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信息、信访、计划生育、提案、督办、保密、机要、统战、接待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制定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资产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人事处
主要职能: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党组织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领导干部的具体管理事项;组织管理本系统职称评审、聘任及相关职业资格的管理等工作;制定本系统人才培养、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实施本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和表彰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相关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市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财务处
主要职能:研究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本系统财务收支预、决算;统一管理本系统各项经费、行政性收费罚款票据和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养老保险、综合统计和机关财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质量处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规划和政策;对全市名牌质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政府各项质量奖励活动,负责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工作,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和各种质量管理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开展商品“三包”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工程设备监理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管理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组织实施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重要产品试行开业审查;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的有关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全市认证工作,组织对有关认证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并规范认证市场;负责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统一规划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与法制处
主要职能: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和法规宣传工作计划;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解释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审理质量技术监督重大行政案件;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事项;受理有关行政执法的申诉和检举;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行业性、专业性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查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系统产品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工作;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产品免检工作;承担全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统一调动全系统稽查执法队伍;承办防伪技术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标准化处
主要职能: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的计划、规划和发布农业、服务业地方标准;组织宣传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对全市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定农业标准规范;负责管理全市农产品安全标志认定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审查和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工作;指导条形码及代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定》有关技术法规等标准化事项的通报、评议和咨询;组织实施全市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和重大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协调、指导全市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量处
主要职能:组织贯彻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全市计量测试网络,组织管理辖区内量值传递及强制检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进口、销售和使用;负责全市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发证工作;规范市场商品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指导全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全市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发放使用证;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生产监管处
主要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的市场准入制度;负责组织收集辖区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质量安全体系。
科技处
主要职能: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监系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质监系统科技、信息化、外事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组织提出本系统实验室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和采购方案。
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工青妇工作;管理和组织本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能:负责并指导本系统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负责对本系统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对系统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本局任命的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决定、命令的情况实施监察;调查处理本级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受理对所属系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控告、检举和不服党纪、政纪处理的申诉;指导下属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38号 2100433B
丁正罡
党委书记、局长
王万春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元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邢兆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苑圣毅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孙邦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玉龙
巡视员
张秀川
副巡视员
李在六
副巡视员
张茂海
稽查局局长(副局级)
徐勇
高新分局局长(副局级)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 要 职 能:
(一)
(二)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拟定、实施质量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推进实施名牌战略,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开展各种质量管理活动;推行质量责任制度;负责对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规范管理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组织对县(市、区)实行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三)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统一规划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管理工作,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组织打击生产领域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规定牵头的专项打假工作;负责防伪技术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组织制定农业标准规范;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工作;承担组织机构 代码和商品条码有关管理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校准网络,组织管理量值(溯源)传递及强制检定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进口、销售和使用,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检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对工业计量工作进行指导。
(六)开展认证的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计量认证等工作。
(七)按照分工负责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依法查处特咱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中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组织依法查处纤维质量违法行为。
(九)对市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的领导干部及相应职级的干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系统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基建、科技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组织制定、实施本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并评比考核;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位于钟祥市承天大道东路。
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如是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是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如是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是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如是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是厅局级正职领导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
1 2020年 4 月 19 日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机关公务接待 管理制度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严格 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制定本制度。 一、 接待原则 1、坚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 2、坚持谁分管,谁接待的原则; 3、坚持程序化、制度化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1、总局、省局、市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 2、上级来我局各种检查、考核、验收等; 3、市直有关部门领导来局检查、交流等; 4、外省、市质监部门来局参观、学习、交流等; 三、接待分工 1、总局领导及总局委、司领导和省局正职领导来局,报市委办公 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并按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接待。 2、省局副职、外地质监局领导来局,由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出面接待,局办公室负责安排。 3、上级对我局进行的各种检查、考核、验收活动,由市局主要领 导或分管领导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 [ 终稿 ]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机关车辆管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节 约开支~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管理 1、局机关的各种车辆~由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车辆购 置、车辆手续的办理、车辆年审、车辆维修、车辆报废、车辆交通事故处理、驾驶 员管理等。 2、局计划财务处负责机关车辆保险、养路费等费用的缴纳。 3、机关各处室负责本处室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车辆安全。 二、车辆维修 1、局机关所有车辆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根据车辆的情况~实行定 点维修。办公室与有关修理单位签订维修服务合同~确保及时维修和维修质量。 2、各处室使用的车辆~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 行检查~需要修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由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到 指定的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 3、车辆
北京市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崇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宣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平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密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延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开发区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航空港区分局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东新区分局2100433B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苗立峰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娉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陈言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亮华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厚明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北京市纪委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组长:(空缺)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赵宝占
【个人基本信息】
苗立峰,男,196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副研究员、高级政工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履历】
曾任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副书记,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书记、区青联主席;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副局长(正处级);北京市房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房山区委党校校长,北京市房山区委副书记;北京市第二期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学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现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领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华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的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处、华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