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鲍瑞卿
质量安全管理科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拟定规范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设计审查管理工作;
(4)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5)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工作;
(6)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7)承担建筑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
(8)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及中央、省驻市单位(企业)建筑工程建设地址在市区规划区(主城区、金村区、北石店区、南村区、巴公区、高都区)范围内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管;
(9)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党建办公室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2)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3)负责本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和服务;负责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指导本系统群团工作。
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机关文书档案工作;
(3)起草重要文稿;
(4)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
(5)研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6)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8)负责本局外事工作;
(9)承担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10)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和全系统电子政务公用网络平台及其综合数据库,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
计划财务科
(1)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参与审查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
(3)负责全市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和住房开发计划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本局管理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的下达;
(5)负责管理全市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工作,并进行经济分析;
(6)负责机关各项资金与国有资产管理及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经济活动的内审工作。
城市建设科
(1)拟定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办法、改革方案和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办法;
(2)负责全市城市节水、排水、建筑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
(3)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
(4)指导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
(5)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公用运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城市道路及综合交通设施建设、城市照明的工作;
(7)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参与指导全市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
(8)参与全市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
(9)参与拟定全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10)参与全市大中型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11)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业管理科
(1)负责规范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各方主体市场行为;
(2)负责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指导全市建筑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5)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和建筑制品企业资质和建筑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6)负责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7)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8)负责管理全市进入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的检测、鉴定和推广工作。
房地产业管理科
(1)负责和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3)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办法并指导实施;
(4)承办国家和省、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
(5)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6)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
(7)参与政府指导价和重置价的测定;
(8)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房屋面积测绘、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村镇建设管理科
(1)拟定全市村庄、小城镇发展和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2)指导并监督全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拟定全市新型城镇化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办法和小城镇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全市小城镇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日常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
(4)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5)组织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6)指导全市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镇的建设;
(7)指导全市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迁移建设工作;
(8)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9)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管理工作;
(10)提出全市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
(11)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人事教育科
(1)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
(2)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3)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从业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责划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建筑垃圾除外)、燃气管理、供气、供热、市容环境的管理实施,以及上述城市公用运营企业的运行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划至市城市管理局。
4、将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划至市城市管理局。
5、市公安局的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市地震局承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8、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指导各县(市、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建设的监督指导,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9、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②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
③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相关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能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划转事项涉及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提供划转事项相关的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时提供相关的审批信息。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审管职能无缝衔接。
10、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办公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你好!【云南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68号 希望对你有帮助。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项目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市政发〔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晋城市项目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晋城市项目储备管理办法
晋城市信息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风尚道德,以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为中心,以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为重点,以保证信息化体系安全运行为方向,发挥沟通、咨询、中介、服务的作用,全力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服务。本协会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佳结合的目标。
晋城市信息协会的主要工作:以全国、全省、全市信息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紧紧围绕全市信息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围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共同协商解决市场竞争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和特殊作用,努力帮助全市信息行业在实现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协作、提高信息服务水平等方面有新进展,促进全市信息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晋城市信息协会以提升行业素质为己任,着力于行业、企业与政府间的沟通协调,努力为晋城市信息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发〔2009〕22号),设立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