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 作 用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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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状 | 取消 | 取消时间 | 2014年08月12日 |
四、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范围
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单位。
(二)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申请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取水、用水、退水等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和影响预测,有能力开展相关区域水资源现状调查和预测,有分析、审核技术报告、监测数据的能力,能独立编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拥有能满足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水利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生态与环境分析、经济分析等工作要求,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状况,符合上岗条件,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
4、配备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和设备;
5、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并通过审批机关组织的专家审查和综合评定。
六、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申请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法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身份证明;
(四)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技术骨干职称证明;
(五)承担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
(六)必备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设施、设备证明;
(七)单位章程或有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申请书格式文本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请表
九、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一)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请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申请取得甲级资质的,向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初步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送水利部审批。
流域管理机构的所属单位申请取得甲、乙级资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单位申请取得甲级资质的,向水利部提出申请。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受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请,具体事宜详见公告。
(三)水利部组织专家评审。
(四)水利部作出审查决定。同意颁发资质证书的,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一、审批依据
(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9项;
(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
(四)《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根据《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
(五)《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mohurd.gov.cn2006年11月22日 甲级资质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以前是国家建设部建筑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经我部审核,批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等15家单位具备以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经我部审核,批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等15家单位具备以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二、实施机关
水利部,承办机构为水资源管理司。
三、审批权限
审批和颁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以及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
水利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或者收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同意颁发资质证书的,应当自作出审查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其中,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送水利部审批。
以上审批时限不包括依法组织听证和专家评审所需的时间。
根据国务院2014年0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2100433B
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 /报批稿) 意见处理汇总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签章)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编制组 二 OO五年四月 2 一、意见汇总的依据 意见的主要来源为: (2004 年 10 月)向全国各省水利部门的征 求意见汇总;(2004 年 11月 8日~ 9 日)审查会议上各省代表、专家 提出的意见, 以及审查会议形成的审查意见; 该导则编写组的各位专 家人员的意见等。 二、意见汇总情况的简要说明 本意见共计汇总了全国部分流域机构、 省水利厅、 一些研究院以 及相关专家的意见,计 68 条意见。意见汇总时,尽可能尊重单位或 专家提出的原始意见。 对于各单位或专家提出的意见在某些问题上会出现相同或者类 似的情况,就此,在意见汇总时,对这些具有共性的意见,进行了归 并和整理。 同时,由于此导则历经几次修改,意见不断形成,包括修改导则 的
1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试 行) 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签字): 编制单位(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江西省水利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 2 填 表 说 明 1、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对于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 设项目,申请人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但应当填写建设项目水资 源论证表。 2、本表须由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或乙级资质单位填写。 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页有关内容说明: (1)“建设单位或个人”:填写建设工程的所有权人。 (2)“联系地址”:个人填写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项目性质”:指新建、改建、扩建。 (4)“取水地点”:是指取水工程所在地点的名称,须填写到村镇或街道办 一级,并填写经纬度坐标。 (5)“取水水源名称”:取地表水的填写取水的江河湖库名称 ;取地下水的名 称可
总则
1. 总则
1.1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体系文件应用手册》介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通用模板、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的范例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体系文件应用手册》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丰富,可作为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管理体系文件换版时的参考。
参考文件
2. 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