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交通部
【发布文号】交公路发[2003]206号
【发布日期】2003-05-28
【生效日期】2003-05-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交通部关于印发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3]206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落实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基础条件,经国务院批准,2003年至2005年国家将实施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为做好这项工作,结合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和我部联合制定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部制定了《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何意见请及时告部。
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
这里看公路在哪个范围在城镇内属于市政国道、省道之类的属于公路
针对我国县际及农村公路相对落后的情况,从建立组织机构技术标准及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等作了详细探讨,对实施我国县乡公路的建设有一定借鉴意义。
9月18日,交通部召开了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公室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交通部县际及农村公路领导小组成员、公路司建设处处长任锦雄汇报了办公室的工作情况以及1~8月全国县际及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交通部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公路司副司长李彦武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李彦武指出,农村公路建设是交通部今年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潢川县2008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
《潢川县2008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主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地实际共同研究、编制本地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联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部。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部共同审核各地区上报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计划,制定全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五年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条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审查意见发展改革委审批,抄送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按现行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使用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1号令)管理。
第十二条 各地要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本地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技术标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多头、重复申报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各地上报的要求列入国家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已纳入国家五年建设计划;
——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明确。
一、实施内容
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主要针对我县通行能力和安保能力不足的四级及以下等级农村公路,通过断面拓宽、弯道改善、增设错车道等方式提升公路的通行能力。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 扎实做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交〔2015〕75号)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公路实际状况,将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划分为六个类别。
二、技术要求
1.农村公路提升等级工程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实施。
2.拓宽改造道路应对老路进行检测,并根据老路技术现状合理确定病害处理方案及老路路面结构层设计。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4厘米,基层厚度不小于20厘米。水泥路面面层一般不小于20厘米。
3.农村公路提升等级工程应按照规范同步完善安全、排水等附属设施。
4.鼓励同步推进乡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按照公路边“三化”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改善乡村环境面貌。
5.路面维修、安保工程、港湾式停靠站按现有技术规范进行建设。
三、保障措施
1.各乡镇(街道、园区)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路段按要求列入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县交通运输局对实施计划进行实地核实后列入下一年度县交通建设计划中。
2.对已列入计划中的路段,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积极组织项目的施工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及质量评定验收等工作。
3.对完成年度计划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兑现。
4.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进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落实自筹资金,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知路、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5.农村公路提升等级工程完成情况将列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年度工作及新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中。
附件:长兴县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六大类别及奖励补助标准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