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完善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依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编制、修改完善并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且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应明确标注公开属性。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今年6月,我局根据市府办的统一部署,再次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进行优化,实现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专栏链接,并指定专人定期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同时,我局还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等重要内容进行主动公开,先后开通并运行了房地产信息网、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招投标网、住房公积金网、住房保障网,企业和群众可以在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公开。
我局重新调整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暂定)》和《江门市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暂行)》并报市法制局审批,预计年底能完成《办法》和《细则》的出台工作
(四)明确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一是建设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为打造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发布平台,我局依托部门网站建成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相关法规政策、项目信息。同时要求各市区加快建立完善本地的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由我局网站对各市区专栏进行导航。二是依托江门市政府网站“中国江门政务之窗”,做好对政务公开栏目征地拆迁中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信息的更新工作。三是印发《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加快开展全市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确保明年六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多渠道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我局一方面加强对各市、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一方面按照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将保障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退出情况等相关住房保障信息在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全面公开,并结合实际,有选择性地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及宣传资料等渠道公开相关住房保障信息。
此外,我局依照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部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2013年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同时,通过建立专门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领导参与在线微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市住建局抓住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公开。一是公开班子分工、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直属单位、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在局网站和住建大厦一楼的公开栏公开。二是重点公开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图、相关表格、服务承诺等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方便群众前办事,如房地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审批、建筑施工许可等。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政策法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及其招标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等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局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2308条,为企业公众、研究机构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产生。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收到1宗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进一步整合和改版住建局和原城管局网站。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要求,原城管局并入住建局,因此,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是整合两局的门户网站,并按照市政府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的栏目设置。
2、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市政府的要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不但要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还要体现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因此,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市经信局和市府办政务信息公开科的联系,及时、规范完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重置工作。
3、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已建网络平台的功能,组织专门人员培训,加强系统操作指导工作,确保各平台正常运作,并做好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实到实处。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1年,市住建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有关政策措施,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市住建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了机关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兼任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和信息科科长为副主任,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市住建局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信息科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责任部门,主要负责政务信息网上发布、更新等工作,其他科室负责本科室的公开信息整理和上报工作。局办公室和信息科均明确了专人专岗负责,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层级管理体系。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之以恒并取得长效,市住建局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管理制度》、《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秘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等,确立了信息员报送制度、信息目标责任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以及信息考核和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同时,还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以及信息发布程序、新闻媒体采访等工作程序,用制度来保证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载体、拓宽途径。市住建局积极采用各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政务信息。主要是做好五大载体的建设:
一是完善门户网站的建设。2011年市住建局积极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的改版工作,将原房产局和建设局的网站整合为现在住建局网站,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丰富网站的信息内容,开通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专栏,设立了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互动环节,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此外,近年来市住建局还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办理业务,先后建成了商品房网上交易系统和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群众可以在网上办理房屋交易备案手续,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效向社会公开了审批信息,增加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开通并运行房地产信息网、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招投标网、住房公积金网,群众可以在以上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二是做好宣传专栏建设。市住建局充分利用住建大厦大堂以及各办事窗口的办事大厅,设立多个政务公开专栏、党务公开宣传专栏等,将市住建局职能、领导班子分工、科室职能、下属单位、联系电话、投诉渠道以及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档案馆、住房公积金等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公开。
三是做好显示屏和触摸屏的建设。市住建局在住建大厦的一楼大厅以及二楼交易登记所办事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以及多个触摸屏,动态播放政务信息,实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即时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四是印制宣传单张和小册子,由于宣传栏和网站的局限性,为方便群众随时索取查阅相关信息,市住建局将有关办理事项的办事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宣传单张和小册子共两万多份,放在办事窗口供群众取阅。编制了工作简报,将最新的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等及时整理向外公,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江门住建局工作动态。
五是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每次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均通知新闻媒体派人参加。设有新闻媒体联络人和信息报送员,并制定和实施了信息报送制度。2011年,市住建局向各新闻媒体报送的新闻稿件共有100多篇,涉及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进展、房地产和处理问题楼盘、工程质量、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对一些重要工作、涉民事项,如保障性住房建设、廉租房分配、房地产调控等,还主动争取新闻媒体跟踪整个办理过程,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让社会知情,增强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误解。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市住建局抓住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公开。一是公开班子分工、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直属单位、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在局网站和住建大厦一楼的公开栏公开。二是重点公开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图、相关表格、服务承诺等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方便群众前办事,如房地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审批、建筑施工许可等。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政策法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及其招标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等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市住建局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1350条,为企业公众、研究机构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由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1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梳理行政职权、完善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条例》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距离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11年,市住建局将紧密结合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强化政务“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和监督保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责任落实。
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涉及面,通过完善网上审批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审批流转情况、房地产开发公司情况等相关内容的信息。使住建局各项职能工作公正透明,为群众所了解,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今后,市住建局要通过新闻发布、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多种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努力做到政务公开的多样化和全面化。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下载,也可与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郭丽;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邮编:529000)。
一、概述
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政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途径。2011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我局一直十分重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结合加强本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负责制,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专责工作小组,切实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内外结合,开展好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下设的办公室,是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开展、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是工作的保障,我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为基础,制定了《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相关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三)创新管理,结合ISO质量管理体系,创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模式。我局在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时,就将《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局程序文件汇编中,探索运用先进的ISO9001:2008标准严格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长期健康地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从2011年5月起在OA公文起草时增加文件对外公开范围选项(即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对所有正式发文都要求增加公开选项,公文起草后在文件发送框“文件公开范围”分为两大项,即“对内公开”(包括“局内公开”、“科内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和“对外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从细节着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11年3月,为了有效指引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江门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重新编制并完善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务网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地了解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五)突出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金财工程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我局要求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已失效的进行撤消,对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收费标准等,制订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四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初步建立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向社会及时公布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目前社会公众都可通过我局的网站查询到我市2002年起的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报告。
(六)丰富载体,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法。我局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实施政务公开。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大型显示屏,滚动显示有关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运用媒体公开。在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江门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民生热线”、“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活动。三是建立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等事务。四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市财政局主页,分别设立政府采购网、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网站和网页。五是设立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实施对外公开,重点让到我局办事的单位和人员了解财政各业务科室的职能,明白办事的途径,同时公开各项财政信息、工作动态、公告事项、法律法规和投诉监督途径等。六是在机关门卫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监督联系电话。七是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在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推动群众点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八是建立机关局域网实行对内公开,设立电子布告板和电子论坛等。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效果,我局在2009年就对局互联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共分财政局简介、办事指南、财政新闻、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网上办公、网上互动、党务公开、视频专栏等9个栏目,其中:“财政局简介”包括局领导简介、职能科室、属下机构、联系我们等4个子栏目,“办事指南”包括家电下乡、会计管理、采购管理、其他管理等4个子栏目,“财政新闻”包括各地市、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等3个子栏目,“政务公开”包括公开政务、工作动态、最新公告等3个子栏目,“政策法规”包括财政法规、政府文件、其他法规等3个子栏目,“网上办公”包括表格下载、文件下载、网上办公新闻等3个子栏目,“网上互动”包括局长信箱、回音壁、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6个子栏目,“党务公开”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中心工作、制度建设、组织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固本强基、主题活动、学习材料等9个子栏目,“视频专栏”包括教育园地、法制园地、财政案列等3个子栏目。我局在互联网站的设置上不断朝着内容更丰富,层次感更明显,互动感更强,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财政工作的方向努力。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在2005年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申请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事项,指定专人对政务公开申请及时查看、整理,转有关科室处理。主办科室接到申请后,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依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息。其中能立即办理的及时告知;未能立即办理的,原则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不能公开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2011年共接到市民依申请公开3项,已全部按要求办理。
四、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升我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务公开既是一种工作形式,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今后,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财政,关心财政,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阳光财政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