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进口机电设备检验实务 | 作 者 | 钟文强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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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066-6434-9 | 类 别 | 机械 |
页 数 | 248 | 定 价 | 70元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2011-9-9 |
装 帧 | 平装 | 开 本 | 16开 |
第一章 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基础
第一节 进口机电设备的相关概念
第二节 进口机电设备的检验监管概述
第三节 进口机电设备的口岸查验
第四节 进口机电设备的到货检验
第二章 到货检验的检验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 适用标准
第二节 进口机电设备到货检验的通用要求
第三节 各类进口机电设备到货检验的特殊要求
第三章 进口成套设备检验监管的特殊要求
第一节 进口成套设备的定义
第二节 进口成套设备的特点及分类目录
第三节 进口成套设备的界定
第四节 进口成套设备的检验
第五节 进口成套设备的后续监管
第六节 检验实例
第四章 进口旧机电设备的特殊要求
第一节 基本概念
第二节 备案许可
第三节 装运前检验
第四节 到货检验
第五节 监督管理
第六节 检验实例
第七节 进口旧工程机械的特殊要求
第五章 进口机电设备的监督管理
第一节 监督管理内容
第二节 复验制度
第三节 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措施
第四节 典型案例
第六章 进口机电设备安全试验
第一节 防护装置
第二节 保护装置
第三节 电气安全试验
第四节 人类工效学——可接触表面的温度
第五节 有害物质的空气排放
第六节 进入机器的固定设施
第七节 噪声
第七章 到货检验的典型案例
第一节 警示通报实例
第二节 典型案例
第三节 特殊案例
附文
附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附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附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附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附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节选)
附文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节选)
附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节选)
附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节选)
附文九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附文十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二○○八年第7号)
附文十一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二○○八年第5号)
附文十二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7号)
附文十三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53号)
附文十四 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号)
附文十五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7号)
附文十六 进口成套设备检验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检监[1993]38号)
附文十七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劳人锅[1985]4号)
附文十八 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号)
附文十九 关于对进口捐赠医疗器械加强监督管理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民政部2006年第17号公告)
附文二十 关于加强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5]第191号)
附文二十一 关于调整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检[2006]第107号)
附文二十二 关于调整进口旧工程机械备案、装运前检验和到货检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检函[2007]第184号)
附文二十三 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检[2009]605号)
附文二十四 关于加强与食品直接接触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的函(质检检函[2009]149号)2100433B
本书的编者结合多年来在一线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的工作经验,以大量的典型案例为基础,深入浅出地阐明了进口设备检验的技术要点。本书在编写上有几个特点:一是内容翔实。不但将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通用和特殊检验技术标准进行了系统收集编撰,且对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工作中所涉及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作业流程等进行了研究总结。二是针对性强。对进口设备检验中常碰到的难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论述,做到既有理论阐述又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三是简明生动。在实际检验项目、检验要点、检验依据和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等方面采用了图文结合、案例示范的表述方式使本书更加明白、生动、易于阅读理解。
在生产生活中,都离不开机电设备的作用。其中使用最广泛的机电设备就是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设备。机电设备种类很多,掌握一定的机电设备分类知识,有助于我们系统了解机电设备,或者再实际用途中,能够及时掌握。 一...
机电设备一般是指有电力控制的大型生产设备,基本上设计各个生产行业 例如:车床铣床空压机包装机凝冻机 煤矿上的钻煤平台注塑机等等机电产品的种类多、范围广。工厂常见的机电设备一般有,电焊机、各种电动机(包...
设备通常是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所需要的机械、装置和设施等物质资料的总称,机电设备则是应用了机械、电子技术的设备,而通常所说的机械设备又是机电设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机电设备分类。机电设备种类繁多,分类方法...
前不久,国家经贸委发布命令,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对机电设备进口招标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在全国实施。所谓招标采购,就是企业要购买某种大型设备,先将标准、条件发布出去,即:发标;有兴趣供货的厂商均可前来竞争,即:投标;谁的产品最质优价廉,谁的售后服务最好,谁就被选中,即:中标。过去,大多数企业在引进设备时,往往是派人前往国际市场考察后购买。实践证明,这种采购方式的弊端是显而
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执行统一服务收费标准(1990)——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执行统一服务收费标准,WORD格式,共1页。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检验检疫流程,提高检验检疫监管效率的大背景下,如何做好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工作,是检验检疫机构必须思考且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我国机电设备进口量不断增加,进口机电设备在好多国家重点工程中都有引进使用。进口机电设备内部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直接决定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影响环境安全及操作人员人身健康。其涉及大量机械、电气安全及人身健康等风险因素,同时也与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等密切相关,它所产生的问题经常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进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对近几年的数据分析可见,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的工作量非常大,检验检疫机构存在检验方式不合理、检验人员不足、检验标准缺乏等多方面的问题。由于进口机电设备由机械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气产品、化工产品等多种部件组成,在目前的检验模式下,进口机电设备的产品特性直接导致检验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目前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检验监管工作缺乏时效性。目前我国对进口机电设备实施目的地检验, 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企业报检前只能通过检验检疫主干系统掌握部分信息,加上部分企业人员对政策不了解,法律意识淡薄,经常造成信息传递的不及时、代理方与使用方责任划分不明确等现象,造成机电设备到达使用地后检验检疫部门无法获知信息,使得检验检疫机构不能第一时间对进口机电设备进行查验,不但错过了检疫性项目查验的最佳时间,而且使得企业不能第一时间对进口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影响工作效率。
检验监管工作要注意突出监管重点。我国《商检法》已经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项目作为质量安全监管重点,由于进口机电设备种类繁多,有些机电设备很难找到合适检验标准实施检验。检验检疫部门缺乏有效的检测设备,导致检验检疫部门做了大量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工作,却很少能检验出进口机电设备在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方面的缺陷和问题。检验监管把关成效不显著,无法真正体现国家法律赋予检验检疫部门的神圣职责。
检验检疫机构人力资源与检测能力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全球制造产业不断调整和升级,进口机电设备的的科技含量、内部精密程度、系统复杂程度不断提高。但与之不太协调的是,检验检疫部门检验能力并未得到加强,检验标准没有得到有效补充。如何做好设备使用前各个环节的检验监管工作,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但目前检验检疫机构设置比较精简,如何克服人力资源的不足,确保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也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题。
做好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对现有的机电设备检验监管政策进行调整。近年来,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进行检验检疫工作的改革,法检目录进行了大范围调整,检验监管思路也从进出口检验监管并重转变为以进口检验监管为主,但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尚未彻底摆脱微观监管的范畴。因此,在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工作过程中,检验检疫机构要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变,要检验把关与监督查处并重,成为进出口商品质量的监督者和质量事件的查处者。
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对入境机电产品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强对检验监管风险管理在新时期检验监管工作中显得尤其重要。通过主动分析评价各类进口机电设备的风险因子,可以有效提升检验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根据不同的产品风险等级,差别化选择适宜的检验监管模式。通过高风险项目的识别,用来确定重点监管项目和监管关键点。通过不合格的质量数据,实施对不合格产品的后续监管。针对进口机电设备企业,可借鉴《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机电设备收用货企业的自检能力、诚信度、机电设备的风险等级、质量状况和进口规模,对收用货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
提前介入,与其他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检验检疫机构作为政府部门,检验监管行为是以质量监督和执法把关为主体的行政行为。检验检疫部门现有的检验检测能力和人力资源,相对不能独立完成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监管,必须依靠其他政府部门、收用货单位的技术和人力,在监督管理上多下工夫,共同做好进口机电设备的检验监管。检验检疫机构可以与当地发改委、商务部门等政府机构定期沟通,了解其批准立项的涉及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或须从境外购买大型机电设备的项目,提前介入,制定检验监管的总体部署,向企业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企业由专门负责人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通报进口设备到货进度,协助检验检疫部门做好检验工作。
探索进口机电设备采信第三方检验监管新模式。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进口机电设备检验,既有效地利用社会检测资源弥补公共资源和检验检疫部门检测力量的不足,有利于检验检疫部门更好履行质量宏观管理的政府职能,提高执法效率。检验检疫机构可以依据制定规则、认定资质、购买服务的原则,制定出进口机电设备检验的标准,把进口机电设备具体的检验工作交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检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来做。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规范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第三方检验机构根据检验检疫部门制定的检验标准对设备实施预检验,检验实施者对其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由检验检疫部门组织收用货企业对进口机电设备实施共同验收,采信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河北黄骅港检验检疫局 王友朋 彭 超)
进口机电设备审批机关国务院责成原因国家经委统一负责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审查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按国家经委授权范围成立相应 的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机构。目前国务院设立机电设备审查协调办公室,替代原国家经委审批。
办理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进口报审的基本程序是:一、提出申请。由确需进口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的部门与企业(以下简称“进口单位”),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向当地经委技术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技改办”)申报。申报时,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建议书,35份;(2)申请报告(函件)35份;经技改办协调,统筹平衡,将上报的引进项目列入当地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会同计划部门、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签署意见,按审批权限批准立项。二、归口认可。项目批准立项后,若属归口管理的设备,则由进口单位持立项批件,逐级向市以至省的行业主管部门征询意见,经逐级签署意见并加盖“进口审查专用章”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最后转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征询并取得认可意见。三、编制项目文件。由进口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经有关单位参加谁、评估后再按立项程序报审。四、委托代理进口企业对外商谈。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批文下达后,进口单位可委托具有对外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对外谈判进口成交事宜。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