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本信息

中文名 江门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 江门市财政局

报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江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下载,也可与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谭昕力;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邮编:529000)。

一、概述

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政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途径。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我局一直十分重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结合加强本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负责制,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专责工作小组,切实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内外结合,开展好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下设的办公室,是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开展、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是工作的保障,我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为基础,制定了《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相关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三)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创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模式。我局在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时,就将《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局程序文件汇编中,运用ISO9001:2008标准严格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长期健康地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从2011年在OA公文起草时增加文件对外公开范围选项(即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对所有正式发文都要求增加公开选项,公文起草后在文件发送框“文件公开范围”分为两大项,即“对内公开”(包括“局内公开”、“科内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和“对外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从细节着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2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发文格式,所有发文一律标明对外公开范围(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2013年,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加强督办和ISO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四)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13年3月,为有效指引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重新编制并完善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通过政务网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地了解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五)突出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金财工程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我局要求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已失效的及时撤消,对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收费标准等,制订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四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逐步完善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向社会及时公布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目前社会公众都可通过我局政务公开网站查询到我市2002-2013年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草案报告,2001-2012年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01-2012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决算草案报告。

(六)丰富载体,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法。我局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实施政务公开。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大型显示屏,滚动显示有关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运用媒体公开。在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江门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民生热线”、“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活动。三是建立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等事务。四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市财政局主页,分别设立政府采购网、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网站和网页。五是设立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实施对外公开,重点让到我局办事的单位和人员了解财政各业务科室的职能,明白办事的途径,同时公开各项财政信息、工作动态、公告事项、法律法规和投诉监督途径等。六是在机关门卫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监督联系电话。七是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在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推动群众点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八是建立机关局域网实行对内公开,设立电子布告板和电子论坛等。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效果,我局在2012年对局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络窗口设置,共分财政局简介、办事指南、财政新闻、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网上办公、网上互动、党务公开等8个栏目,其中:“财政局简介”包括局职能简介、职能科室、属下机构、局领导分工、联系我们等5个子栏目,“办事指南”包括家电下乡、会计管理、采购管理、其他管理、营改增试点改革等5个子栏目,“财政新闻”包括各地市、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等3个子栏目,“政务公开”包括公开政务、工作动态、最新公告、人事信息、统计信息、专项资金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7个子栏目,“政策法规”包括财政法规、政府文件、其他法规等3个子栏目,“网上办公”包括表格下载、文件下载、网上办公新闻、网上办事等4个子栏目,“网上互动”包括局长信箱、回音壁、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依申请公开等7个子栏目,“党务公开”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中心工作、制度建设、组织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固本强基、主题活动、学习材料等9个子栏目。我局互联网站的设置不断朝着内容更丰富,层次感更明显,互动感更强,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财政工作的方向不断完善。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在2005年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申请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事项,指定专人对政务公开申请及时查看、整理,转有关科室处理。主办科室接到申请后,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依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息。其中能立即办理的及时告知;未能立即办理的,原则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不能公开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2013年,我局未接到市民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新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务公开既是一种工作形式,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今后,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有机会更多地了解财政,关心财政,参与到财政管理改革中来,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阳光财政”打好坚实基础。

江门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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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献

江门市2013年4月刊 江门市2013年4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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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320KB

页数: 55页

评分: 3.9

江门市2013年4月刊 江门市2013年4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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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3.9

江门市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财政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财政信息的情况,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江门市财政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邮编:529000)。

一、概述

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政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途径。2008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江门市财政局党组一直十分重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进一步确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责工作小组,切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章立制,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门市财政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首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相关制度。2008年,江门市财政局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内容、程序、方式和公开时限等。同时,结合ISO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将相关制度纳入局程序文件汇编中,严格按照ISO管理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持续有效、长期开展。

(三)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江门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08年7月,为了有效指导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江门市财政局编制并印发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公开领取,政务网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在开展编制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一是认真研究财政部门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安排工作计划,合理设置网站栏目。二是要求本局各科室及属下单位严格按照公开指南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的梳理工作,并要求在做好信息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格式编制目录。三是明确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责任单位。由局办公室负责对目录编制工作进行综合汇总,督查督办,及时沟通、协调和解决在目录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工作。由局法规科负责对财政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由局财政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政府信息网站的技术工作。

(四)突出质量,保证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政务公开、部门概览、金财工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服务指南、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2008年,我局要求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于已失效的进行撤消,对于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于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程度。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收费标准等,还制订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四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以及财政转移支付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初步建立了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向社会及时公布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目前已将经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报告在网上对外公开。

(五)丰富载体,不断改进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形式和方法。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有关政府公开内容。二是运用媒体公开。在市电视台、电台、江门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活动。三是建立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支付业务、契税缴纳业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等事务。四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市财政局主页,分别设立政府采购网、会计信息网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网站和网页。五是设立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实施对外公开,重点让办事的单位和人员了解财政各业务科室的职能、办事依据、程序等,同时公开各项财政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和投诉监督方式等。六是在机关门卫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监督联系电话。七是建立局长公开接访日制度。在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八是建立机关局域网实行对内公开,同时设立通讯录、政策法规、规章制度、部门资料、档案查询、学习园地等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江门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财政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政务公开栏目。截止2008年底,我局政务公开栏目信息124条。其中,本地政务公开信息97条,财政预算报告11条,各地财政要闻16条。二是部门概览。部门概览信息1条,主要是根据每年财政工作的重点和亮点进行总结概括,2008年主要针对2007年的全市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支出结构,各项财政改革,财政监督,财政队伍建设进行总括。三是金财工程。截止2008年底,金财工程信息13条,其中我市金财工程信息9条,各省市金财工程信息4条。四是机构设置。截止2008年底,机构设置信息10条,主要包括局机关职能信息4条,属下行政、事业单位情况信息6条。五是工作动态。截止2008年底,工作动态类信息269条。主要反映全市财政系统的重要工作动态,刊载我市财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措施,介绍财政改革发展中有特色的财政工作经验、做法,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各个时期的财政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简讯和载发有工作指导意义的领导讲话等信息。六是服务指南。截止2008年底,服务指南信息47条。服务指南主要包括到契税征缴、政府采购、财政票据业务、国库支付业务、会计业务、会计管理、资产评估、投资评审等涉及到财政具体业务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等内容。七是政策法规。截止2008年底,政策法规信息165条。主要包括财政、财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划等信息。八是投诉建议信箱。2008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形式接受到的群众反映事项11条,其中建议类5条,咨询类4条,诉求类2条。九是其他信息45条。主要包括教育园地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财政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财政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还不完全及时。

为促进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下载,也可与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郭丽;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邮编:529000)。

一、概述

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政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途径。2011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我局一直十分重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结合加强本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负责制,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专责工作小组,切实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内外结合,开展好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下设的办公室,是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开展、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是工作的保障,我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为基础,制定了《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相关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三)创新管理,结合ISO质量管理体系,创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模式。我局在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时,就将《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局程序文件汇编中,探索运用先进的ISO9001:2008标准严格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长期健康地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从2011年5月起在OA公文起草时增加文件对外公开范围选项(即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对所有正式发文都要求增加公开选项,公文起草后在文件发送框“文件公开范围”分为两大项,即“对内公开”(包括“局内公开”、“科内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和“对外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从细节着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11年3月,为了有效指引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江门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重新编制并完善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务网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地了解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五)突出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金财工程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我局要求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已失效的进行撤消,对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收费标准等,制订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四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初步建立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向社会及时公布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目前社会公众都可通过我局的网站查询到我市2002年起的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报告。

(六)丰富载体,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法。我局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实施政务公开。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大型显示屏,滚动显示有关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运用媒体公开。在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江门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民生热线”、“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活动。三是建立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等事务。四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市财政局主页,分别设立政府采购网、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网站和网页。五是设立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实施对外公开,重点让到我局办事的单位和人员了解财政各业务科室的职能,明白办事的途径,同时公开各项财政信息、工作动态、公告事项、法律法规和投诉监督途径等。六是在机关门卫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监督联系电话。七是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在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推动群众点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八是建立机关局域网实行对内公开,设立电子布告板和电子论坛等。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效果,我局在2009年就对局互联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共分财政局简介、办事指南、财政新闻、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网上办公、网上互动、党务公开、视频专栏等9个栏目,其中:“财政局简介”包括局领导简介、职能科室、属下机构、联系我们等4个子栏目,“办事指南”包括家电下乡、会计管理、采购管理、其他管理等4个子栏目,“财政新闻”包括各地市、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等3个子栏目,“政务公开”包括公开政务、工作动态、最新公告等3个子栏目,“政策法规”包括财政法规、政府文件、其他法规等3个子栏目,“网上办公”包括表格下载、文件下载、网上办公新闻等3个子栏目,“网上互动”包括局长信箱、回音壁、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6个子栏目,“党务公开”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中心工作、制度建设、组织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固本强基、主题活动、学习材料等9个子栏目,“视频专栏”包括教育园地、法制园地、财政案列等3个子栏目。我局在互联网站的设置上不断朝着内容更丰富,层次感更明显,互动感更强,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财政工作的方向努力。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在2005年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申请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事项,指定专人对政务公开申请及时查看、整理,转有关科室处理。主办科室接到申请后,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依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息。其中能立即办理的及时告知;未能立即办理的,原则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不能公开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2011年共接到市民依申请公开3项,已全部按要求办理。

四、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升我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务公开既是一种工作形式,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今后,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财政,关心财政,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阳光财政打好坚实基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利用局长办公会、周五学习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局机关学习园地全文粘贴。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局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保密意识。二是加强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以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负责同志具体抓为核心,逐步构建起政府信息公开的“三级推进”机制。其中,局长李诚实同志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公开工作;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工作推进公开、以公开指导工作;具体人员切实发挥基础作用,各负其责,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从而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由点及面、全方位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机制,夯实制度基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时编制更新指南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有效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835条。

1.规划计划

主动公开了《关于泰安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政策法规

主动公开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等文件。

3.惠民政策

主动公开了《山东省新型农民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在阳光财政网开辟了民生政策专栏,收集整理了现有的所有惠民政策,以供查询。

4.政府采购、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

政府采购方面。主动公开了2013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以及出台了《泰安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泰安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泰安市政府采购采购人监督管理办法》、《泰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泰安市市级采购人自行采购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的意见》、《泰安市市级预算单位 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充分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民生网、便民电话、政务微博等信息平台,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民生网问题、政务微博和便民服务电话受理工作。同时,大力加强局内部网站、财政信息应用支撑平台等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科技支撑。并且,在一楼档案室设置了信息查阅点,在信息中心设置了依申请受理点,分门别类公开信息。另外,高度重视做好财政宣传和解疑释惑等工作,重点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积极主动地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问题答复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不断开辟其他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一是在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立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深化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廉政理财服务大局。二是在各科室办公室的门上安装了去向告知牌,及时显示办公室内工作人员的去向,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提供信息,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在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立了首问服务岗,由各科室轮流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值班,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释疑解答,提供方便。四是在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置了信息宣传机,及时的将各类通知及便民服务信息在宣传机上发布,更好的为局里的干部职工及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提供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泰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答复程序等内容给予明确规定,并要求各科室在接到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按照处理流程及答复程序依法受理申请。同时,指定了专人作为处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人员,监督整个流程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在外网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工作时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制定了《泰安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违纪责任追究办法》,要求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并设立政务监督信箱和公示举报电话。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为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泰安市财政局没有被公众投诉、举报。发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网上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去认真加以改正,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网站上的内容是最新最快的第一手资料,使外界及时了解到最新的财政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社会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建成的阳光财政网,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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