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各自实际,制订预警预案,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快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建设。各级经信、统计、发改、水利、建设、农业、交通、质监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节能降耗预测预警和预警后处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2100433B
(一)建立健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本地、本系统能源统计核算和节能降耗工作相适应的能源统计制度,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状况。要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安全、灵活、高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的能源统计信息系统。各用能单位要从仪器仪表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各有关部门每月要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一次能源统计。
(二)建立健全能耗监测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加强能耗各项指标统计的同时,加快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全面监测能耗指标数据质量,确保各项指标真实、准确。加快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探索实行对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的在线监测。积极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监测工作,深入研究能耗指标与有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体系。市统计局、市节能办负责重点用能企业的监测工作;市统计局、经信委、节能办负责完善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按季度公布各县(市、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指标监测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的季度、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核算制度,制定反映当地经济特点的能耗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体系。要层层分解省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把各项节能目标落实到各级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身上。对各县(市、区)主要下达万元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万元GDP电耗、万元GDP取水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及其降低率指标,对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下达节能量、单位产值综合能耗降低率指标,并将其作为考核指标及预警基础指标。要根据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制定从严控制各级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指标的意见,确保按计划完成节能目标。
(四)加强预测预警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分析当地和重点企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及时预测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对预测不能按计划完成目标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信号,并帮助其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要重点加强对能耗总量大、单位能耗高的县(市、区)以及高耗能行业、企业和产品的监控,确保其单位能耗持续下降,确保能耗总量增幅与经济指标增幅相协调。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以及重点节能工程建设、落后产能淘汰情况,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分析研究,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节能成效不明显、可能影响全市节能目标实现的,要给予警告。
(五)积极做好预警后处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号和限期整改意见后,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节能降耗目标落实应急预案,一旦预测不能按计划完成年度、季度、月度目标,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按计划实现节能降耗目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预警指令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从严进行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一)节能降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正确认识和处理节能降耗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突出抓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指标的统计、监测。以电力、钢铁、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工业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并逐步拓展到一、三产业和建筑业。
(三)总量控制,增量把关,效率优先。按照全市和各县(市、区)经济发展规划和节能目标,对年度能源、水资源消耗总量适当予以控制,严格控制能耗、水耗总量过快增长。通过能评、环评等办法,严把能耗、水耗增量关,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利用效率高、单耗居先进水平的企业和产品,优先安排能耗、水耗指标。
(四)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由市经信委、统计局牵头,重点抓好市、县两级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预警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预警工作;各级发改、建设、水利、农业、交通和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指标的预警工作。
修订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具体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场所或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评估事故形式、发展过程、危害范围和破坏区域的条件下,为降低事故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
红色代表火灾形势严峻,应开展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为目标的地毯式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并向上级申请增派力量在一段时间内专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针对一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须采取严厉的...
健全网络舆情预警机制,政府可做些什么?一、网络舆情预警机制的含义网络舆情预警是指危机事件从征兆出现到开始这段时间内,指导化解和应对危机所采取的有效行动。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则是把这些有效行动制度化的完整体...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节能降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建设区域经济文化高地做出积极贡献。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聊城市实际,现就加快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并提出以下意见。
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 灵台县正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 0一六年五月 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 一、目的 为促进我司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预警工作的标准化、 规范化, 加强施工过程环境风险的监控、反馈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规避 环境风险,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害,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风险预警工作职责 1.公司质安部负责组织各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监控、 信息管理和相关咨询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2.各工程项目部负责本工程的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工作。 3.各项目部应对工程自身及环境风险进行专业化的安全巡 视,公司质安部负责监控管理,有效实施信息化施工,进行安 全状态评估,并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4.质安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风险预警工作进行监督, 负 责提供安全巡查信息。发现存在不安全状态时,应及时以安全 隐患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形式通知项目部。 5.我公司质安部及时分析、汇总和筛选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为了保障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 的安全,能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应 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 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 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 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 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以张俞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周 小敏 周宇能 汪洪生 柯遐贞 组员:柯新金 周小辉 周杰 丁炜 2、五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①、学校稳定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周小敏 ,主要职责:协同上级 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学校的政治稳定。 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汪洪生,主
为落实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节能降耗任务和市建设交通委建筑业施工产值能耗下降20%的目标,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的施工企业自觉履行节能降耗的责任,本企业承诺:
一、贯彻节能降耗优先方针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十一五”节能降耗的要求,结合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把节能降耗工作贯穿于本单位发展的全过程,从组织领导、机构设置、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科技进步等方面,确保节能优先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节能降耗工作责任
进一步增强节能降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上海市建设交通委确定的建筑业施工产值能耗下降目标,制定本企业“十一五”规划节能降耗的实施计划,将节能降耗的责任和成效纳入各部门工作责任制和检查考核体系中。
三、落实节能降耗具体指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建设交通委要求,确保实现2010年本企业建筑业施工产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每年环比下降4.4%的目标,制定分解指标,结合施工企业的特点,按施工工地、后勤供给基地、办公区域等分块划分,进行指标细化,釆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层层把关、抓出实效。
四、推广节能降耗技术措施
加大施工技术创新、施工方式创新和企业管理创新力度,制定本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方案;开展施工现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推广,不断降低现场施工的各类能耗。
五、加大节能降耗宣传教育
制定本企业节能降耗宣传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节能讲座、培训、观摩等各类活动,普及节能知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节能降耗的社会责任意识,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风尚。
六、纳入工作业绩考核
本承诺包括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意识、宣传教育、措施落实、指标完成、降耗成效作为考核本企业工作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部门监督。承诺书一式二份,本企业执一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作为考核监督依据。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十二五”以来,北京市以年均1.75%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7.7%的经济增长,万元GDP能耗仅为0.32吨标准煤,在全国省级地区最低。北京市节能降耗“成绩单”的背后,是200余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地方标准的推动和约束。
进入“十二五”时期,北京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能耗构成呈现新特点。2014年三产比重达到77.9%,2015年前三季度达到80.7%,优质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左右,2014年三产和居民生活用能达到69.4%。能耗分布呈现“面广点散”的新特征。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市现行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地方标准已达207项,其中能耗限额标准27项。
2012年6月14日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使北京市新建、改扩建居住建筑的单位面积采暖能耗指标在全国率先从节能65%提高到节能75%。2014年11月5日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是全国首个关于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的标准。按此标准执行,北京市清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在采用精细化节能降耗系统后,每吨水耗电量减少了0.016度,全年总用电量就减少了138万度,折合标准煤为558吨,节约电费108万元。
为更好地推进“十三五”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工作,进一步完善首都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北京市质监局等部门,制定了《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2022年)》。实施方案将把百项节能标准制修订工程形成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固化下来,同时将进一步规范、优化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