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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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方法。
二、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核准招标申请;认定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审查资质;受理招标文件、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报告备案材料、评标报告、招投标情况报告等。并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三、按照规定权限初审专家评委资格,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标底编审单位的资质。
四、负责受理合同备案,并合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
五、负责依法认定、查出违法招标投标法规的行为。
六、受理和处理招投标中的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备案 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发放 勘察现场 投标答疑...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作用,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 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是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受市建委委托.负责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的审核管理.对各区县招投标管理工作实行业务指导。上海市招投标办认真贯彻《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完善优化管理手段,在各方面取得了成效。改革招投标管理.全面落实备案制。优化政府程序监督.将原来招投活动审核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建立了新的工作流程.对招标活动全部办事流
(共 6 人,其中在编 6 人,超编 人)
在编人员名单:徐洪波、焦勇、温梅、王向华、戴晓强、倪洪太
超编人员名单:
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是宁波市的一个组织机构。
获得荣誉
2011年,经联评核查和会议审议,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获得了由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100433B
德州市建设委员会
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共计( )个
8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