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迟道春 | 出版社 | 工商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2年06月01日 | 定 价 | 20.0 |
ISBN | 9787800126024 |
第一章 会计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审计处岗位职责
……
第二章 财务管理控制制度
第一节 某局系统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三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第四章 机关职工奖励福利制度
第一节 机关职工福利费使用的规定(试行)
……
第五章 会计委派制制度
第一节 某局系统实行会计委派制管理办法
……
第六章 医疗保险制度
第一节 关于实行国
编辑推荐:本书内容分为:会计基础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委派制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房改制度、附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奖励与福利制度等九个部分,这些制度是机关事业单位在长期的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套系统而较为科学的约束管理机制和行为准则,具有普遍的可借鉴性。
日前,湖北荆门市编办组成调研专班,围绕事业单位改革开展了认真调研,全面总结了近几年改革情况,深入有关县市区和部分事业单位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情况如下: 一、全市事业单位现状...
区别如下: 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公司对企业资金筹集和运用,资产管理、利润分配等方面制订的管理制度。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主要内容是投资、筹资、利润分配,具体包括财务分析与预测、...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 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 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 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 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 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 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 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 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 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 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 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 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 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 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照章办事。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会计资料和相关信息,加强成本管理,如实反映经营、财务成果。
三、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部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大额资金支付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办理;未经会计同意,出纳不得随意支付资金(特殊情况除外)。
四、加强票据结算管理,不准出借、出租银行帐号。适用票据结算的业务,必须用票据结算;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过期支票;与客户实行支票结算的,出纳人员要做好支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必须按时到财务部门完善手续。
五、各部门使用备用金,应报帐及时,按月结算,不按时结算者从当月起扣发经办人工资,以后不许再借款。个人借款一般不予办理,确需借款者,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借款人员应按时归还借款,还款不及时者扣发本人工资,借款收不回,出现坏帐,谁同意谁负责。
六、办事人员报帐要及时,手续齐全,凭据规范、标准。购设备、物资,必须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货物清单;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易耗品等要有购货清单和使用单位清单。
七、各部门提供给财务部门的记帐凭据必须是原件,且手续齐全(要有各经办、确认人员的签字)。
八、计划部门要按时计价,每半年要以书面形式提供有关施工合同增、减变动情况,项目预算总成本和材料预算等资料(书面材料上有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九、设备管理人员要按时提供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每年年底前,要提供每台设备的使用情况、现在价值和市场价值等资料。
十、材料管理人员要登记好材料的收支情况,对于赊欠的材料,必须作好记录按时入帐,每月与财务核对,决不允许只发出不点收入库的现象。材料消耗,每月对施工单位计价拨款前交给财务部门;小车油料消耗每月月底前交财务部门。对库存材料至少每半年盘点一次,填写好盘点表(包括小车油料),并注明库存材料的现在市场价格。
十一、需要购置办公用品,必须先请示,后办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电话费按项目部规定的标准执行(内部队队长每月每人200元,书记每月每人100元),平时不再报销电话费。
十二、招待费、购置副食品的开支,必须是先请示后办事,未经领导同意而办理的,不得报销。内部队每月给500元招待费包干使用。外出办事无法赶回就餐的人员,不予报销就餐费,外出办理业务达6人以上的,确实无法赶回而在外就餐的,可以适当报销就餐费,金额较大者不予报销。招待用烟由财务部门统一采购,月采购10条(项目经理2条,总工3条,向副经理2条,项目部2条,鲁甸办事处1条)此外不再报销购烟款。
十三、出差、探亲人员要填写出差、探亲报告,及时请、销假,无相关报告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出办理业务,乘公共汽车,车费包干使用,即:**到**往返10元,**到**往返最高限额210元(乘火车按火车票价执行),**到***往返最高限额180元,***到**往返最高限额140元,**到***往返最高限额140元。以上不包括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报销。从工地经由*****往返住宿费30元/次,从工地经**回***,一般情况无住宿费,到其他地方出差根据实际情况报销差旅费。
十四、工资标准和发放按照项目部公布的定岗定薪工资制考核办法执行。
十五、内部食堂伙食费按照核定的人数,一次性拨付给各食堂按150元/月·人伙食费周转金,平时不再借伙食费,周转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食堂管理员更换,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周转金如数交回财务部门;食堂撤消时,周转金必须如数上交财务。各食堂管理员每月月初要准确、无误提供上月职工应交生活费花名册(如个人生活费计算有差异,由食堂管理人员个人负责处理),由财务部门核实后拨付给各食堂上月职工生活费。内部食堂用煤经核定标准后由项目部承担。食堂来人加餐(不含酒水)其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下补助加餐费20元,四人30元,五人及五人以上50元,当天必须填制好招待登记卡,并要有安排的领导签字,月底到财务部门报帐,手续不完善者不予报销。其他外来人员同职工一起就餐而未加餐的,按职工每人每天的生活费标准补助,但必须作好记录,终止就餐后,及时请有关领导签字,做到手续完善。
以上未提到的相关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公司、分处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将给出使用mmap()的一个范例:范例1给出两个进程通过映射普通文件实现共享内存通信;系统调用 mmap()有许多有趣的地方,下面是通过mmap()映射普通文件实现进程间的通信的范例,我们通过该范例来说明mmap()实现共享内存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范例1:两个进程通过映射普通文件实现共享内存通信
范例1包含两个子程序:map_normalfile1.c及map_normalfile2.c。编译两个程序,可执行文件分别为 map_normalfile1及map_normalfile2。两个程序通过命令行参数指定同一个文件来实现共享内存方式的进程间通信。 map_normalfile1试图打开命令行参数指定的一个普通文件,把该文件映射到进程的地址空间,并对映射后的地址空间进行写操作。 map_normalfile2把命令行参数指定的文件映射到进程地址空间,然后对映射后的地址空间执行读操作。这样,两个进程通过命令行参数指定同一个文件来实现共享内存方式的进程间通信。
下面是两个程序代码:
map_normalfile1.c 首先定义了一个people数据结构,(在这里采用数据结构的方式是因为,共享内存区的数据往往是有固定格式的,这由通信的各个进程决定,采用结构的方式有普遍代表性)。map_normfile1首先打开或创建一个文件,并把文件的长度设置为5个people结构大小。然后从mmap()的返回地址开始,设置了10个people结构。然后,进程睡眠10秒钟,等待其他进程映射同一个文件,最后解除映射。
map_normfile2.c只是简单的映射一个文件,并以people数据结构的格式从mmap()返回的地址处读取10个people结构,并输出读取的值,然后解除映射。
分别把两个程序编译成可执行文件map_normalfile1和map_normalfile2后,在一个终端上先运行./map_normalfile1 /tmp/test_shm,程序输出结果如下:
initialize over
umap ok
在map_normalfile1输出initialize over 之后,输出umap ok之前,在另一个终端上运行map_normalfile2 /tmp/test_shm,将会产生如下输出(为了节省空间,输出结果为稍作整理后的结果):
name: b age 20; name: c age 21; name: d age 22; name: e age 23; name: f age 24;
name: g age 25; name: h age 26; name: I age 27; name: j age 28; name: k age 29;
在map_normalfile1 输出umap ok后,运行map_normalfile2则输出如下结果:
name: b age 20; name: c age 21; name: d age 22; name: e age 23; name: f age 24;
name: age 0; name: age 0; name: age 0; name: age 0; name: age 0;
从程序的运行结果中可以得出的结论
1、 最终被映射文件的内容的长度不会超过文件本身的初始大小,即映射不能改变文件的大小;
2、可以用于进程通信的有效地址空间大小大体上受限于被映射文件的大小,但不完全受限于文件大小。打开文件被截短为5个people结构大小,而在 map_normalfile1中初始化了10个people数据结构,在恰当时候(map_normalfile1输出initialize over 之后,输出umap ok之前)调用map_normalfile2会发现map_normalfile2将输出全部10个people结构的值,后面将给出详细讨论。
注:在linux中,内存的保护是以页为基本单位的,即使被映射文件只有一个字节大小,内核也会为映射分配一个页面大小的内存。当被映射文件小于一个页面大小时,进程可以对从mmap()返回地址开始的一个页面大小进行访问,而不会出错;但是,如果对一个页面以外的地址空间进行访问,则导致错误发生,后面将进一步描述。因此,可用于进程间通信的有效地址空间大小不会超过文件大小及一个页面大小的和。
3、文件一旦被映射后,调用mmap()的进程对返回地址的访问是对某一内存区域的访问,暂时脱离了磁盘上文件的影响。所有对mmap()返回地址空间的操作只在内存中有意义,只有在调用了munmap()后或者msync()时,才把内存中的相应内容写回磁盘文件,所写内容仍然不能超过文件的大小。
munmap执行相反的操作,删除特定地址区域的对象映射,基于文件的映射,在mmap和munmap执行过程的任何时刻,被映射文件的st_atime可能被更新。如果st_atime字段在前述的情况下没有得到更新,首次对映射区的第一个页索引时会更新该字段的值。用PROT_WRITE 和 MAP_SHARED标志建立起来的文件映射其st_ctime 和 st_mtime,在对映射区写入之后但在msync()通过MS_SYNC 和 MS_ASYNC两个标志调用之前会被更新
株洲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株洲市国土资源局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筹集资金,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必需开支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四)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接受各方面监督、保证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第五条我局系统的财务管理活动在局行政领导下,由计财科统一管理。直属独立核算单位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管理。
经局长授权,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可代其审批。
第二章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部门预决算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规定
1、部门预决算:计财科根据有关规定,汇总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后报局长签批;
2、年度收支计划:计财科根据有关规定和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后报局长签批。
第七条人员经费管理规定
1、工资、补助工资:凭政工科通知发放;
2、津、补贴:按照国家、省、市人事(劳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委、局联合行文所规定标准,计财科落实资金渠道,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
3、奖金:按有关规定,政工科制订方案,计财科落实资金渠道,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
4、福利费:按有关规定,办公室制订方案,计财科落实资金渠道,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
5、社会保障费: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缴纳;
6、临时工工资:政工科制订年度临时用工计划报局长审批后,统一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核定工资标准;计财科落实资金渠道,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据实编制工资表发放。
第八条科室包干经费管理规定:
1、经费包干范围:
(1)办公费:除办公桌椅、电脑外的小型办公用品的购置;
(2)差旅费:省内、市内差旅费;
(3)邮电费:电话、电报、传真、邮资费等;
(4)接待费:科室接待来客的费用;
(5)会议费:科室召开的业务性会议费;
(6)印刷费:科室打印、复印、铅印各种表格、材料的费用;
(7)宣传费:书刊杂志和资料费、摄影、冲扩费;
(8)培训费:省、市业务培训费;
(9)其他费用:其他应纳入科室包干经费的费用。
2、管理规定:包干经费按科室核算,总额控制使用,超支不予报销;总额内的费用开支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计财科审核后予以报销。
第九条差旅费管理规定
1、出差批准权限:
(1)省内出差: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差由科长(主任)报分管局领导批准,科长出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报局长批准,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出差报局长批准;
(2)省外出差: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差由科长(主任)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并报局长批准,科长、副局长及其他局领导出差报局长批准;
(3)因公出差,回局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报销单据经出差批准人签署意见,计财科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方予报销;需预借差旅费的,1000元以内的,计财科核批,1000元以上的,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2、差旅费报销标准:
(1)开支标准按全市统一规定执行,因公出差科级以下干部一
般不乘坐飞机,情况特殊需乘坐飞机的,必须由局长批准;
(2)机关出车补助统一按不超过0.05元/公里进行补助,负责派车人员按月签署意见后,经计财科审核报销;
第十条会议费管理规定
1、各种会议一律实行会议费预算制度,全局性会议由办公室编列,专业性会议由承办科室编列。承办科室根据经批准的会议通知编制会议预算,计财科审核标准及经费来源,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安排资金;会议预算10000元以上的,报局长审批。原则上业务科室一年只开一次会议,提倡联合开会和多会并开。
2、会议费开支标准:(1)需安排就餐的会议,会议费应控制在每人每天60元以内;需安排住宿的,会议费应控制在每人每天130元以内;
第十一条购置费管理规定
所有采购项目统一由办公室实施。凡已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各相关科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置计划,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购置计划资金总额10000元以上的,报局长审批,计财科根据批准的购置计划,落实资金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安排资金。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按上述程序报批后购买。
第十二条年初支出计划各专项包干经费的管理规定
1、按年初制定的支出计划分别由相关部门总额包干使用;
2、包干部门应严格控制使用,超计划部分,需由包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计财科落实资金渠道,经分管财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批准追加计划才予以报销。
3、经费包干范围:
(1)执法经费为执法支队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费用;
(2)接待费用为办公室接待部、省领导、外来客人、市辖各县(市)副局长以上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3)机关水电维修费为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和维修宿舍楼公共部分所需水、电、气、空调、电梯、绿化、卫生、物业管理等购置、维修、临时人员经费等;
(4)汽车费用为办公室所管汽车的油料费、路桥费、保险费、修理费、司机出车补助费等;
(5)宣传工作、培训工作、老干工作、计生工作、党委工作、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他各专项包干经费为与该项工作有关的所有费用开支。
4、包干经费审批程序:以上各专项包干经费,单项开支在500元以下的由包干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计财科审核报销;500元以上的由包干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计财科审核,包干部门分管局领导审批报销。
第十三条其他公用经费管理规定
其他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和支出计划控制使用,经办科室报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计财科审核标准和资金来源,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单次开支10000元以上的报局长审批。
第十四条专项经费管理规定
(一)专项经费分为一般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一般专项经费是指根据实际情况,为完成特殊工作任务而安排的预算资金;项目经费是指国家、省、市财政根据批准的任务立项安排的预算资金,主要有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矿产资源保护、地质矿产勘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基础测绘、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资金。
(二)一般专项经费:经办科室编制用款计划,计财科审核标准和资金来源,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计划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报局长审批。单次支付资金10000元以上的报局长审批。
(三)项目经费:经办科室(部门)根据经批准的立项任务书组织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计财科组织审核项目预算,分管局领导商分管财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单次支付资金100000元以上的报局长审批。
(四)专项经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控制使用,坚持事实求是、精打细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年终结余按有关规定结转。项目经费预算或用款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准超支,特殊情况须追加预算或计划,按审批程序追加后才予报销。
第十五条各类报销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内容齐全、手续完备。
1、所有票据必须做到单位名称、日期、内容、数量、金额、填制单位签章及填制人等项目齐全,缺一不可;
2、报销票据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领导批示;
3、汽车修理费必须附有修理清单。
第三章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市局对各分局、中心、所、处、队实行预算(计划)管理,各单位的经费与收费预算完成情况挂钩,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第十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要责任;必须明确一名领导主管财务,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主管财务的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负责并严格把关守口,如发现差错要承担相应责任。全额拨款单位其审批权限为市局年初批复的部门预算,经费自理单位为年初初核定的支出计划。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预算或支出计划的,须提出书面申请,计财科审核,分管财务局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同意追加预算或计划后列支。
第十八条各单位必须按照文件规定合法组织收费,正确使用收费票据;凡行政性、事业性、内部往来收据均应到市局计财科领取,严禁使用白条或不开收据对外收费。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非税收入结算户,并于月末至下月五日前与计财科核对当月收费,年终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前核对全年收费金额。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标准。超过统一规定的奖金、福利必须分别经市局政工科、办公室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商分管财务局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一条严格经费拨款制度,各单位季末必须向市局计财科申报下季度度拨款计划,计财科视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经费开支计划及财政返回情况核拨。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基建项目、省外差旅费、5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审批;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实施政府采购。
第四章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十四条为了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二十六条付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付款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合规的发票或相关证明。
(二)付款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付款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付款复核。会计应当对批准后的付款申请进行复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付款申请,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十七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挪用、侵占、贪污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现金库存限额由市财政局核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现金使用的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个人的科技、文化、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
第三十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三十一条取得的各种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三十二条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并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加强对支付结算凭证的取得、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三十四条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三十七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范围及计价标准
1、按现行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单价虽不满500元,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大量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并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的标准,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大量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分类:
a)房屋和建筑物;
b)专用设备;
c)文物和陈列品;
d)图书;
e)其他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均以原始价值作为计价标准。
第三十九条凡按规定程序经批准购入的固定资产,购置科室和部门必须将有关报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交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条市局计财科和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分别设置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及固定资产登记表,市局办公室和各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指定专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按数量、金额、存放使用地点(部门)逐项登记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保证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各独立核算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帐报市局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按使用权归属,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备查帐,部门负责人岗位变动,要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四十二条局计财科和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损坏、丢失、报废、盘盈(亏)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局办公室和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计财科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对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按财政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票据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凡购买商品和支付劳务费用,以及从事其他业务活动的开支,都要收取有税务机关"监制章"的发票,交纳事业单位的一切费用,要收取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费"专用章"的收据;无上述印章的票据不予报销。
第四十四条票据要填写户名、商品名称或项目、计量单位、单价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开票日期、单位及经办人签章。个体的要有经营人签章。若有缺项或错填项目,应不予接收。
第四十五条自填票据的管理
1、凡收取资金,在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或税务机关印制的有"监制章"发票,不得向外出具其他形式的票据;
2、在开具票据时,按规定填全项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3、对填写错误的票据,应完整保存,对其各联应注明作废字样,不得私自销毁,如有丢失票据,应及时报告财政、税务机关处理;
4、在填写票据时,要用圆珠笔填写;
5、票据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填写票据。
第四十六条空白票据的管理
空白票据必须由专人统一购买和保管,并建立购买、领用登记手续,如实进行统计,按要求定期报表,用完的票据存根要按规定保存或上缴。
第七章会计工作规范化要求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中发生的差错必须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更正错误方法进行更正。
第四十九条各单位应按规定设置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并根据经济业务需要设置明细帐和辅助帐。
第五十条各类明细帐必须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帐户,凡要求按单位、个人或按规定细目设置帐户的,应按全称分别设置,不得设置综合性帐户,不得任意以表代帐。
第五十一条会计报表应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上报及时,说明清楚。
第五十二条会计报表上报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并报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局长审阅并签名盖章后方可上报。
第五十三条会计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定期装订成册,整理立档,并妥善保管。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由计财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