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江西省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地 点 | 江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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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 江西省政府 | 发布时间 | 2011年 |
2011年,全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92件,同比增加338件,增长39.6%。其中,网上申请677件,当面申请372件,传真申请105件,信函申请38件。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纲要、财政预决算、土地征收、社保及医保政策、公积金政策、上市公司、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考录招聘、劳动就业、行政执法、社会救助、统计、企事业单位改制、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村委会选举、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内容。
目前,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000件,占83.9%;部分公开25件,占2.1%;因涉及国家秘密而不予公开53件,占4.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14件,占9.6%。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省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江西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2011年全省发展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鹿心社省长多次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围绕社会及公众的广泛关注,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大力推行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落实。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务必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规范的制度,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在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三年举办的全省设区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厅)主任会议及全省政府办公系统业务培训班上,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谭晓林要求全省政府办公系统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透明政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成效。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紧密结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发展环境优化。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逐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1、加大财政预算类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财政性资金透明度。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了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及执行情况,公开了省级一般预算收支及基金收支安排情况。127个省直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等财经信息。二是重点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相关信息。如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公共财政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信息。省农业厅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了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及国有农场困难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经费等民生信息。三是加大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江西政府采购网”、“江西招标网”、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招投标公报、采购结果、监督情况以及定点供应商等相关信息。
2、扎实推进公共政策意见征询及有效解读。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民生工程等重大政策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相关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推进政府立法公开。如省政府法制办在政府网站开通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发布了2012年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公告,收到公众建议42条。此外,还将《江西省渔业条例(草案)》、《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全文刊登在江西日报上,公开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及建议。三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增强政策发布实效,提高政策的公信力。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公共财政政策解读”专栏,详细介绍公共财政政策的具体内容、资金安排、补助标准、资金下达等情况。
3、大力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省建成了省、市、县联网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并部署运行,开展了网上办事服务,提供表格下载、在线申报、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网上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及结果公开。同时,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成和运行,是我省运用科技手段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对于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4、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 及时公布相关工程项目计划及实施进展情况,公布项目投资、审批、开工、竣工等信息。
5、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如南昌市以召开“七城会”为契机,大力推动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各地各相关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将社会关注的社会捐款、救灾资金及物资的发放和使用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1、深入开展网上“在线访谈”。为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联系,推进网络问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的通知》,对全省开展网上“在线访谈”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在线访谈,解读重要政策文件,解答社会热点问题。2011年,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共开展了183期“在线访谈”,现场答复网民提问6700余个,在线参与网民70余万人次,访问量超过730余万人次,“在线访谈”成为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的重要途径。如省工信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煤监局分别开展了 “江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关于改进和完善民生金融”、“ 当前江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下步工作安排”的“在线访谈”活动。省公安厅推出了“6.26”禁毒日宣传和“12.30”平安交通专题在线视频访谈。省统计局在大江网上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解读的“在线访谈”,共收到提问370余个,9万余人参与了访谈。
2、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优化公开方式。全省充分依托乡镇和街办便民服务中心、居委会、村委会、农家书屋等,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基层。一些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点题公开”,开通“市、县(区)长热线”、“厅长热线”、“民声直通车”,在醒目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方法。有的地区和部门还开通了“网上微博”、短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即时发布相关信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受众范围。
3、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完善服务功能。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及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审查,强化栏目设计及内容保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1、健全细化工作制度。各地、各部门根据《条例》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监督、考核等制度,以制度求规范、促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如省政府办公厅对公文处理单、发文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一栏,形成了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同步审核确定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工作机制,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了审核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南昌市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制度》。九江市颁布了《九江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抚州市制定了《抚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2、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完善考核评估。一是加强了日常检查和通报。省政府办公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督促厅各处室及时、主动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开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等政府信息,并由厅效能办进行督查,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萍乡、吉安市定期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通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工作。九江市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上饶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督查会,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查找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改进的措施。二是开展了年度考核。南昌、吉安、萍乡等市认真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萍乡市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优化,完善了考核程序,提高了信息时效性、填报规范性等指标的权重。
3、扎实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全省各地各部门采取会议、培训等方式,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逐步扩大培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如九江市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编印了12万字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程》,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夯实基础,加强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开展
1、健全细化工作制度。各地、各部门根据《条例》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监督、考核等制度,以制度求规范、促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如省政府办公厅对公文处理单、发文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一栏,形成了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同步审核确定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工作机制,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了审核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南昌市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制度》。九江市颁布了《九江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抚州市制定了《抚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2、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完善考核评估。一是加强了日常检查和通报。省政府办公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督促厅各处室及时、主动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开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等政府信息,并由厅效能办进行督查,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萍乡、吉安市定期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通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工作。九江市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上饶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督查会,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查找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改进的措施。二是开展了年度考核。南昌、吉安、萍乡等市认真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萍乡市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优化,完善了考核程序,提高了信息时效性、填报规范性等指标的权重。
3、扎实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全省各地各部门采取会议、培训等方式,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逐步扩大培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如九江市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编印了12万字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程》,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按照国办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并汇总上报公布情况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情况的通知》,认真汇总我省各地各部门年度报告公布情况,并按时上报国办。2011年,我省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各设区市政府均按时编制和公布了2010年度报告。
2、按照国办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及时向国办报送了《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情况》、《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统计表》。
3、认真组织实施国办政府信息公开调研组来赣调研活动。2011年8月,国办政府信息公开调研组一行到我省就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省政府办公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市(县)、省直部门积极配合,精心准备汇报材料,保障了调研活动顺利开展。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调研组对我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江西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服务公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结了很好的经验。
2019年江西公公告暂未发布,请参考2018年江西公考情工作经历条件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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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4.93万条,2011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45万条,同比增加13.35万条,增长11.4%。
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8大类政府信息99.85万条,同比增加14.72万条,增长17.3%。
全年编辑、发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4期,共3万册,公开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直部门相关文件410余件。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90多个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建立了公报阅览点,方便人民群众查阅信息。在东乡县、吉安县、袁州区的900多个行政村农家书屋试点设立公报阅览点,将免费赠阅点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各设区市政府公报公开政府相关文件1601件。
省本级及各设区市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95场,发布信息1715条。内容涉及民生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环保、金融、医药改革、食品药品监管、公共交通整治、城市规划、气象、供水、供电、突发公共事件等方面。
全省各地各部门除通过《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一些设区市还与地方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合作开通各类互动节目,宣传各项政策,解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
全省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信息查阅点加强查阅场所建设,购置相关设备,完善查阅利用制度,促进管理的规范化,不断提升为公众服务的水平,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9.93万条,同比增加2.91万条,增长10.8%。省档案馆编制了20多个专题数据库,开通了24小时查档热线,全年共接待查档者12万余人次,开放档案资料170余万卷(册),同比增加30余万卷(册),增长67%。
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审结2件,另外1件正在依法办理过程中。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依法办结。
一是一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公众不断增加的信息需求研究不够,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有待加强。
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及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等热点、重点信息的公开;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紧密结合。
二是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利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依法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府信息查询点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促进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便民化。
四是继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公开意识,落实公开责任,提高公开水平。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贵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江西省司法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函报如下,请审示。
二О一О年三月十日
2011年,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1〕142号)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侯政办[2011]12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学习培训,拓展公开层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主要做法是:
(一)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财政性资金公开方面,公开了《关于闽侯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各种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招投目录、相关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机构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闽侯县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低价跟单采购的通知》、《闽侯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闽侯县财政局关于2011年空调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等信息。
2、规划与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方面,公开了《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闽侯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闽侯县2011—2015年名牌提升工程规划》、《闽侯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等规划,并按月份公开县重点项目征交地、投资、工程进展情况。
3、政策解读方面,政府门户网站特设了法规文件专栏,进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解读,如《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
4、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主要公开了教育、卫生、救灾救济、就业等方面信息。教育方面,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育政策、办事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公共卫生方面,主要有乡镇卫生服务、疾病防治、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等方面的信息。救灾救济方面,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赈灾救灾以及本县实施市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的信息。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实时提供我县各种就业和招聘会信息,如《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对接活动》、《闽侯-江西校企对接活动》、《关于开展海西招聘活动—青口汽车城专场招聘会的活动方案》、《闽侯县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周招聘活动信息》等各招工就业信息。
(二)健全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了《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总体要求、内容、程序和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加强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2011年,为切实搞好信息队伍管理,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县各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一是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明确1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编制了通讯录,随时保持联络;二是建立和完善闽侯政府信息公开QQ群,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联系渠道,为深入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
(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福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福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信息公开意见箱”和“行政职权公开”等7个二级栏目,开设了66个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此外,县档案馆、图书馆还专门开设了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五)加强《条例》学习培训。
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2011年,我县通过以会代训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的规范性、保密性培训,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得到提高。
江西省司法厅200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0]38号)编制。全文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西省司法厅法制处联系(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8号;邮编:330046;电话:0791-6252447;电子邮箱:xb@jxsf.gov.cn)。
一、概述
2009年,我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法定义务、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基础建设,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配套措施,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展。
(一)、厅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每个处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公开具体事宜。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法制处牵头,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操作技术保障等事项,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和电子监察,各处(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填报、审核与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的“三落实”。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强化监督考核。2009年,为规范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的应公开的内容范围、审查、依申请政务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均作出了明确的说明,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我厅修订完善了《江西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职责、办理流程、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处(室、中心)按照经办人——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厅领导——厅主要领导的程序逐级审批后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中心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立即进行登记、编号,提出拟办意见,按经办人——主任——分管厅领导的程序审签后,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相关处室审核办理,确保本厅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由承办处室请示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厅领导同意后,最多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告知申请人。对属于司法行政工作中国家秘密的信息、属于司法行政工作秘密,一旦公开可能造成工作被动或损失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的信息,我厅依照规定不予公开。各处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不能确定的,提交厅保密委员会审查决定,厅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的,报省保密局审核。同时我厅还设立了网上服务大厅,受理公开申请,进行依法审查、处理和答复,大大方便了公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本厅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运转。
我厅及时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明确规定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厅法制处牵头,厅信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厅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处室各司其责。同时,安排各处室抽调熟悉业务工作的骨干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
(四)、强化培训,加强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09年来,我厅在本系统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政府信息清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保密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全面提高相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多次召开会议学习《条例》的基本内容,传达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性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都予以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通过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通的16家政务信息网站,包括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政法学院、警官学院以及12个地市司法局政务信息网站,对涉及到包括监狱管理工作、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管理工作、公证管理工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学教育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法制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13类74项进行了公开。
截至2009年底,我厅主动公开的2009年度新生成的政府信息1440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60条,占2.5%;领导信息类3600条,占25%;法规文件类2520条,占17.5%;工作动态类4320条,占30%;行政执法类1080条,占7.5%;公共服务类2520条,占17.5%。
为方便群众了解我厅公开的信息,我厅主要通过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另外,我厅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厅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7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通过网站提交的网上申请1189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248件,传真报送0件,信函申请0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88.66%属业务信息类咨询,均已当场解答;3.48%属非本厅信息,其余163件是涉及查阅办事指南和咨询其它事宜的信息。在已经答复的1437件申请中,予以公开答复的为1200件。同意部分公开89件,不予公开答复数148件,“信息不存在”的81件,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50件,主要是申请人不了解本厅的职能和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69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以本省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99%。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厅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厅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量较少;四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主要做好以下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程序的知情度;二是加强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制及措施,完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媒体、报纸、板报、宣传画等)直接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并指导他们上网查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使用查询、网上申请等。五是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2009年3月18日,省政府公布的全省政府网站评比结果中,我厅门户网站荣获了一等奖的优异成绩;在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评比中,我厅获得了行政执法类第三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都与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深化分不开的。
八、附表
本年报统计范围限于省司法厅机关,未包括本厅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附:《江西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0一0年三月八日
附件2
江西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江西省司法厅 填报时间:2010年3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27 |
1、专职人员数 |
5 |
|
2、兼职人员数 |
22 |
|
学 习 培 训 |
举办培训班次数 |
2 |
参加培训人数 |
39 |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2009年发布数 |
|
公开数量 |
公开信息总数 |
87000 |
14400 |
1、市本级公开信息数* |
|||
2、县(市、区)公开信息数* |
|||
3、乡(镇)公开信息数* |
|||
公开内容 |
1、概况信息数 |
306 |
119 |
2、法规文件信息数 |
6163 |
2520 |
|
3、发展规划信息数 |
121 |
43 |
|
4、工作动态信息数 |
39872 |
7920 |
|
5、人事信息数 |
713 |
177 |
|
6、财经信息数 |
87 |
21 |
|
7、行政执法信息数 |
8717 |
1080 |
|
8、公共服务信息数 |
31021 |
2520 |
|
公开形式 |
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数 |
87000 |
14400 |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
21 |
21 |
|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21 |
21 |
|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87700 |
14400 |
|
1、电子信息数 |
87700 |
14400 |
|
2、纸质信息数 |
850 |
380 |
|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3173 |
1682 |
|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513 |
205 |
|
政府公报发布信息数* |
|||
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15 |
3 |
|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77 |
45 |
|
公开的 及时性 |
政府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86038 |
13987 |
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962 |
41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2009年发布数 |
|
申请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2961 |
1437 |
1、网上申请数 |
2117 |
1189 |
|
2、当面申请数 |
|||
3、信函申请数 |
|||
4、电子邮件申请数 |
844 |
248 |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
办理情况 |
对申请的答复情况 |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2330 |
120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14 |
89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317 |
148 |
|
①信息不存在数 |
16 |
8 |
|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24 |
11 |
|
③因涉密免予公开数 |
277 |
129 |
|
④其他原因数 |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2009年发布数 |
|
行政复议 |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0 |
0 |
1、受理数 |
0 |
0 |
|
2、办结数 |
0 |
0 |
|
行政诉讼 |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0 |
0 |
填表说明:
1、“累计数”是指截至2009年底累计发布的信息数量。
2、“2009年发布数”是指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的信息数量。
3、带“*”的指标,省直部门不需填写。
4、设区市的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县(市、区)和部门信息。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