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在部省统一部署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在运用“互联网 ”平台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省自然资源系统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厅机关各处室局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全省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政务公开新动向,分析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明确政务公开职责范围。我厅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对行政职能和政务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积极完善和补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政务公开“五公开”主体和职责,理清公开要素,明确公开主体,落实公开职责。印发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征地信息公开更加有序和规范。
3.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管理。省厅充分利用自主开发的政务公开平台运维监测系统,实时对全省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扫描监测,同时,省厅还与第三方合作,依托第三方检测结果,及时了解各地、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并于每季度对全省自然资源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省厅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查,并及时进行点评。
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1条,其中:机构信息36条,政策法规及解读21条,规划计划5条,人事信息76条,预算决算6条,收费项目1条,重大项目1条,统计信息7条,工作动态2311条,通知公告85条,建议提案办理31条,双公示信息603条,执法监察4条;各类审批信息1094条(其中:建设用地审批 732条,探矿权审批 90条,采矿权审批114条,压覆重要矿床审批1条,建设用地预审 96条,生态保护修复53条,其他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我厅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量多质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要”。坚持需求导向,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实际需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同时,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法定事由,将公开关口前移,从制度上提高不予公开的门槛。
2.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主动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02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02件,其中:当面申请127件,占9.8%;网络申请154件,占11.8%;信函申请1021件,占78.4%。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征地批准文件、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信息。截止目前为止,共答复130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520件,占39.9%;同意公开797件,占61.2%;同意部分公开511件,占39.2%;不同意公开189件,占14.5%;信息不存在的229件,占17.6%;非本机关掌握的156件,占12%;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51件,占3.9%;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71件,占13.2%。
(三)回应公众关切情况
1.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群众及时看到、及时了解、及时理解。2020年我厅先后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的通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2.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厅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专栏,建立权威、顺畅的自然资源信息传播及沟通渠道,营造良好的新闻宣传环境和舆论氛围。2020年,我厅三位厅领导先后5次参加《交通强国江苏方案》、《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和《江苏“十三五”时期棚户区改造》等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公众介绍我省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我厅专门设置了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信用信息“双公示”、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专栏。
2020年,涉及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共计34项,分别对项目用地批复文件、项目行政许可情况、以及涉及项目征地情况分别进行了公开。并在我厅办理环节设立状态查询设置,方便公众了解项目建设的进程。确保了我厅办事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等全面公开。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工作,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邺分局设立为城乡规划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将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将示范点经验通过省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向全省系统推广城乡规划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厅持续推进全省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与平台规范化管理工作,升级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办事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省厅各类主动公开事项与各级部门数据融合机制。
1.优化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和专栏页面规范,对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依据梳理整合后的新目录体系,聚焦我厅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设置与信息管理,涵盖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法定公开内容和年度报告四部分。改版后的信息公开专栏,有力保障了省厅各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内容时效性和准确性。
2.精准支撑业务融合与办事服务需求。按照省厅机构改革后业务融合要求,有效提升各类业务在线办事服务能力,对省厅门户网站页面布局及栏目设置进行进一步优化整合。新设“江苏省规划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优秀城乡规划评选申报”、“江苏省标准地图服务”、“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江苏站”、“矿业权出让转让监测监管服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和“省地质资料目录查询服务”等,进一步拓展并强化了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服务公众的平台作用。通过开发数据交换接口和信息自动抓取服务,满足了省厅相关政务信息与省政府集约化平台的数据实时交换与融合要求。
3.有效防范政务公开风险。按照网络安全防护等要求,编制完成全省政务公开平台安全防护方案。通过数据定期备份、waf监测、升级监测平台、漏洞扫描等手段保障站群运行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站群信息发布内容常态化监测工作,通过第三方定期监测结果,及时将站群存在的内容表述错误、严重错别字和错断链等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市县部门进行问题整改,强化了全省站群信息发布内容和网络安全隐患的有效管控。
此外,在进一步加强平台日常监管、规范化管理方面,通过制订全省站群栏目开设申请流程,明确各级部门内容保障责任人,建立平台维护任务在线申请与跟踪反馈系统,确保各级站点栏目设置流程规范、内容保障责任到人和平台维护任务有效监管。
4.新媒体政务公开权威便捷。2020年,我厅的“江苏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按照56号文件精神,唱响主旋律、讲好自然资源故事,紧扣新媒体传播、阅读特质,不断加强网络宣传,巩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一是优化发布内容。及时发布重大、热点新闻,力求做强正面宣传,巩固主流舆论阵地。权威报道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各项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结合 “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重大纪念日和活动用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自然资源工作。二是创新主题策划。通过接地气、有新意的创新策划,让自然资源好声音深入人心。疫情期间“江苏自然资源”紧急响应,年初二起陆续策划上线“抗疫先锋——我是党员我先上”“战疫情促发展”“复产复工”等多个专题,共推送专题 48期,阅读总量达30000多人次。报道作品全部原创编辑。通过图片报道、人物通讯、各地展播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生动展现了江苏自然资源人的责任和担当。 “6•25全国土地日”期间,共推送专题报道15篇,单篇最高阅读量56407。“为625点赞”活动已经成为每年全省系统625纪念日的传统保留节目,三期展播阅读总量超10万 。三是丰富表现形式。推出“一图读懂”系列,以更具表现力的图文展现的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全年发布6项重要文件政策政策的长图解读,均获得较高浏览率,其中“一图读懂江苏省设施农业用地新政”阅读量高达22479,12小时及浏览过万。开辟原创视频新闻栏目“现场直击”,通过视频镜头对交房即发证、重大项目保障等重点工作的基层做法进行了报道,有效扩展了新媒体传播的呈现形式。
今年,“江苏自然资源”通过优选资讯内容提升传播效果,政务新媒体“四力”(影响力、传播力、公信力、引导力)明显提升,在全国行业系统中排名前列,稳居第一方阵。2020年共推送信息1058条,总阅读量58.8万,被收藏5466次,发布期数、阅读量、转发数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升19.5%、62.1%、158.7%;平均阅读量、平均转发数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升79%、168%。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保障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我厅在做好自身公开的同时,全力保障省政府网站,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内容做到同步上传。除部门网站链接内容外,我厅还及时为网上公报室、政策简明问答、晓苏问答等栏目提供内容和素材,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征地信息同步推送到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在走进江苏栏目中,我厅及时向该栏目提供自然资源、自然地理等相关内容,确保该栏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我厅及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要闻动态等栏目提交402条政府信息,其中通过审核61条。
2.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公开工作。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后,我厅共收到交办的建议提案150件,148件为会议期间提交,2件为会后交办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8件,政协委员提案72件;主办、分办、独办38件,会办112件。我厅承办建议提案的内容从单一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扩展到生态文明建设、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国土空间修复、海洋经济发展以及不动产权益保护等诸多方面,办理要求更高、政策性更强、内容涵盖更广。我厅在办理过程中,厅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办理重点建议提案,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复沟通对接,充分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通过充分调研、细致研究、认真答复,全部按要求进行答复,我厅分别被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提案委评选为建议办理优秀单位和提案办理优秀单位。我厅主办的38件答复内容不仅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也报送至省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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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建立自然保护区即对一定范围内的陆地或水域,采取措施,保护自然综合体或自然资源,以及保护其他特定的单种、多种或整体的对象,是自然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水资源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水库、冰川、海洋等“地表贮...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继续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我厅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2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我厅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处室和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厅及时召开厅务会,专题学习研究,针对新情况、新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通过召开视频会议方式由厅办公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为全厅干部讲解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步收看;积极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并在会后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公组〔2020〕3号)和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组织编写了《2020年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要点及任务分工》并及时公布。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2020年我厅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并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对本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进行了梳理,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公布,同时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相关要求,我厅下发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自然资函〔2020〕277号),督促并指导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根据新《条例》要求和机构改革后相关信息变动实际,重新组织完善《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组织人员对我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更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考核指标,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步骤有规范、操作有指导、过程有参照。
四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实体政务大厅、省政府网站和“吉事办”,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五是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2020年,我厅新制定印发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厅网站上公布,同步做好信息关联及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制作图文版政策解读通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外界进行宣传。认真做好新闻发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解读4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
六是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地灾预警信息19条,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在疫情期间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相关处室编写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矿业权管理相关工作的公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采取10项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文件并在厅网站进行了公布,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防控下我厅工作进展。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处(室、局)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操作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同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力量。认真做好省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委托我厅具体审核承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承接工作。202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7件,2019年度结转5件,本年度共办结17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年度新收申请件数量略有减少,但申请内容增多。
(四)加强平台建设保障提升政务新媒体水平。2020年,我厅继续认真做好网站和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等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并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厅门户网站新增和变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条;2020年主动公开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信息共计1394份,公开“一书四方案”、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共计12341条,公众可通过互联网多种搜索模式方便地查询到征地批复、征地审批要件、征地区片地价等信息。加强网络安全责任管理,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安全运行。同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查,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2 |
2 |
4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2 |
-10 |
173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5 |
8 |
11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9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5280.98万元 |
|
2020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512条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7件,2019年度结转5件,本年度共办结17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办结件数较上年减少5.35%。177份答复中,予以公开的82件,部分公开的34件,不予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60件,不予处理的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4 |
13 |
0 |
0 |
0 |
0 |
17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5 |
7 |
0 |
0 |
0 |
0 |
8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0 |
4 |
0 |
0 |
0 |
0 |
3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6 |
2 |
0 |
0 |
0 |
0 |
5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4 |
13 |
0 |
0 |
0 |
0 |
17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案件2件,其中被判定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2件,复议后起诉的2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2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普遍存在告知内容过于简略的问题,尤其是“政府信息不存在”时,告知书内容只有短短几句话,容易引起申请人不理解甚至反感,成为行政争议多发的一个诱因。
凡拟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或只有一部分信息时,在正式出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前,都主动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并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具体想法。由于采取了更加积极主动的办理方式,由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多发的势头开始得到有效遏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持续坚持高标准办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厅办公室进一步对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办理复文、办结时限、代表委员见面、考核评议、结果公开等事项逐一细化,促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结果公开。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7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7件,省政协提案30件;由我厅主办的有10件,协办的有37件,办理任务主要涉及生态红线调整、耕地指标交易、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苏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按照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以公开推进工作落实、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兴水惠民。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更新。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民生热点问题抓好信息发布,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重点水功能区监测信息、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事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热点,不断推出专题栏目。厅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792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318条,政务动态信息1432条。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开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申请渠道,为方便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受理依申请公开33件,其中通过江苏省水利网站提交的网上申请24件,信函申请9件。从依申请公开主体上分,个人申请31件,科研机构申请1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件。我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是深化平台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整合和管理工作,通过网上调查、建言献策、领导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化网上政民互动,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和公众参与度。办好《江苏省水资源公报》《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月报》等信息公开载体。全年组织召开7场新闻发布会。厅领导走进省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期。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72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30条。
四是完善监督保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系统业务培训,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坚持做好日常运行监测和检查。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73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1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受理90 办结57 |
受理-3 办结 28 |
受理87 办结8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受理 337 办结 337 |
受理337件 办结3件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90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 |
1 |
╲ |
1 |
╲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 |
1 |
╲ |
╲ |
╲ |
6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 |
╲ |
╲ |
╲ |
╲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 |
╲ |
╲ |
╲ |
1 |
15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2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2 |
╲ |
╲ |
╲ |
╲ |
╲ |
2 |
|
(七)总计 |
╲ |
╲ |
╲ |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互动交流水平尚需提高、公开力度有待深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仍要加强等。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内部程序,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重点水利工程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省水利厅完成水利重点工程投资130亿元、农村水利投资59.8亿元。每月在网上公布重点工程、农村水利建设进展。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优化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模块和开评标工作方法,完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行。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均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及时公开。共完成294个标段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交易金额45.6亿元。
(2)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每日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实时水情、实时雨晴,为群众提供实时水利信息服务。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发布水情信息365条。定期公开城市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全年发布12条。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今年我厅共承办建议、提案74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40件(主办25件,会办15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4件(主办17件,会办17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省建议提案办理平台,同时通过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28件,占66.7%;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已制定措施或列入改进计划的7件,占16.7%;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7件,占16.7%。代表委员满意度100%。 2100433B
一、总体情况
(一)制度建设
1.规范主动公开
根据国家、部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编制下发了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完成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展现方式及内容改版,实现了“专栏姓专”(政府信息公开),改版后的栏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江苏交通信用信息。
2.完善内部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既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又确保不泄密、敏感信息不泄露,我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发布工作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要求,细化了工作内容。
3.加强人员培训
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条例》及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宣贯和解读,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二)信息发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31条,主要涉及政策文件及解读、行业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年度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季度进展情况、人事任免、交通规划、财政预决算、收费站收费终止公告、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重大节假日出行指南、应急预案等。
2.积极发布政务信息
2020年厅网站发布动态类信息12105条,“交通运输部”江苏子站等网站发布信息1200多条。“学习强国”江苏平台发布信息330多篇,江苏交通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700条,江苏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630条。《现代江苏交通》杂志发行12期。
3.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
面对突发的新冠疫情,我厅通过网站、广播、微博微信、报纸杂志等及时发布我厅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积极发布江苏交通抗疫动态信息。
2月25日,我厅陆永泉厅长参与《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抗疫特别节目:夺取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双胜利”,并就外地员工返岗如何降低交通风险,回答了网友提问。我厅聚焦疫情交通防控,通过FM101.1江苏交广网应急广播,播出两期“交通在线”抗疫特别访谈直播节目。厅网站发布疫情防控政策和复工复产进展信息13条。
通过中央网站、中央媒体刊播疫情防控稿件160余件;通过厅网站发布交通抗疫动态信息700余条;省主流媒体,动态、不间断报道全行业抗击疫情稿件3000篇以上;江苏交通微信发布交通抗疫故事100余个;江苏交通微博开设“江苏交通防疫进行时”,“江苏交通战疫三个在一线”两个话题,阅读量近6000万;《现代江苏交通》杂志推出战“疫”专题报道。
4.及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
一是财政资金信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公开发布,确保有关情况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和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纳入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公开我厅2019年度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交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报告;公开2019年江苏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及公报问答、新开通高速公路或新设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收费站终止收费公告、我省普通公路收费站情况表等。
二是招投标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公开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备案等信息。2020年,全省完成交通运输项目招标投标共计3089个标段,标的金额1241.08亿元,其中省管交通运输项目招标投标共计415个标段,标的金额623.86亿元。共发布企业信息变更89964条,首次填报备案企业767条,招标公告3420条,中标公告2717条。
三是交通规划信息。公开发布《盐城滨海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扬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宿迁港总体规划(修订)》及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总结、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等,并就《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网络调查,公开征求公众建议。
四是信用交通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信用承诺、信用奖惩等重要环节信用管理制度、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信息及省市交通行业信用工作动态;进一步完善信用审查、信用报告、信用异议和批量查询等服务功能,方便公众查询。2020年,信用交通网站共发布信用类信息935条,其中信用公示53条,红黑名单16条,信用承诺75条,修复公告7条,评价公示95条,联合奖惩135条;提供约600万条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
2020年4月,开展了从业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的6863家从业单位进行了信用评价,其中AA级企业60家,A级企业728家,暂定A级企业6040家,B级企业28家,C级企业6家,D级企业1家。2020年对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9家从业单位进行了信用动态降级,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和发布。
五是执法信息。2020年,交通综合执法栏目累计更新信息674篇(其中,通告29篇,动态信息645篇),包括超限超载治理、春运“两保一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路三方”联合演练、严查非法营运、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
5.专题专栏信息
开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栏,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转载国家、部省各级领导有关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和重要评论文章,发布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工作动态,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供支撑保障。
开设“法润交通 与法同行”普法专栏,登载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解读文件,针对《民法典》进行专题宣传并及时发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学法普法动态,对我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开设“《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江苏交通微视频展播”专栏,通过系列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微视频,宣传交通政策,普及信访工作知识。
修改“安全生产月”专栏为“交通运输安全”,更新完善相关内容,增加警示教育栏目,发布交通安全生产微视频,解读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6.“放管服”改革
积极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形成六类行政权力事项552项、公共服务事项21项的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理材料标准化建设成果,在省政务服务网交通运输旗舰店进行同步更新。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证照电子化及场景应用工作,实现了与“苏服码”的对接。在自贸区大力开展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 监管”,编制完成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统一的监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以及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完成省级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一单两库”的建设工作。
(三)政策解读
1.文件解读
今年,我厅共发布交通信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平安工地建设、交通运输统计、内河船舶优先过闸等管理办法共10个规范性文件,《交通强国江苏方案》等重要政策文件25个,通过文字、图片形式做好交通运输政策的宣传解读,发布相关解读信息52条。
2.在线访谈
2020年,我厅共完成在线访谈3期,分别就《交通强国江苏方案》、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江苏“信用交通省”建设,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度访谈和详细解读。参与3期江苏公共新闻频道《黄金时间-政策e解读》节目,其中“长三角一体化 江苏在行动”“长江大保护”对我省交通运输开展的行业治理行动进行专题宣传。
3.新闻发布会
2020年,我厅共组织召开(参与)了11场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交通强国江苏方案》具体建设内容及我省信用交通建设、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发布2020年春运、五一小长假、中秋国庆长假出行指南;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及时回应,如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暨沪苏通铁路开通运营、连淮扬镇铁路淮镇段暨五峰山长江大桥开通运营。
(四)互动回应
1.建议提案办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要求,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共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146件,其中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96件,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50件,其中50件涉及公众利益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厅网站公开发布。。
2.网站信件答复
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本级共收到信访件478件,其中,收到群众书面来信231件,受理阳光信访平台网上信访247件;厅网上互动平台办理信件25713件(其中领导信箱25264件,在线咨询449件);厅接待群众来访101批411人次,其中集体访55批325人次。
3.交通服务热线
2020年,我省交通服务热线总体运行良好,共受理公众电话63.99万通,接通率达97.7%,加上微信、短信等其他来源,共受理各类事项业务量66.73万件,其中信息咨询41.59万件,接受投诉14.25万件、求助类7.39万件,意见建议1.7万件,表扬4510件,其它1.35万件;即时答复满意率达99%,回访满意率达95%。业务办理高效,按时办结率99.5%。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热线服务保障,全省热线共回复群众疫情相关诉求5万余件,包括:城市公交运营情况2万余件,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管制信息2万余件,道路客运和道路货运服务8千余件,进出城手续办理等其他领域方面的信息服务1万余件。
4.政风热线
7月27日,我厅梅正荣副厅长、丁军华副厅长走进《政风热线》直播现场,现场解答群众诉求,网络直播关注度达60多万人次,获3万多人次点赞。直播期间,通过电台、电视、网络等多个诉求平台,共收集104件诉求。按照“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的要求, 9月底我厅完成所有群众诉求件的反馈,满意率达9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我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等方面。
(一)规范性文件
2020年,我厅共发布(含修订)规范性文件11个;开展了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梳理规范性文件66个,发布了厅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20年),完成4个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工作。网站对梳理后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更新,至2020年底,网站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62个。为便于公众使用,我厅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将进行动态更新,废止的文件将及时从网站删除,所有在网站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为有效文件。
(二)行政许可
2020年交通运输省级许可共办结133874件,其中大件运输130486件,其他3388件。含552项(按业务项计)行政权力事项和21项公共服务事项在内的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依申请事项可全程在线办理(省政务服务网)。
(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我厅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交通执法活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示网址为:
2020年全省处罚案件共150989 件,办理情况均上网公示。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0〕34号),我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两类: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公路)、船舶过闸费。2020年主动公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共16条。
(五)政府采购
我厅按照《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70号)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指定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20年我厅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并公开相关信息共8条,采购总金额1680万元。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6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9 |
3 |
2593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 |
0 |
8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86 |
8 |
150989 |
行政强制 |
27 |
0 |
334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680万元 |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2020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含上年结转3件),其中63件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进行了答复告知,3件结转至2021年办理。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8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27件,不予处理2件,5件其他处理(申请人撤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3 |
0 |
10 |
0 |
0 |
0 |
6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0 |
6 |
0 |
0 |
0 |
28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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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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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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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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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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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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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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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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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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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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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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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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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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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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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0 |
2 |
0 |
0 |
0 |
24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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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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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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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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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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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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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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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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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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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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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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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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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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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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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3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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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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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3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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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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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后因申请人申请撤回而终止;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因原告撤诉,未开庭。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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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2 |
0 |
2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国家、部省要求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要求,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重新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内部工作流程,加强政策解读质效,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制订信息公开收费工作流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制订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内部工作流程。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根据国家、部省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增加多媒体形式的解读比例,给公众传达简洁易懂的交通运输政策,增强政策的易懂性,便于公众理解。
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条例》解读、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逐步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是做好多渠道发布工作。利用厅网站、江苏交通政务微博、江苏交通政务微信、《交通在线》节目、《现代江苏交通》杂志、各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