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能效测评方法 | 标准号 | JG/T 448-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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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发布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日期 | 2014-09-29 |
实施日期 | 2015-04-01 |
备案信息
备案号:47718-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2号(总第180号) 2100433B
本规程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规程的编制是在对现行的《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 129-2000进行...
本规程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 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程的编制是在对现行的《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 术规程》JGJ &...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室内平均温度;5.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6.外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7.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8.外窗窗口气密性能;9.外围...
根据我国对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的相关要求,介绍了对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必要性,指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降低建筑能耗,节约能源,改善空气品质,提高人民的居住生活环境。
文章通过唐山市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实践的阐述,初步总结出符合北方地区实际情况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基础数据调查方法及综合评判方法。
建筑能效测评依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实施,导则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发达国家建筑能效标识的成果和经验,以我国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导则。导则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贯彻《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实施,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境测控优化研究中心成立能效测评机构团队,对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并给出其所处水平,并协助地方政府制定地方相应的政策和标准规范。
建筑能效标识的适用对象是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以及实施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以单栋建筑为测评对象。建筑能效标识划分为五个等级,节能50~65%为一星,是节能达标建筑;节能65~75%为二星;节能75~85%以上为三星;节能85%以上为四星。若选择
项(对高于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用能系统和工艺技术加分的项目)所加分数超过60分(满分100分)则再加一星。
民用建筑能效的测评标识分为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和建筑能效实测值标识两个阶段。新建建筑能效测评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筑物竣工验收之前进行。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在建筑物正常使用1 年后,且入住率大于30%时进行,根据实测结果对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进行修正,给出建筑能效实测值标识结果,有效期为5年。2100433B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699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 129-2000)》。《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 129-2000)》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建筑节能改造的判定原则及方法;墙体外保温技术(以纤维增强聚苯板外保温技术为重点);墙体内保温技术;改善门窗的气密性及提高门窗的保温性能;屋面和地面的保温改造;采暖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