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 | 外文名 | Jiangsu Province Municipal Associ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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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 写 | JMA | 地 点 | 江苏 |
从 事 | 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 |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市政建设与管理行业经济政策和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事项。
(二)根据业务主管单位要求,参与或组织开展有关市政工程发展、改革以及与本行业利益相关的决策论证,参与或组织制订有关市政工程技术标准、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有关市政工程建设、市政设施管理维修的检查和评比工作。
(三)总结、交流和推广市政行业在科研、设计、施工、设备、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
(四)研究、介绍国内外市政行业动态和经验,促进会员单位和国际、国内相关机构、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市政行业基础资料的收集、统计和管理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市政建设与管理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提供依据。
(六)组织开展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
(七)结合市政行业发展要求和会员愿望,组织开展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咨询服务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项目评估等活动。
(八)编辑出版协会刊物、资料,组织开展有利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九)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调解会员纠纷。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会员委托的有关事项。
(十一)接受中国市政协会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性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各类活动。
(十二)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经济实体和其它社会服务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100433B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江苏省建设厅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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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修订市政行业各类标准和法规,并组织贯彻实施。2、制定本行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 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制定并组织实...
你好:发给你了
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第十五届会员大会于2008年4月17日至4月18日在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江苏省建设厅城建处、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南京市市政公用局领导,以及41个城市照明管理单位的代表、20个城市照明器材厂商共142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2011年4月21日至22日,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第十六届会员大会在南京召开,47家会员簟位、30家城市照明生产厂商共160名代表参加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政工程协会以及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照明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