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江苏省水利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编制单位 | 江苏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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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江苏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工作舆情回应等有关制度,不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责任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
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阳光政务”的核心工作来抓,切实强化全年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1名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厅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机关各处室确定了兼职的信息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抓好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年初制定的省厅全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下发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基层单位从增强公开意识抓起,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建立起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追究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三是组织人员培训。在全省水利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邀请省水利信息中心主任就政务公开中舆情回应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培训范围包括全省水利系统办公室主任、厅机关处室负责同志共约120人。选派综合素质较好的同志参加省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优化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
一是抓好厅门户网站建设。根据《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坚持定期更新。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行业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重点水功能区监测信息、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创新平台建设。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开通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引入听证会等新模式,拓宽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涵。在《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全文在江苏水利网上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的代表以及听证旁听人等30余人参加,实现与群众即时沟通、“零距离”交流。
(三)强化互动交流,完善信息公开的回馈机制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接受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完善互动渠道。进一步发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纪检举报、信访接待、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公众监督。二是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领导接访日制度,热情接待来访者,对能当时答复和解决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解决,需要协调和研究的及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三是有效回应舆情。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及时、稳妥、有效处置各类政务舆情。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厅政务舆情回应暂行办法》,对政务舆情的责任划分、监测平台建设、分类处置等作了具体规定。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强化宣传策划、新闻发布,组织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在舆情热点处置方面,重点对两湖禁采、太湖水源地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和处置,取得明显效果。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推进行政机关办事公开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审批流程,将审批清单、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依法在江苏水利门户网站和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现场及时公开。2016年,审批服务事项已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结果网上公示的全过程网上办理。开展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及时进行公示发布,完成情况良好,6月份全省信用管理会议上作交流发言。9月底,开发完成“双公示”自动上报显示系统,实现双公示信息与省信用中心数据库后台自动对接。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省预决算公开规定,公开内容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对预算和决算内容进行逐项解释,有图、有数据、有说明;在专项资金公开方面,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公布45项专项资金分配信息;在“三公”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落实省“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经费进行详细公开,对因公出国(境)、公用购置及使用、公务接待等费用逐项进行预决算情况对比分析,对“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进行说明。
二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均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江苏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栏公开,按有关规定,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及时上网公开。2016年,发布招标公告789条,中标公告670条。
三是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每日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实时水情、实时雨晴,为群众提供实时水利信息服务;定期公布江苏省重点水功能区水质通报信息,每日对重要水功能区(561个)进行监测,单月实施全覆盖监测,包含重要景观、敏感水体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我厅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通过江苏省水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8件,书面申请4件,内容主要涉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我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满意率达100%。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承办建议、提案85件。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分工办理、专人经办、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从严控制文本格式、办理时限,并按要求将部分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100%,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五)网上来信办理情况
按照《江苏省信访条例》《江苏省水利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办法(试行)》《江苏省水利厅<厅长信箱>办理规则》要求,紧紧围绕“畅通渠道、方便群众、倾听民意、解决民困”宗旨,积极做好网上来信办理、答复工作,较好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2016年共受理网上来信263件,其中省委书记省长信箱3件、厅长信箱150件、在线咨询信箱101件、信访信箱9件。有效信件共244件,其中投诉举报类135件,政策资讯类93件,建议意见类16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公开信息时效性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信息公开的部门协同需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岗位业务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细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工作分工配合,提高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时效,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日常工作督促,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100433B
站 长:黄海田副 站 长:樊志远总工程师:吴 忠(副处级)
江苏省水利厅是主管水行政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史志年鉴、、档案、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厅行政审批受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
近日,江苏省水利厅与江苏电信合作,共同推进"智慧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江苏水利事业由传统水利到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利的新跨越。江苏电信为水利厅提供先进的光传输网络服务、更多高宽带的电路业务选择空间和主备
9月28日,吕振霖厅长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水利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初步意见。此前吕振霖在参加全国水
一、概述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科学发展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的工作大局,不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水利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一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明确了厅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定期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召开政府信息工作研讨会,结合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际,2010年,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着重各项工作机制的磨合和完善,强化工作实际效能,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向常态化、长效化平稳过渡。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我厅有关的政府信息,我厅结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定期更新了《江苏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制度的完善,切实做到以制度为保障,以保障促落实,以落实求成效,以成效求发展。
(三)开展保密审查活动。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我厅展开了保密审查自查工作,经自查,未发现涉密信息公开行为。
(四)加强我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为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带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新需求和新特点,我厅在改版后的厅政府网站上设立了厅长信箱、在线咨询、在线访谈、民意调查、投诉建议、网上直播等栏目,实现了各部门网站的优化整合、数据关联,进一步强化了我厅互联网门户网站的互动渠道和窗口服务功能,提升了我厅门户网站的服务能力。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省水利厅在2010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315,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21条,依申请公开792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201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的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9条 ;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 ;综合工作类的信息2条 ;行政许可类的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128条;行业发展能力建设类的信息3条;直属单位类的信息52条;南水北调类的信息1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江省水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5件(均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省水利厅2010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69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5次,咨询电话接听15次,网上咨询678次,均按时办结。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省水利厅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5万元。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收费。
八、移交情况
按照苏档发〔2008〕16号文件要求,2010年,我厅累计向省档案馆移交的政府信息共982条(其中2010年208条)纸质件及电子件。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质量方面需要进一步精益求精。
一是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信息外,还应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相关业务部门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实质性内容不多,各种动态性信息发布单一、量少,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做到及时公开,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仍需改进。
三是各业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查找不足,努力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有更显著的进步。 2100433B
一、概述
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水利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我厅高度重视,要求各处室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推动水利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明确了厅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了厅机关各部门、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要求,在水利大厦一楼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配备了必要的信息查阅设备。
2、参加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档案局举办的《政府公开信息提供工作培训班》和水利部举办的《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并将培训内容及时传达给厅系统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增强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了业务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档案评比考核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量化赋分,与此推动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足发展。
3、完善制度建设。依据《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我们在《江苏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水利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定期移交工作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定期移交工作机制,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电子件及目录)向省档案馆移交。
4、开展自查活动。按照《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展开自查活动,自查了2008年5月以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对存在不足进行改进提高。
5、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及时更新。江苏水利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按照扩大容量、完善功能、丰富内容、提高效率的要求,在建立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基础上,及时将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给予更新,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省水利厅在2009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601条,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59条,依申请公开70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截止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机构概况类的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综合工作类的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的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157条,行业发展能力建设类的信息6条,直属单位类的信息54条,南水北调类的信息1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通过江省水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8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8件依申请公开均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答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省水利厅2009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736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6次,咨询电话接听10次,江苏水利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上咨询720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省水利厅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万元。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收费。
八、移交情况
按照苏档发〔2008〕16号文件要求,目前已形成定期移交工作机制,截止2009年12月共累计向省档案局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9条的纸质件及电子件。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范围尚需进一步界定,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2010年,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公开认识。结合水利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以保障公民法人知情权、监督权为宗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三是抓好江苏水利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做到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四是组织开展培训与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100433B
一、概述
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水利厅于2007年上半年开展了《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公开制度,配备工作人员,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厅长办公会议先后两次听取汇报,要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推动水利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明确了厅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厅办公室),建立了厅机关各部门、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刻制了专用图章,公开了政府信息专用咨询电话,设立了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
2、开展学习培训。根据苏政公开办〔2007〕6号文件要求,以厅机关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条例》活动。在厅机关举办了两场学习辅导会,组织机关处室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近200名工作人员观看学习《全国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电视电话会》录像,初步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提高了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和厅直管理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3、发布公开指南和目录。2008年1月,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召开了部门负责人会议,启动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分类表》于3月上旬编制完成,《省水利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于3月底编制完成,均已通过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在江苏水利网站发布。其中,主动公开目录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综合工作、行政许可、业务工作、行业发展能力建设、直属单位、南水北调等九大类别。
4、健全规章制度。依据《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运行机制及责任监督等。制订《水利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为配合《办法》的实施,厅政府信息公开办还制订了《申请书》、《告知书》等对外9张表格和《受理单》等4张表格,完善了一整套运作机制。拟订《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
5、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及数据库。在江苏水利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指南、目录及相关制度,设置了网上申请页面和电子申请信箱。按照扩大容量、完善功能、丰富内容、提高效率的要求,初步建成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加快江苏水利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省水利厅在200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989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34条,依申请公开854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截止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的信息3条,占0.55%;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28条,占23.62%;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0.92%,综合工作类的信息11条,占2.03%,行政许可类的信息28条,占5.17%,业务工作类的信息291条,占53.69%,行业发展能力建设类的信息24条,占4.43%,直属单位类的信息39条,占7.2%,南水北调类的信息13条,占2.4%。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江省水利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省水利厅2008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10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2次,咨询电话接听15次,网上咨询68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省水利厅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万元。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收费。
八、移交情况
按照苏档发〔2008〕16号文件要求,省水利厅将2008年3月以前形成的政府信息共338条纸质件及电子件已全部移交至省档案馆。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主要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在2009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依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