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从事行政执法必需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有确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持有与行政执法资格相符的行政执法证件,定期参加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知识。
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理解和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维护法令和政令的畅通和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行政执法人员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执法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五、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积极履行执法义务,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进行调查和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行政执法身份,说明调查和检查的事项,依法收集证据,查清事实真相,依法告知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尊重和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
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自觉遵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执行公务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严格约束各种职务外活动,杜绝与社会公德相违背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执法职责的不良嗜好。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七、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不徇私情,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敢于抵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本人与行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八、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拒绝、推诿和拖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要求,不得越权干预他人行政执法活动,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九、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物,不得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馈赠,不得接受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吃请。
十、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应当主动改正错误,依法承担行政执法责任。2100433B
考核评语范本: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勤于工作,团结,遵章守纪。 2、XXX注重学习,政治理论水平较高,能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安...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邮编:110002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建设行政执法类别 一、城市规划管理类。 二、城建监察类。 其中包括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稽查等6小类。 三、风景...
当好“八员” 市容的维护员;规章的讲 解员; 交通的协管员;群众的引 导员; 政策的宣传员;一线的战 斗员; 商户的服务员;社会的帮 扶员。 1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行为规范与文明用语 总则 第一章 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设一支政治 强、业务精、作风硬、 第一条 纪律严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依据有关规定和本市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宿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所有队员。 第二条 着装规范 第二章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值班时,必须按规 定着城管执法制服。 第三条 不执行公务活动时应着便服,不得将便服与执法工作 服混穿。 着执法工作服时,帽徽、臂章、胸牌号等城管执法标 识要齐全,并按规定 第四条 佩戴。要衣着整洁,风纪严整,扣好领钩、衣扣。 戴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帽饰带并拢并保持水 平。帽松紧带不使用时, 第五条 不得露于帽外。在办公区内可不戴帽子。 不
1 当好“八员” 市容的维护员;规章的讲解员; 交通的协管员;群众的引导员; 政策的宣传员;一线的战斗员; 商户的服务员;社会的帮扶员。 2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行为规范与文明用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 纪律严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依据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宿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所有队员。 第二章 着装规范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值班时,必须按规定着城管执法制服。 不执行公务活动时应着便服,不得将便服与执法工作服混穿。 第四条 着执法工作服时,帽徽、臂章、胸牌号等城管执法标识要齐全,并按规定 佩戴。要衣着整洁,风纪严整,扣好领钩、衣扣。 第五条 戴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帽饰带并拢并保持水平。帽松紧带不使用时, 不得露于帽外。在办公区内可不戴帽子。 第六条 着执法工作服
9月28日,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市住建委组织全系统6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经统计,65人成绩合格,平均分83.85,考试通过率97%。
为使行政执法换证工作顺利进行,市住建委周密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换证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过召开学习动员部署会、出台两证换发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学习辅导方案、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印发学习资料等举措,切实抓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确保今年行政执法两证按时换发。参考人员涉及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燃气、城市供水、建筑节能、装饰装修、城建档案等住建系统执法领域。
为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全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近日,泗阳县住建局组织了行政执法培训活动。活动邀请到了泗阳县政府法制办王力主任授课,住建系统共8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
王力运用自身扎实的法制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结合一个个实际案例,深入浅出、覆盖了从我国法律关系、行政法到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的三大块内容。独特的授课方式让大家对如何运用行政法律法规的认识更加深刻,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
泗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娟在会上要求,全局执法人员要通过培训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规范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依法行使职能,既要知法懂法,又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做到秉公执法、严格依法执行公务;要通过扎扎实实抓好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的工作,使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上明显进步,思想上明显提高,作风上明显转变,纪律上明显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得到继承和发扬,把住建局行政执法队伍真正建设成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奉献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