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济南市市长 谢玉堂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维护室内装饰市场秩序,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室内装饰,是指通过设计、施工及相关配套用品和设备的安装,创造新的室内环境的系统工程。
第四条 济南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从事室内装饰工作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审查上报和确认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室内设计、施工工程的招标投标;
(三)监督检查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的预算定额、收费标准、工程质量,查处设计、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接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凡在本市从事室内装饰的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办理《室内装饰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或《室内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核发《营业执照》。
凡未取得《室内装饰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或者《室内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
第六条 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室内装饰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或《室内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主管部门的批件;
(二)验资报告。
(三)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或者学历证书;
(五)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第七条 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丁四级;丁级施工企业分为一、二两个等级。
各级的资质等级认定条件及营业范围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 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甲级资质,由市、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报轻工总会批准; (二)乙级、丙级资质,由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室内装饰管理部门批准; (三)丁级资质,由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报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其进行审查上报或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十条 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分立、合并、解散、撤销的,应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 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资质等级规定的营业范围承包设计、施工工程。丁级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不得分包;丙级以上(含丙级)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根据需要可以分包,但分包量不得超过总造价的50%。 禁止施工企业倒手转包工程。
第十二条 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室内装饰施工企业承接施工任务后,应持有关资料到公安部门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并到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领取《室内装饰企业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十四条 室内装饰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室内装饰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之日起十日内,到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办理工程监督手续。 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在建工程和竣工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监督和核验。未经核验或者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 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和室内装饰设计,取费标准,不准高估冒算或者哄抬造价。装饰工程设计出图或者竣工后,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六条 对执行国家工艺规程、质量标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处罚:
(一)未取得《室内装饰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或《室内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者涂改、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越级承包工程的。 (三)越级承包工程的;倒手转包工程的;
(四)倒手转包工程的;
(五)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的;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分别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
(一)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二)擅自将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
(三)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的。
第十九条 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予以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营业执照》及副本的; (三)在承揽工程或者工程投标中以不正当手段承包工程或者中标的;
(四)高估冒算、骗取高额利润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 处以罚没款的,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收入缴同级财政。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严守法纪,依法办事。行使检查职能时,应主动出示《济南市行政执法证》。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济南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装修公司的业务员分为两种:售前业务与售后服务。 售前业务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寻找需要装修的客户,并达成订单招揽装修业务; 2、装修市场的调研分析,主要是客户需求分析、市场最新信息、价格变化信息...
总则 折叠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nb...
你好,目前国内房地产的持续强劲发展,使室内装饰行业又迎来了飞速前进的春天,大大推动了室内装饰业的发展。由于室内设计人才短缺,高水平的室内设计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再加上行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故市场人才需...
《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1997年8月1日经中国轻工总会第13次会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家庭装饰是室内装饰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广阔的市场,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遵照国务院关于建筑装饰业与室内装饰业分工管理的规定(国办通[1992]31号),加强对家庭装饰的行业管理,这是各级轻工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中国轻工总会对此十分重视。1996年9月发布的《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家庭装饰管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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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设计师云集的社会团体,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Shenzhen Association Of Interior Decoration Industry,简称:SAID)旨在促进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设计师们提供至上的服务,合理整合资源促进行业及相关行业资源共享,为设计师、客户以及材料商家实现利益最大化,以公开、透明、创新精神为协会原则,搭建深圳设计行业及相关行业的共享平台,目前,SAID已有会员单位426家和个人会员6000多名,且仍在不断壮大中。
协会组织机构现设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监事、常务理事、理事等若干人。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根据协会工作特点,分别进行行业管理工作。2100433B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经青岛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经济团体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协会的宗旨是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消费者服务,起到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工作重点是保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市场秩序,规范行业发展行为,促进室内装饰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协会现有会员单位526家,汇聚了岛城众多经济实力强、社会知名度高的装饰企业和建筑材料厂商。2009年,协会被青岛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评选为“青岛市先进社会组织”;2010年,被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评估为“5A”级行业协会。
地址:青岛市南区香港西路19号金丽华大厦 2100433B
嘉善县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于2011年3月6日下午在嘉善景文华都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柏枫,嘉善县工商联副主席彭正到会。应到会员30名,实到会员22名。大会等额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13名,理事会民主推荐产生了会长1名,副会长3名,理事9名。
2016年5月30日,嘉善县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36家会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工商联副主席叶树荣、县民政局副局长潘全荣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秘书长薛强主持。 按照协会章程,本次会议举行换届议程,经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嘉善新中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房浩当选为第三届会长,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协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 会上,县工商联副主席叶树荣对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的成功换届表示衷心的祝贺,并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围绕大局,承担社会责任,做好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二是要服务好会员单位,深化行业合作,提供专业培训,引导会员单位提高工程质量。三是要增强行业自律,提升整体形象,树立良好的口碑。四是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2011年7月,在嘉善县体育馆举办嘉善县首届室内装饰文化节暨家具建材团购会。
2011年10月,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同意增补嘉善昌荣建材有限公司为理事单位。
2012年1月,县室装饰行业协会届中增补副会长1名、常务理事3名、理事2名、副秘书长1名。
2012年5月,在嘉善城市宾馆举行嘉善首届室内装饰设计大赛。
2012年12月22日,县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召开一届二次会员大会暨2012年年会,会议由秘书长薛强主持。
会上,接受潘文光同志辞去县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会长职务,提名何开勇同志担任会长职务,房浩同志担任执行会长职务。按照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经选举决定由何开勇同志担任会长,房浩同志担任执行会长。
2013年12月,各项工作进入总结检查考核阶段。由嘉善装饰协会、嘉善在线联合主办,雷亚装饰、天耀装饰、星艺装饰、联盛装饰、何信装饰协办,嘉兴佰宜居木门有限公司冠名,嘉兴中荣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赞助,“佰宜居 木门”第二届嘉善县室内装饰文化节于12月29日下午在景文华都国际大酒店隆重举行。
2014年10月,在嘉善县消保委换届大会暨三届一次全体委员会大会上,县装饰协会被推选为第三届消保委委员单位。
2015年1月5日,县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组织何信装饰、顾家装饰、九鼎装饰、星艺装饰等10家企业的负责人、项目总监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罗星中队举办2015年首期装饰装修法律培训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懂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会议由秘书长薛强主持。
2015年4月10日,县装饰协会召开二届五次理事会,会议通过了《嘉善县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行业自律办法》,《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协会秘书长薛强主持会议,12家主体装饰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指导意见中,设立设计收费最低限价标准,设计师60元/㎡起,主任设计师100元/㎡起,高级设计师150元/㎡起;设计师须持证上岗设计师级别的认定由企业申报,行业培训并颁证;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方案后须按标准给业主提供12项主体设计项目。
2015年9月,县装饰协会举办首期设计师技能培训班,来自12家会员单位的36名设计师通过考核,顺利取得了由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培训不仅激发了设计师的创作灵感,而且巩固了设计师在实践操作中的基本规范。
2016年5月30日,嘉善县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36家会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工商联副主席叶树荣、县民政局副局长潘全荣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秘书长薛强主持,嘉善新中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房浩当选为第三届会长。
会长:
房 浩 嘉善新中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副会长:
朱震天 嘉兴天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沈强 嘉善御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陆霞芳 嘉善玖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郭明 嘉善恒福贸易有限公司
理事:
周晓红 浙江九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
李林峰 嘉兴星艺装饰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
顾龙华 上海顾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
万治新 嘉善天园装潢有限公司
倪飚 上海雷亚装饰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
徐斌跃 嘉善金鼎装饰有限公司
项永亮 嘉善永良装饰有限公司
刘孝敏 嘉兴蜗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
刘雨泽 嘉善嘉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名誉会长:
宋柏枫 原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名誉副会长:
潘文光 嘉善联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何开勇 嘉兴何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秘书长:
薛 强 嘉兴海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