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水文观测工作。
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采掘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遇下列情况之一者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陷落柱时;
(3)接近可能出水钻孔和各类防水煤柱时;
(4)接近可能与地表水体相通的断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上层采空区积水,在两层间垂直距离小于采高40倍或巷高10倍的下层采掘工作以及采掘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时。
有计划地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地疏放掉,是消除水患的有效措施之一。
1.疏放老空水
2.疏放含水层水
截水是利用水闸墙、水闸门和防水煤(岩)柱等物体,临时或永久地截住涌水,将采掘区与水源隔离,使某一地点突水不致危及其它地区,减轻水灾危害的重要措施。
1.防水煤(岩)柱的留设
2.水闸墙(防水墙)
水闸墙是用不透水材料构成的永久性构筑物,用于隔绝有透水危险的区域。
3.防水闸门,防水闸门一般设置于井下运输巷内,正常生产时防水闸门敞开着,当突然发生水患时,闸门关闭将水阻挡于闸门之外。
注浆堵水就是将配制的浆液压入井下岩层空隙、裂隙或巷道中,使其扩散、凝固和硬化,使岩层具有较高的强度、密实性和不透水性而达到封堵截断补给水源和加固地层的作用,是矿井防治水害的重要手段之一。
井下水害来势凶猛,俗有"水老虎"之称。矿井防治水可归纳为"查、探、放、排、堵、截"六个字。
职业性的预防 铅(Pb),灰白色金属,原子量207.20,比重11.34,熔点327.5℃,沸点1 620℃,加热至400℃~500℃时,即有大量铅蒸气逸出,并在空气中迅速氧化成氧化亚铅,而凝集为铅尘...
(1)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如采用烟气脱硫技术,用石灰浆或石灰石在烟气吸收塔内脱硫。 石灰石的脱硫效率是85~90%,石灰浆法脱硫比石灰石法快而完全,效率可达95%。开发无污染的能源也可减少二氧化硫的...
为限制光污染而制定法规、规范和指南,国外早在70年代已出现,而我国一直处在“光污染” 环境立法的空白点。1972年苏格兰的安德鲁天文台和澳大利亚堪培拉的斯托姆诺天文台就已提出天空光影响天文现象的问题。...
平朔公司井工三矿水害威胁比较严重,根据煤层顶板上覆含水层较多,采区内有多座小煤窑,老窑积水问题严重。结合平朔井工三矿的实际水文地质情况,对该矿采取的管理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防治水措施进行分析与研究,探讨防止矿井发生重大水害的有效方法。实践证明该矿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有效地防止了矿井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一、粉尘防治 1. 粉尘综合防治总体要求 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防治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 10m~15m 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 10~15m处总粉尘降 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 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 大于或等于 75%;回风巷距离工作面 10~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 于或等于 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80%;放炮 15min后工作地点 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85%。 3、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防治措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 应大于或等于 85%。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转载及运输环节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 施,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85
井下水害来势凶猛,俗有“水老虎”之称。矿井防治水可归纳为“查、探、放、排、堵、截”六个字。
1.做好水文观测工作。
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采掘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遇下列情况之一者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陷落柱时;
(3)接近可能出水钻孔和各类防水煤柱时;
(4)接近可能与地表水体相通的断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上层采空区积水,在两层间垂直距离小于采高40倍或巷高10倍的下层采掘工作以及采掘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时。
有计划地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地疏放掉,是消除水患的有效措施之一。
1.疏放老空水
2.疏放含水层水
截水是利用水闸墙、水闸门和防水煤(岩)柱等物体,临时或永久地截住涌水,将采掘区与水源隔离,使某一地点突水不致危及其它地区,减轻水灾危害的重要措施。
1.防水煤(岩)柱的留设
2.水闸墙(防水墙)
水闸墙是用不透水材料构成的永久性构筑物,用于隔绝有透水危险的区域。
3.防水闸门,防水闸门一般设置于井下运输巷内,正常生产时防水闸门敞开着,当突然发生水患时,闸门关闭将水阻挡于闸门之外。
注浆堵水就是将配制的浆液压入井下岩层空隙、裂隙或巷道中,使其扩散、凝固和硬化,使岩层具有较高的强度、密实性和不透水性而达到封堵截断补给水源和加固地层的作用,是矿井防治水害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书将2009年出版的《煤矿防治水规定》和2018年修订的《煤矿防治水细则》内容进行分页交错排版,形成逐条对比。老版本内容铺浅网与新版本内容形成明显视觉区别。条文对比包括新版本8章内容:总则、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井下探放水、防治水技术、露天矿防治水、水害应急处置、附则;老版本10章内容:总则、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矿井防治水、井下探放水、水体下采煤、露天煤矿防治水、水害应急救援、罚则、附则及附录。
《煤矿防治水规定》已经2009年8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煤矿防治水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