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便利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规范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收支、外汇登记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

上款所称自有外汇资金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等账户内的外汇资金。

第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第二章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出

第六条 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及其形成的资产、相关权益实行外汇登记及备案制度。

境内机构在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时,应说明其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情况。

第七条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

(三)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

(五)如果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并向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内机构应凭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收支业务。

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局分别向相关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并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

第八条 境内机构应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

外汇指定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境内机构事先已经外汇局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总额。

第九条 境内机构应在如下情况发生之日起60天内,持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

(一)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以及其所投资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留存境外,用于设立、并购或参股未登记的境外企业的,应就上述直接投资活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para" label-module="para">

(二)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境内机构应就上述变更情况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三)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长期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担保等不涉及资本变动的重大事项的,境内机构应就上述重大事项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备案手续。"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条 境内机构持有的境外企业股权因转股、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等原因注销的,境内机构应在取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60天内,凭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注销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境内机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向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或融资性对外担保。

第十二条 境内机构在外汇管制国家或地区投资的,可按规定在其他非外汇管制国家或地区开立专用外汇账户,用于与该项投资相关外汇资金的收付。

第三章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第十三条 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是指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设立项目或企业前,需要向境外支付的与境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境外资产权益,按项目所在地法律规定或出让方要求需缴纳的保证金;

(二)在境外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需支付的投标保证金;

(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前,进行市场调查、租用办公场地和设备、聘用人员,以及聘请境外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所需的费用。

第十四条 境内机构向境外汇出的前期费用,一般不得超过境内机构已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的境外直接投资总额(以下简称境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5%(含),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一)书面申请(包括境外直接投资总额、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以及所需前期费用金额、用途和资金来源说明等);

(二)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境内机构参与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的相关文件(包括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备忘录或框架协议等);"para" label-module="para">

(四)境内机构已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报送的书面申请;

(五)境内机构出具的前期费用使用书面承诺函;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于汇出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确需超过境外直接投资总额15%的,境内机构应当持上述材料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含外汇管理部)提出申请。

外汇指定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为境内机构办理购付汇手续,并及时向外汇局反馈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境内机构已汇出境外的前期费用,应列入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总额。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时,应扣减已汇出的前期费用金额。

第十六条 境内机构自汇出前期费用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完成境外直接投资项目核准程序的,应将境外账户剩余资金调回原汇出资金的境内外汇账户。所汇回的外汇资金如属人民币购汇的,可持原购汇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所在地外汇局负责监督境内机构调回剩余的前期费用。如确因前期工作需要,经原作出核准的外汇局核准,上述6个月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四章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汇入及结汇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境内的,可以保存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

外汇指定银行在审核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其利润处置决定、上年度年检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无误后,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利润入账或结汇手续。

第十八条 境内机构因所设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或经外汇局批准留存境外。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入账经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相关规定核准,账户内资金的结汇,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办理。

第十九条 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境内机构的,相关资金应在境内以人民币支付。股权出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变更或注销手续,股权受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受让股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境内机构(金融机构除外)应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的相关规定参加年检。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应分别到所在地外汇局参加外汇年检。

第二十一条 境内机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行直接投资的,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相关监管部门对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资金运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收支及外汇登记等业务,应按相关规定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办理。"para" label-module="para">

外汇指定银行应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收支信息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向外汇局反馈。

第二十四条 境内机构违反本规定的,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OO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附件2所列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废止。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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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

汇发【2009】3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对跨境资本流动实行均衡管理,维护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以发布。《规定》自二OO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各分支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文件全文常见问题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文件全文文献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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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商 务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2010年 12月 - 6 -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必须依照本法 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 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 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 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7 - 目 录 一、总说明 ,,,,,,,,,,,,,,,,,,,,,,,,,,,,,,,,, 8 二、报表目录 ,,,,,,,,,,,,,,,,,,,,,,,,,,,,,,,, 10 三、调查表式 (一) 综合报表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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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门槛、金融发展与对外直接投资 制度门槛、金融发展与对外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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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世界73个经济体2000~2008年数据和动态门限,将制度质量作为经济发展对OFDI影响的门槛并结合金融因素探究对外投资特征,有效补充了IDP理论的适用性。主要结论:(1)制度质量对OFDI的促进存在双门槛作用;(2)经济发展水平对OFDI的促进产生非线性影响,政府促使本国对外投资产生跨越式发展;(3)金融发展可以促进对外投资,但对不同经济体的影响机理不同;(4)制度质量与金融发展的相互作用对发达新兴经济体产生负向影响,对发达经济体产生正向影响。制度质量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作用对发达经济体产生正向影响,但对新兴经济体影响更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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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简称NRA(NON-RESIDENTACCOUNT,非居民账户),是指境外机构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均可在工商银行开立NRA账户。

办理时机

境外机构在境外注册成立后。

利用保证金交易来投资,外汇投资人可以运用杠杆原理,以小搏大、双向交易、操做灵活,而且由于是全球性的市场,行情被个人或机构控制的机会很小,所以相对于股市来说更加透明和公平。

在学习实际的外汇交易技巧之前, 我们最好先来学习一些行话, 术语; 对这些内容的了如指掌, 有助于您更好的进行交易。

外汇入门主要货币与次要货币

八种交易最频繁的货币叫做主要货币: USD, EUR, JPY, GBP, CHF, CAD, NZD, AUD; 其他货币叫做次要货币。 而USD, EUR, JPY, GBP和CHF这五种流动性最强, 交易量最大的货币。

外汇入门基准货币

基准货币是指货币对中的前者, 它表示了相对于货币对中后者的价值。 例如, 如果USD/CHF的汇率是1.6350, 那么1美元就可以兑换1.6350瑞士法郎。 在外汇市场中, 一般都会使用美元作为基准货币来衡量其他货币; 当然, 也有例外, 例如英镑, 欧元, 澳元和纽元。

外汇入门计价货币

计价货币是指货币对中的第二个货币。 因为盈利和亏损都是用计价货币表示的, 所以它还有一个名字叫点差货币。

外汇入门点差

1个点是汇率的最小计价单位。 几乎所有货币对都是使用5位数字计价(目前一些系统提供6位计价), 然后大部分都是1位整数, 4位小数, 例如EUR/USD的1.3720, 1个点就是小数位的最后一位, 0.0001。

外汇入门买入价

买入价是报价中左侧的价格, 是指市场针对某种货币可以接受的买入价格。 对于交易者而言, 就是可以在这个价格卖出基准货币。

例如, 在EUR/USD的报价 1.3706/09 中, 买入价为1.3706, 意味着您可以卖出1欧元并获得1.3706美元。

外汇入门卖出价

卖出价是报价中右侧的价格, 是指市场针对某种货币可以接受的卖出价格, 对于交易者而言, 就是可以在这个价格买入基准货币。

例如, 在EUR/USD的报价 1.3706/09中, 卖出价是1.3709, 意味着您可以用1。3709美元买入1欧元。

外汇入门买卖点差

买入价和卖出价之前的差异称作点差, 例如EUR/USD的 1.3706/09中, 06/09中间的3个点, 就是该货币对的买卖点差。

外汇入门报价样式

外汇市场的汇率报价一般都是使用如下格式:

基准货币/计价货币 : 买入价/卖出价。

外汇入门交易成本

买卖点差的重要性在于它直接决定外汇交易中单向交易成本的多少。 例如EUR/USD的汇率是1。3706/09, 那么交易成本就是3个点。

交易成本 = 卖出价 – 买入价

外汇入门交叉货币

交叉货币是指报价中不出现美元的货币对。 交叉货币即不稳定, 其交易过程涉及到两种美元相关货币的交易。 例如, 买入EUR/GBP相当于买入EUR/USD且卖出GBP/USD。 一般情况下, 交叉货币的交易成本都比较高。

外汇入门保证金

当您在经纪商处开设了保证金账户后, 需要按经纪商要求存入最低保证金, 可能的要求会从100美元到100,000美元不等。 每次当你下订单时, 经纪商会根据您的交易货币, 交易量, 当前价格计算出该笔交易需要的初始保证金, 并从您的帐户中划出。 例如, 我们假设您有一个刚刚为200:1的迷你账户, 可以交易迷你手, 即10,000单位货币。 您交易1迷你手, 需要保证金就是 10,000美元 / 200 = 50美元。

外汇入门杠杆

杠杆是指您的资金被放大的比例, 使您可以通过很少一部分资金去操作大量资金以进行投资。 不同经纪商提供的杠杆比例不同, 从1:2到1:400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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