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更新。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民生热点问题抓好信息发布,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重点水功能区监测信息、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事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热点,不断推出专题栏目。厅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484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66条,政务动态信息4252条。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开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申请渠道,为方便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受理依申请公开27件,其中通过江苏省水利网站提交的网上申请21件,信函申请6件。从依申请公开主体上分,个人申请24件,企业申请2件,科研机构申请1件。我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三是深化平台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整合和管理工作,通过网上调查、建言献策、领导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化网上政民互动,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和公众参与度。办好《江苏省水资源公报》《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月报》等信息公开载体。全年组织召开2场新闻发布会。厅领导走进省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2期。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4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15条。
四是完善监督保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系统业务培训,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平时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对网站用稿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对网上信箱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 |
2 |
68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1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1 |
-89 |
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37 |
4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94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2 |
1 |
╲ |
╲ |
╲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 |
╲ |
╲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 |
╲ |
╲ |
╲ |
╲ |
1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 |
╲ |
╲ |
╲ |
╲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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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1 |
1 |
╲ |
╲ |
╲ |
1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 |
╲ |
╲ |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互动交流水平尚需提高、公开力度有待深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仍要加强等。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内部程序,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重点水利工程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省水利厅完成水利重点工程投资126亿元、农村水利投资53亿元。每月在网上公布重点工程、农村水利建设进展。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通过三级等保测评,系统的交易平台正式移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平台迁移至省水利厅,完成招标投标交易 “建管分开”。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均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及时公开。共完成399个标段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交易金额68.92亿元。
(2)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每日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实时水情、实时雨晴,为群众提供实时水利信息服务。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发布水情信息390条。定期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全年发布24条。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省水利厅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9件,认真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分工办理、专人经办、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从严控制文本格式、办理时限,狠抓督办落实。推进建议提案信息化管理,打造建议提案网上办理政务系统,将办理工作分解为“交办、会办、主办、会签、送审、文印”等6个环节,办件环节更加清晰,办理责任更加明确,办件状态随时可查,办件效率进一步提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上传至省建议提案办理平台,在厅网站公开。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2100433B
站 长:黄海田副 站 长:樊志远总工程师:吴 忠(副处级)
江苏省水利厅是主管水行政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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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河源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河源市金融工作局认真学习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系列制度,指定机构、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金融工作的业务,深化全市金融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拓宽工作简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信息的需求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14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规范性文件1条,工作动态信息10条,公示公告1条,财政信息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渠道过于单一,没有开通部门集约网站,也没开通其他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的宣传,宣传的面不够广。二是宣传的时效性不够强,对公开本局产生的政府信息的时间还不够迅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未能将所有产生的政府信息按规定进行公开,公开政府信息的覆盖面不够宽,未能更好满足公众对金融类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争取尽快在市政府网站上开通本局部门集约网站,并通过部门集约网站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补足短板,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度延伸、广度拓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三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科室与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四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金融工作业务信息也全部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五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河源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更名为河源市金融工作局,由原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29日正式挂牌运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9〕40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取得较好成效。
(一)配齐配强工作机构。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调整设置政务信息科(政务公开科),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府办〔2019〕22号)中“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公开制度规范”等四个方面要求;抓好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贯培训,梳理当前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项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辅之以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重要政务和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4条,主动公开文件58件。2019年,在《汕头日报》刊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共45期,发布文件68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宗,主要内容是要求提供汕头市2008-2018年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数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汕头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事项,已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并录入公开系统,做到100%回复。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丰富公开载体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六)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按要求集约至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汕头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汕府办函〔2019〕75号)等文件精神,从开展调查摸底、推进集约整合、统一平台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内容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等6个方面提高政务新媒体的运营水平。
(七)监督保障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6 |
6 |
124 |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9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宗 |
258.1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3 |
3 |
|||||||
(七)总计 |
17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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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覆盖面仍需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快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多样化手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是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打造统一规范、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安全稳定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五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依法做好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六是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抽查和绩效考评工作。不断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云浮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布云浮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 2019年云浮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云浮市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印发实施《云浮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5大方面19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财政资金、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取图解、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提升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效果;开展了“一把手”谈学习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访谈,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
(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监测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我市严格按照省的要求,坚持每季度对运行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发至各地、各部门。二是每月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监测结果通过监管系统反馈给各地和各部门,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完毕。三是安排人员每日对全市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咨询留言处理等进行日常巡检、抽检,及时督促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三)高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要求,制定了《云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计划安排》,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分,确保集约化、数据迁移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于2019年10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共下线关停政府网站14个,保留政府网站8个,市政府部门均集约至市政府门户网站,以频道形式呈现。我市是全省第2个上线运行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地级市。
(四)继续做好《政府公报》的编印发行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云浮市人民政府公报》从2019年起已由双月刊改为月刊。2019年,我市共编印12期《云浮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公布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市政府人事任免等内容,派发到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及镇(街)等,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发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公报编印工作,拓宽公报查询渠道,方便公众、企业查询应用。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网民留言回复等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和网民留言处理平台的跟进答复工作,认真处理回复网民留言,加强与申请人、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矛盾,及时处理各类依申请公开、留言处理事项。2019年,我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6宗,“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67宗,“我有话对省长说”留言27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4 |
规范性文件 |
104 |
108 |
10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042 |
2561 |
23641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20 |
467 |
3645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424 |
-148 |
73164 |
行政强制 |
806 |
-29 |
2306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2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74 |
180623.8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3 |
103 |
0 |
0 |
0 |
13 |
20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8 |
101 |
0 |
0 |
0 |
12 |
18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2 |
0 |
0 |
0 |
1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90 |
103 |
0 |
0 |
0 |
13 |
20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9 |
3 |
2 |
1 |
15 |
3 |
0 |
3 |
2 |
8 |
5 |
0 |
1 |
1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相对单一,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政府网站集约后各部门栏目设置相对杂乱,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频率有待加快;三是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政策解读工作任务,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进行重新梳理,对市政府部门频道的栏目进行精简集约。对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实行动态监管,对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不互动无服务、监管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注销。继续坚持定期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抽查,以利企便民为导向,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继续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力度,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指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