老小区整治改造和“平改坡”工程。
(五)综合财务科
1、负责各类资金的管理,及时调度重点项目资金;
2、编制机关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机关经费预决算,监督经费的使用;
3、指导督促直属单位搞好基础财务会计工作;
4、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5、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开展经济分析活动,为决策提供财务信息;
6、负责直属单位各类报表统计工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普查、调查工作;
7、负责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的考核;
8、负责直属单位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六)房改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
2、组织指导全市各单位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协调实施过程中的矛盾;
3、负责全市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批工作;负责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备案工作;
4、负责全市各单位货币补贴方案、审核备案和货币补贴审核备案;
5、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申购审批工作;
6、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落实廉租住房房源。执行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负责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的审批工作;
7、负责公有住房售房款、住房维修基金收存。负责售房款支用审批工作;
8、负责全市出售公有住房中违纪违规的纠错工作;
9、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权属及委托经营管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复查处理私房改造中的遗留问题;
11、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核发《房屋租赁许可证》,实行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制度。
(七)政策法规科
1、负责房改与房产管理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报审工作,并组织实施;
2、受理、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3、办理房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
4、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5、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八)江阴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房产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2、依法审查各类房屋所有权归属,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及他项权赖羌鞘中"para" label-module="para">
3、加强产权产籍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做好经常性产权转移、变更的增、灭籍工作,为城市改造与建设提供准确的依据;
4、提供房产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九)江阴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1、负责本市国有直管公房的权属及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本市国有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下达年度维修计划,审定维修方案,检查维修质量,审核维修项目的预决算;
3、负责本市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售;
4、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接管验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江阴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
1、贯彻实施有关房屋安全估矸
2、负责对本市各类危险房屋的鉴定,检查、督促危险房屋责任人排险解危;
3、调处房屋损害纠纷,负责本市法院委托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鉴定工作;
4、协同做好全市重大社会活动建筑物应急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江阴市白蚁防治所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白蚁防治的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灭治工作,收取白蚁预防、灭治费用。
(十二)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政策;
2、负责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计划,并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管篮托"para" label-module="para">
3、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管理、对外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十三)江阴市物业管理中心
受房管局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和使用管理;
2、负责全市缴纳维修资金各类房屋的修缮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全市老小区整治改造和“平改坡”工程;
4、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
5、组织物业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
6、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市场化招投标,推进物业管理企业市场化运作;
7、配合做好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创优达标评定(预审)等工作。2100433B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住宅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负责危房、旧房改造,逐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
(三)负责房屋权属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产权属,办理房产登记发证,管理产权产籍档案;负责房产测绘管理;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核和业务监督;
(五)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房屋维修基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六)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修缮、改造、保留保护和安全鉴定以及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
(七)负责直管公房、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逐步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
(九)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负责出售公有住房、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归口管理全市住房基金;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三级供应新体系;
(十)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房产系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简介:湛江市房产管理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海帆大厦内,下设有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房产管理科、产权产籍管理科、综合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湛江市房产管理局霞山房管站、湛江市...
南充市房产管理局位于四川省南充仪凤街杨家巷16号,乘坐10路、43路、155路和201路公交车可以到达。主要提供房产的相关产品与服务。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周未及法定假日不上班。 上班时间为:8:30-17:00 。在燕郊行宫东大街,燕郊开发区管委会对面。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江阴市永安社区大桥南路8号江阴市建设局2100433B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阴市规划局围绕建设“幸福江阴”的目标,以城乡规划全覆盖为首要任务,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为依据,以“城市建设学新加坡,新市镇建设学上海”为标尺,拓展城乡功能空间,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服务城市建设、新市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城乡规划一体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城乡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2006年5月12日,《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国、全省首次将全市域988平方公里作为城市规划区,为城乡一体化打下了坚实基础。2006年5月28日,《江阴市城乡统筹规划》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全省率先创新落实了城乡统筹发展思路,对现代农村发展、城镇布局、镇村布局以及农村居民点布点进行了统筹安排,科学助推了城乡一体化建设。至此,江阴市建立了从城镇总规、详规到专项规划层次分明、配套完整的法定规划体系,全市域城镇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100%,为城市建设、新市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城市设计实现全覆盖。运用现代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全面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全市域城市设计全覆盖达250平方公里,实现了城乡重点地段、重点地区及镇核心地区城市设计的全覆盖,实现了城市建设与新市镇建设的互动、联动,实现了空间秩序的优化和城市品质的提升。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全覆盖。按照“一城四片区”的市域空间结构,2009年在全省同类城市率先创新成立6个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基层的前沿服务和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模式。“十一五”期间,江阴市规划局荣获江苏省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援助绵竹先进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无锡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进单位、江阴市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江阴市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先进单位、江阴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省、市级先进集体荣誉100余项。
“十二五”期间,江阴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2年2月15日,《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江阴的城市性质确定为:长江下游滨江新兴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围绕“优化城乡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的要求,积极引导实现紧凑的城市布局、高效的土地利用和合理的空间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全力打造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规划构建了新的城乡结构,针对城乡近、远期发展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措施,为江阴新一轮城市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并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决策依据。江阴市规划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落实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先进理念和发展目标,在总规的指导下优化提升规划全覆盖修编工作,以规划引领发展、以规划优化空间、以规划实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为江阴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0年5月30日,江阴举行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仪式上,江阴市应急指挥中心揭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