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应该不可以,但是可以申请复查,你看下相关规定。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公开的部门信息由局领导审查后发布,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动态、业务工作、其他信息等方面。
1.互联网。江门市水务局网站在首页设置了“政务信息”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检索江门市水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同时,市水务局网站与江门市信息公开平台进行链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江门市信息公开平台检索江门市水务局主动公开信息。
2.新闻媒体。在中国水利报、江门日报、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多家新闻媒体,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水利信息。
3.其它公开方式。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文件、报纸及信息刊物。
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及时修改、整理和更新信息公开工作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修改了《江门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江门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相关类目的文件信息进行了整理,完成有关工作文件与公开信息的网上填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江门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江门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江门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广东省水利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江门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补充和更新工程建设信息,并及时在江门市水务局网站及江门市政府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门市水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设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下阶段,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交互性,为我局与公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单元 0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考点 1】行政复议范围 (★★) (2013 年多选题; 2015 年多选题; 2016 年单选题; 2017 年多选 )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 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 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 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门市水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及时修改、整理和更新信息公开工作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修改了《江门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江门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相关类目的文件信息进行了整理,完成有关工作文件与公开信息的网上填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江门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江门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江门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广东省水利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江门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补充和更新工程建设信息,并及时在江门市水务局网站及江门市政府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公开的部门信息由局领导审查后发布,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动态、业务工作、其他信息等方面。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江门市水务局网站在首页设置了“政务信息”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检索江门市水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同时,市水务局网站与江门市信息公开平台进行链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江门市信息公开平台检索江门市水务局主动公开信息。
2.新闻媒体。在中国水利报、江门日报、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多家新闻媒体,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水利信息。
3.其它公开方式。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文件、报纸及信息刊物。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江门市水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设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下阶段,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交互性,为我局与公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门市水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
2010年,江门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及时编制、整理和更新信息公开工作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编制了《江门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江门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相关类目的文件信息进行了整理,完成有关工作文件与公开信息的网上填报工作;制定《江门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根据部门职责和业务需要,对公开范围、岗位职责、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
(二)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广东省水利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江门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补充和更新工程建设信息,并及时在江门市水务局网站及江门市政府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