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江苏交通工程 | 主办单位 |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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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周期 | 双月刊 | 主 编 | 明图章(总编) |
开 本 | 16开 |
该期刊馆藏于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 2100433B
近年,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发展,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并且在2000年1月1日正常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04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执行,交通领域的相关招标投标活动更加规范、严谨。
2020年11月,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常泰长江大桥建设指挥部荣获“江苏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7月22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南京召开今年第二季度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
副巡视员纪迅在会上对全省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把质量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二要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防范胜于抢险,各地要在整改中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且要做好应急预案工作。第三要在工作中加强科学研究,不断总结创新。各地可以组织开展交流学习,以便总结和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第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对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处罚机制,对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现象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对多次发生质量安全严重事故的施工单位可以清退。五要大力扶持本地施工队伍,支持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使江苏建筑施工企业更具市场竞争力。
厅质安处调研员张大春对第二季度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了通报。他说,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地均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扎实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及时部署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可控。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方案要求,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质量安全自查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对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逐一排查,落实整改,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确保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通报中还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施工单位提出批评。
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方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分析会。厅质安处处长漆贯学主持会议。
本书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它是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是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与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是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