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的通知 | 发布单位 | 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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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教财〔2007〕27号 | 类 型 | 通知 |
“工程”实施不仅安全性要求高,技术含量大,而且区域差别也比较明显。各地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状况和自然条件,充分考虑学校规模、技术基础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确定项目学校和“工程”模式。
项目学校必须是当地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中予以保留的农村(含县镇所在地和市辖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校现有办学规模原则上要在150人以上,基本办学条件较为完善,校园布局规划比较合理。已纳入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的项目学校原则上不得列入本“工程”实施范围。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学校规划内容涉及厕所建设的,可以参照本“工程”实施办法使用沼气技术。
农村中小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上应采取多种模式。沼气技术是一种比较成熟的能源技术,应该加以推广。各地在沼气系统建设中,要根据南方水量充沛地区和北方干旱、寒冷地区的厕所粪污、保温和辅助能源及综合利用等因素,采用最优工艺和方案,确保工程能够发挥综合效益。综合各地试点经验,可采取两种模式进行。
——“生态厕所 沼气池 食堂改灶”模式(模式1)。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小的走读制中小学。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学校厕所、兴建沼气池和进行食堂改灶。厕所和沼气池为一体化建设,配置沼液回流冲厕设施,通过沼液回流冲厕,清洁校园厕所;学校食堂配套使用安全环保沼气灶,产生沼气用于做(热)饭、烧开水,使沼气成为学校主要辅助能源。沼肥作为无害化有机肥,施用于附近农田。
——“生态厕所 沼气净化工程 食堂改灶”模式(模式2)。主要适用于寄宿制中小学。在“生态厕所 沼气池 食堂改灶”模式的基础上,增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建设,处理学校食堂、浴室、宿舍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粪便,所产沼气用于做饭和烧开水。沼肥作为无害化有机肥,施用于附近农田。
在高寒地区,应尽量利用太阳能等,配套建设增温、保温设施。其他地区,为保证沼气池能发挥作用,也应尽可能地建太阳棚等保温设施。对发酵原料不足的沼气池,应补充秸秆作为原料,提高产气率。同时,有条件的地区要以沼气为核心,带动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
“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由省级根据中央安排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统筹组织实施。项目确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程序,由省级教育、财政、农业部门审核批准,报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备案。
“工程”项目以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考虑东部地区;鼓励地方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工程”实施。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兴建沼气系统、改扩建学校厕所、食堂改灶和购置太阳能设施等方面;地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饮水设施、人员培训、工程竣工后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等方面。
各省(区、市)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精心遴选项目学校,合理安排中央资金,集中投入,注重实效,确保“建一所,成一所”,使试点项目真正取得综合效益,发挥示范作用。各省(区、市)“工程”实施成效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中央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先后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项目,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从2006年起,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使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但是,我国农村中小学点多面广,一些学校的学生生活等配套设施条件仍然较差,校园环境卫生状况仍需进一步改善。许多农村中小学仍然使用露天旱厕,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寄宿制学校垃圾处理、厕所排污等设施不完善,成为一些疾病传播的源头;一些农村中小学缺少饮水设备和食堂灶具,师生饮水难,做饭、热饭难。随着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增加,对学校生活和卫生条件将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直接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普九”成果的巩固和提高。
实施“工程”,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创新型工程。一方面,可以一揽子解决农村中小学旱厕卫生、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问题,阻断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等疾病传播,彻底改善农村学校的卫生条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建设生态校园。另一方面,可在广大师生中增强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普及卫生防疫及新能源知识,建立和传播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设和谐校园。在有条件的学校建设种植、养殖基地,形成“畜(禽)——沼——果(菜、草)”等生态循环系统,可增强学校的生态效益和自身造血功能。同时,可以为农村中小学实施新课改、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搭建平台,使之成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普及基本生产知识的基地,成为当地传播现代科技和文明生活的辐射源,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和良好的示范作用。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在河北、福建、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十个省份开展了“工程”试点工作。通过推广综合利用沼气等技术,推进农村中小学改厕治污和提供洁净能源,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外,一些地区在部分学校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浴室、保温房等能源利用模式,不少学校成为当地生态校园建设的样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受到了广大师生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针对当前的新形势,扩大“工程”试点范围,是解决农村中小学生活配套设施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状况,提供生活补充能源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让更多群众受惠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实施这项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
有的,宿舍一年1600,吃饭和其他大学差不多!
求红头文件:国人部发[2004]27号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谢谢!
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发文单位:人事部、 财政部、 卫生部文 号:国人部发[2004]27号发布日期:2004-3-25执行日期:2004-3-2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按照中央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
实施“工程”,要在“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整合资源,统筹安排;专业支撑,确保安全;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指导下,以综合利用沼气技术为主,辅以太阳能设施、保温房、饮水设施、垃圾处理等建设,重点解决广大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的使用露天旱厕、学生如厕难,缺少必要的排污系统、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等问题,改善农村中小学卫生和生活条件,保障广大农村中小学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建设生态、和谐校园。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首先进行总体规划,再分步推进;先行试点,再面上推开。要加强配合,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由沼气技术的专业队伍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建一所,成一所、安全运转”,使项目学校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推广性。
“工程”建设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规范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与规范,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质量和安全规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程建设实行持证上岗、执业准入,建设与管理机构和人员要具备相关执业资质,沼气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中高级以上的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强化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始终把安全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中之重,坚决杜绝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建成后,必须制定安全运行的管理措施,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配备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加强沼气的生产、输配和应用等环节的全程监控,定期对沼气池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沼气系统安全、高效和长久运行,确保师生安全。
“工程”由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和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级负责“工程”项目统筹。 各省(区、市)对“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负责结合本省(区、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配置省内教育资源,编制和审定本省(区、市)“工程”规划及“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备案;制定对“工程”建设收费的有关减免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对“工程”项目的评估验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与资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协调并组织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解决“工程”实施中的有关事项;对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负责并按期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各县(区、旗)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学校建设任务的实施和管理。在统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制订本地工程建设规划;组织项目学校前期论证、勘察设计、招(投)标、建筑项目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办理财务决算等;按有关规定减免“工程”建设收费;按有关规定管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定期向上级报告工程进展情况;保证项目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加强项目学校管理。
“工程”是一项涉及部门多、管理环节多、技术规范严、质量要求高的创新工程,且运行中安全、卫生责任大。地方各级教育、财政和农业部门(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为共同责任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明确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工程实施。严格按照“工程”立项条件,会同财政和农业部门确定符合“工程”要求的项目地区和学校,按照程序下发“工程”项目申报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工程”规划方案,牵头组织“工程”实施工作;会同农业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后续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等工作。
财政部门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工程实施,负责工程资金管理。根据“工程”立项条件,会同教育和农业部门审定、批复“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建设模式和标准,审定“工程”经费预算,制订“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做好“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
农业部门(农村能源主管部门)配合教育、财政部门组织工程实施,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会同教育和财政部门确定符合“工程”要求的项目地区和学校;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会同教育等部门制订“工程”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加强监督;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和项目建成后的后续管理等工作。
各地要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关注和支持“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学校在征用土地、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等方面,得到当地基层组织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要统筹安排,本着“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程技术和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扎扎实实做好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1. “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项目学校备案表 .(略)
2. “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沼气建设技术指导参考.(略)
教育部 财政部 农业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简报 (第 1 期) 福建省教育厅财务处编印 2007 年 4 月 19日 —————————————————————————— 编者按 :省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闽教财 [2007]13 号文 件下发以来,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努力推进“卫生校园工程”试 点工作。为便于各地了解试点工作全面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 验和做法,在试点工作期间我们将不定期编发《简报》 ,请各设 区市教育局、各试点单位积极投稿和提供材料。 近日,省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再次开会研究加快“新 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卫生校园工程) 试点工作。 会上,总结了教财 [2006]12 文件下发以来我省试点工作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现综述如下。 今年以来工作情况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认真做好 “新农村卫生新校园
根据《陕西省2007年新农村卫生新校园项目试点工程验收方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组成3个验收组,于2008年7月21—27日对2007年100个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工作采取查阅资料、询问情况、听取汇报、现场考察、反馈交流的方式进行。本次检查范围涉及宝鸡市、渭南市、咸阳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等7个市26个区县,抽查了39所学校,其中小学25所,中学14所。
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建设沼气系统、污水净化工程、改造现有厕所等一揽子措施,解决农村中小学厕所卫生、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广大师生饮水难、做饭难等问题。2100433B
文件正文
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办〔201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的部署与要求,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财政部决定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农村发展阶段性需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要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要保持农村田园风光,留住乡愁,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要确保农民参与和受益,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让农民充分分享田园综合体发展成果。
坚持共同发展。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进程,提高区域内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要把探索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
坚持市场主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积极性。政府重点做好顶层设计、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防止大包大揽。政府投入要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产业发展能力,重点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提高区域内居民特别是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循序渐进。要依托现有农村资源,特别是要统筹运用好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等建设成果,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建设模式多样性;要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功能定位,探索一条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和发展之路,实现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
二、重点建设内容
围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
(一)夯实基础,完善生产体系发展条件。要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
(二)突出特色,打造涉农产业体系发展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打造农业产业集群;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利用“旅游 ”、“生态 ”等模式,开发农业多功能性,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推进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业发展,培育形成1—2个区域农业知名品牌,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创业创新,培育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动能。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增加农业效益。同时,强化服务和利益联结,逐步将小农户生产、生活引入现代农业农村发展轨道,带动区域内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四)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优化田园景观资源配置,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统筹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凸显宜居宜业新特色。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节约化、农业生产残余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功能,补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短板。要完善区域内的生产性服务体系,通过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完善综合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六)形成合力,健全优化运行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关系,确定合理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形成健康发展的合力。政府重点负责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营造有利于田园综合体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及其他市场主体要充分发挥在产业发展和实体运营中的作用;农民通过合作化、组织化等方式,实现在田园综合体发展中的收益分配、就近就业。
三、试点立项条件
(一)功能定位准确。围绕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全域统筹开发,全面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农业为基础的产业融合、辐射带动等主体功能,具备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景。明确农村集体组织在建设田园综合体中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
(二)基础条件较优。区域范围内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区位条件优越,核心区集中连片,发展潜力较大;已自筹资金投入较大且有持续投入能力,建设规划能积极引入先进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本,发展思路清晰;农民合作组织比较健全,规模经营显著,龙头企业带动力强,与村集体组织、农民及农民合作社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生态环境友好。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留青山绿水,积极推进山水田林湖整体保护、综合治理,践行看得见山、望得到水、记得住乡愁的生产生活方式。农业清洁生产基础较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四)政策措施有力。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举措,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建设主体清晰,管理方式创新,搭建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格局。积极在田园综合体建设用地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探索,为产业发展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条件。
(五)投融资机制明确。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考虑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金等,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力度,积极统筹各渠道支农资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和村级组织债务风险,不新增债务负担。
(六)带动作用显著。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建设管理,保障原住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实现田园综合体的共建共享。通过构建股份合作、财政资金股权量化等模式,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七)运行管理顺畅。根据当地主导产业规划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育水平,因地制宜探索田园综合体的建设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可采取村集体组织、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建设田园综合体,盘活存量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通过创新机制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和运行内生动力。
(八)不予受理的情况。未突出以农为本,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私人庄园会所建设;乡、村举债搞建设;存在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
四、扶持政策
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建设基础、开展试点意愿、改革创新工作推进、试点代表性等因素,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2017年,财政部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每个试点省份安排试点项目1—2个,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试点项目个数。在不违反农村综合改革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试点项目资金和项目管理具体政策由地方自行研究确定。同时,各试点省份、县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开展试点项目建设。经财政部年度考核评价合格后,试点项目可继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对试点效果不理想的项目将不再安排资金支持。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参照本通知精神开展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每个省份数量控制在1—2个。如建设成效较好,符合政策要求,今后可逐步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省份要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牵头负责(重庆市试点工作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牵头负责,下同),农村综合改革机构、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分别具体组织并互相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搭建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和产业政策平台。引导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选择田园综合体建设模式,建立运行顺畅的建设管理机制,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科学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各有关地区要科学编制试点项目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拟建设田园综合体的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区域功能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任务;水土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资源环境评估分析;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严格试点项目管理。拟开展试点项目的县(市、区),要成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部门及农村综合改革机构、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牵头落实,发改、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试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四)坚持省级竞争立项。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以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项目竞争立项机制,择优选项。竞争立项结果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作为主动公开事项向社会公开。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竞争立项的结果,将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报财政部备案。
(五)加强资金监管和考核评价。各级财政部门及农村综合改革机构、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跟踪问效和综合分析评价,根据有关政策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财政部将根据正式备案的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对试点项目进行重点考核。对考核评价结果较好的试点省份予以连续扶持并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安排扩大试点范围;对试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六)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跟踪项目实施及运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财政部将会同中央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各地开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试点政策。
(七)材料报送及要求。试点省份财政部门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分别向财政部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改办)、国家农发办报送田园综合体试点材料(附电子文档光盘)。在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工作及要求,另行通知。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政部联系。
财 政 部
2017年5月24日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
经研究,现将《河北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