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城市建筑减排工作。落实绿色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权限内建筑节能项目,推进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落实住房和城市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权限内建筑市场。
四、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综合协调工作。
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辖区权限内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六、参与或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负责权限内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划定城市更新范围,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组织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中村改造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九、负责权限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租金的收缴、使用、管理;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的维修、安全管理。
十、落实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负责辖区权限内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负责辖区权限内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维护管理;负责战时人防组织指挥等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区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政务服务新型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负责组织对建筑和房屋征收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实施停工整顿措施;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权限内建筑市场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承担区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法案件进行专业认定并移送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对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移送的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对依法可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接待、办理相关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和上级有关转办信访件及信息的反馈。负责本部门社会稳定和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承办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权限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财政预算汇总上报,并对预算资金进行统筹。负责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和群众工作。负责本部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科(挂建设扬尘治理督查办公室牌子)。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权限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区属建筑企业的资质年审和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协调清理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工作。负责权限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辖区权限内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落实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负责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城市建设科(挂人防管理科牌子)。组织编制全区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权限内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年度计划,组织或参与实施权限内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负责辖区权限内人防工程和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和监督指导。管理人民防空经费、资产。负责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辖区权限内地下空间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
五、城市更新推进科。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总体工作方案,拟订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划定城市更新范围,核定城市更新项目,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考核工作。指导城中村改造工作。
六、住房保障科(挂物业管理科牌子)。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租赁住房补贴的审核、上报和发放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摇号选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才安居工作。
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房屋租赁备案。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登记。负责权限内前期物业管理资料备案。落实房屋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七、房产管理科。负责权限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驻区单位执行本市房改政策。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的初审、申报。负责驻区单位自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的初审、申报。负责辖区房改退房工作的初审。负责辖区内被征收房屋的房改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直管公房的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租赁合同变更和租金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困难企业承租直管公房租金核减工作。负责制定辖区直管公房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修缮工程实施。
王 锐 区住建局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区住建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牌子)。
王凤祥 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全局党建、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信访、应急及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编制、人事、普法、统战、慈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健康城区创建、12345热线、扫黑除恶、保密、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主持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牛西照 区住建局调研员,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主持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凯 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忠奎 区住建局党组纪检组长
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纪检监察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夏爽 区住建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
主持区人防办全面工作,负责征收拆迁(棚改旧改)、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工作及人口普查、地理信息等方面协调工作,分管城市更新推进科、区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韩 睿 区住建局副局长
负责城市建设、城市建设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教育基础设施三年规划建设、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街区提升、海绵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招投标管理等工作。分管城市建设科、区城建档案馆、招投标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 宾 区住建局副局长
负责建筑业管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公共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节能墙材验收、爱国卫生工作、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处置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做好审批服务等工作,协助抓好党建、人事、编制等工作,分管建筑业管理科、区质安站、区建筑节能改造服务中心、清欠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玉春 区质安站站长
主持济南市历下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全面工作,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建设扬尘治理工作,分管扬尘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晋 区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区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 莹 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负责住房保障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分管住房保障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瑞昌 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负责直管公房防汛、安全生产、维修及生产计划、房政管理工作和危旧房屋修缮工作,分管房产管理科、生计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红卫 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
主持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全面工作,抓好城市建设领域涉法涉诉案件、行政复议、申诉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吕仁海 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副调研员
协助抓好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锡胜 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副处级
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抓好12345热线工作,负责解放阁商城租赁工作,负责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有关的信访、法制、维稳工作,分管物业管理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力 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副调研员
协助抓好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二环路东南延指挥部日常工作,作为第一书记派驻区城乡开发公司,主持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这个。。 我可以告诉你 看你的楼层了 一般起价600 一层加100呢 不过可以搞价 你那600到800 算便宜的了。。
济南历下区主要户型为73㎡两房、76㎡两房、79㎡三房、86㎡三房,整体均价8000元/㎡,具体如下:2室1厅1卫1厨、2室2厅1卫1厨、2室2厅1卫1厨。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思路
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是2010年3月由原市城市建设局和市房产管理局合并组建而成,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
(一)将原市建设局除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加强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职责。
(五)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推进城镇减排、城镇建筑节能,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职责。
肥城市建设局
机构简介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是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