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建设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城乡规划工作。
(二)负责编制酒泉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配合各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规划及相关规划的审查、评审、报批工作,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城镇体系规划、集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及规模以上小区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承担资料搜集、统计汇总及村镇建设的其他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管理并合理使用城镇规划资金。
(五)指导各县(市、区)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
(六)组织各县(市、区)村镇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城乡规划专题研究,指导监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查处。
(八)负责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城乡规划的执法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乙级、丙级资质的初审。
(十)负责实施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布局定位,建设工程方案的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
(十一)负责制定酒泉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地建设的规划指标和建设计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各类公共绿地、小品雕塑、道路绿地、城市生态绿化、特殊单位生产防护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效果等规划方案的编制和评审工作。
(十二)负责督促检查酒泉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工程公共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
(十三)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类建设工程规划监察工作,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建设用地违法案件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案件。
(十四)负责城乡规划法制宣传和执法监察工作,组织行政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宜,承担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定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实施。
(十五)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酒泉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规划局设7个内设机构:
负责机关内部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宜的督办落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拟定;负责机关党务、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综合治理、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报审及学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的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的初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配合规划编制单位编制酒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配合各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酒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拟定有关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定;负责受理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类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申报,制定《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用地红线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受理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临时建(构)筑物的审查,核发《临时建筑许可证》;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阶段业务资料的收集管理,工程验收后统一归档;参与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项工程的验线及竣工验收等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类建设项目的复查验线和已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地形测绘成果的组织验收和管理工作,并做好测绘标志C、D级点的保护;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后的规划验收的组织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负责施工图纸的规划审核和实施放线测绘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负责制定酒泉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地建设的规划指标和建设计划;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各类公共绿地规划方案的审查;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酒泉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制定城市各类公共绿地、小品雕塑、道路绿地、城市生态绿化、特殊单位生产防护绿地的空间布局、树种花卉搭配、景观效果等规划方案;负责并组织实施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类新建项目的绿化规划、景观建设方案的评审和监督落实工作,并组织验收; 负责建设工程方案收集、审查、评审会准备,方案核定通知书的核发等工作,负责对新建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施工图审查及酒泉建筑风格与城市发展方面的研究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
负责对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类建设工程和临时建筑进行规划监察;监督检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执行情况;负责依法查处建设用地违法案件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案件;负责承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规划效能监察的各项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局法制宣传和执法监察工作,组织行政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执法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执行档案相关法规,提出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类城乡规划档案的归档、立卷、管理等工作;负责档案的查阅和借阅,积极开展档案资源利用工作;负责督促各科室档案资料的规范性立卷、管理、归档工作;负责酒泉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工作,编制各种档案专题目录、索引、卡片、文件汇编等电子信息检索工具,为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服务;负责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集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规划及相关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各工业园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乡镇总体规划和各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评审和监督实施工作;组织各县(市、区)村镇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城乡规划专题研究,承担资料搜集、统计汇总工作及村镇建设的其他工作。 2100433B
太原规划网:http://www.tygh.gov.cn/tygh/tygh/index.action太原规划网,隶属于太原市规划局。主要用于向社会公众展示太原市规划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公示公告...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与城乡规划局的区别如下:1、名称不同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规划和国土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城...
地址:富康路29新城区市政大厦
酒泉市审计局
2019年12月,获得“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6月,酒泉市审计局党支部被授予“甘肃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国文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敬堂、张培钊、张洪忠、何帆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志渊
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建国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胡志鸿、张录仁、刘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